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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女巫 第13页

作者:寄秋

“我等着看你后悔。”

※※※

事隔不到两个小时,一身高稚的打扮,浓淡合宜的精绘脸庞,莎琳艳光四射地步出电梯,来到位于五楼的欧风餐厅。

侍者惊艳地上前引导,带她至预订的私人包厢。

她极目一视,眼底有着不满的怨怼。

为何他没来?是他故意不出席漠视她的美丽,还是有事迟到?

不管前者或后者,两者都不可饶恕,轻忽她存在的男人都该受谴责。

“莎琳,好久不见,欢迎你来台湾玩。”沈兰客套的招呼,不见真心。

“是很久了,你还没嫁人呀!”言下之意是她死赖着沈家不肯走。

沈兰变了变脸,立即又露出微笑。“听说你还恋着沈劲不放,想来挽回吗?”

“是呀!我就是难忘旧情来找他续个未来,你该不会又要从中作梗了吧?”莎琳顺着她的话,说得露骨。

沈兰是沈家的养女,打小就对大她五岁的沈劲深具好感,及长情愫暗生,从不前称以哥哥的只喊他名字,希望能拉近两人的距离。

可是,虽无血缘关系,但道德藩篱始终跨不过,她焦急在心却无能为力,只能无奈地看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

每回只要沈劲交了新女友,她总会想尽办法破坏.拆散,让他的每一段恋情都不长久,然后暗自窃喜自己又成功地驱赶了情敌。

唯独沈劲与莎琳那段,她正在纽西兰游学未能及时阻止,等到知情时已成定局,她才来猛拉后腿,不时做出令人饮恨的小动作。

因此,两人的心结自七年前便结下,一见面自然没给对方好脸色看。

“世上厚额无耻的女人太多了,沈劲老是忙于应付,我想,出身上流社会的英国淑女应该不屑来纠缠才对吧!”

沈兰的讽刺让莎琳大为不快,“妹妹垂涎哥哥算是,真是叫人不齿。”

“你……我们又不是亲兄妹,爱情无罪。”她低喊出心语。

“啧!你还真会自我安慰,已经没指望的事就别来挡路,徒惹人笑话。”莎琳不留情的说。

“沈劲早八百年前不要的女人,你还以为他会破例吃回头草吗?奢望。”沈兰也立即予以讽语。

“酸葡萄心态。”她冷冷回道。

“弃妇。”沈兰话下得更重。

“你……”

一旁始终像家具般的沈期不由得暗叹,她们争来抢去的男人已被星星儿叼走了,两人还由暗中较劲提升至抬面上正式开战,什么难听话都出笼。

若是知晓情敌的体型属于重量级,不知莎琳会不会从此失了自信,吐血吐到肝肠尽断。

“兰姐,远来是客,先上菜吧!”沈期发挥他润滑剂的功能。

沈兰瞧瞧小了她两个月的“弟弟”。“好吧!要师傅先上开胃菜。”

餐前菜、主菜、红酒陆续上桌,三人之间的气氛不甚良好,似有一层看不见的薄膜隔在其中。

今日的聚会是由莎琳主动提起,她借着来台观察投资环境为由,希望沈氏企业能念及过去情谊,帮忙了解台湾市场。

毕竟当初是沈家片面解除婚约,在道义上多少该有些责任在,于是沈董事长一早就命长子沈劲去接机,顺便设宴接风款待。

也许还能重燃旧情,他等着抱孙已久。

只是,人是接到了,但二话不说的沈劲也性格得紧,马上一人一辆车前后去到丽晶饭店,一替她订好房扭身就走,没啥情感。

“沈劲呢?他为何没来?”

沈期被口中的牛排梗了一下,“他……有事。”

“有什么事比来见我重要,他不晓得我在等他吗?”莎琳一副贵族似的优雅进餐。

“公事,和客户应酬。”他找着借口。

“对待七年不见的未婚妻,他应该推掉所有公事来见我才是。”自信过人的莎琳十分不满。

“呃,这……”

“是前未婚妻,别再乱攀交情,你又不是多重要的客人。”不耐烦的沈兰冲口一说。

“沈兰,是不是客人不由你做主,我会找沈劲谈。”她一口流利的英文,眼神高傲的睨人。

“那要看他有没有空接见,你以为一个企业只靠长相就能混饭吃吗?美丽得辅以才能。”不想自己空有外貌而无内涵。

“他敢不见我?!”莎琳傲慢地端起自以为是的尊贵架子睥视。

沈兰好笑地撩撩头发,“一个在饭店放你鸽子的男人,你说他敢不敢呢?”

“他……”

一想到此事,莎琳的好心情都被破坏无遗,沈劲居然敢这样对她,无视她千里迢迢远从英国而来,一转身就弃她一人在饭店寂寞,如同七年前那般。

女性的自尊和乔道尔家族的尊严遭到无礼对待,她势必要讨回个公道。

“两位别吵了,牛排都快冷了。”夹心饼干里的馅还真不好当。

“沈期,告诉你大哥,我明天下午会去找他。”为了家族的存亡和她的不甘。

“明天?!”不好吧,恐怕到时她会很难堪。

大哥的脾气是不好,但打扰到星星儿的“点心时间”,她会请、人、吃、屎。

“有何问题,难不成我去见他还得经过核准?”莎琳略微提高音量地放下刀叉。

“不,不是的,如果你能把会面时间定在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之间会比较适当。”沈期委婉的解释。

莎琳以完美的餐桌礼仪拭着手。“淑女不在中午以前起床,叫他依我的作息等着。”

“等你?”咋舌的沈期真想回她一句,你是伊莉莎白二世女皇呀?

不过,碍于远来是客,他不好恶言相向,只能在心里埋怨大哥的无情,把自己的责任丢下逍遥去。

美丽的脸孔,窈窕纤细的身段,高贵典雅的出众气质,如此的一位媚世佳人当前,为何他反而想念起和星星儿相处的时光呢?

大概高不可攀的距离感和平易近人的亲切感是最大的分野点吧!

※※※

当沈期在自怨自艾之际,另一个沈家人却是满身怒火,扬言要掐死某人。

“星儿,你最好回答我,这是什么鬼东西。”沈劲扬开手中包着昆虫尸体以及不明物的红布。

沙星博装可爱的吐吐舌头,“好玩嘛!瞧你大惊小敝的乱吼,我很丢脸呐!”她怎么能明说呢!

蜈蚣脚七只,老鼠尾半截,蟑螂屎二又三分之一粒,蝎尾刺一根,鬼桃叶三瓣,婆妇草两段,羊蹄指加死人唾液,一个计人倒楣的咒术。

真的满有效的,沈劲一出门就踩到狗屎;开车时夹到手指;狗在追路人时咬住一旁看表的他;走路跌到水沟;弯腰时抽筋;喝水差点呛死……诸如此类霉运—一上身。

她一直藏得很好,以魔法贴在他鞋底中央凹处,若不是他踩到卖金鱼的水桶湿了脚,再楣上数天也不会发现脚下有玄机。

看在每日的点心份上,她己手下留了些情,不然在他身上作法,天天头顶桃花树上班才有趣。

“你从哪弄来这些脏东西,是要我掐死你才甘心是不是?”手一扔,沈劲恶心地在裤上擦拭着。

“好浪费……呃,我是说扔得好、不准嘛!”好不容易收集到的,太可惜了。

真想把它捡回来……而她也真做了。

手指一动,散落一地的零星物像倒带一般地回到红布内,再回到她的小包包里,没人瞧见这诡异的画面。

“不准?”沈劲的声音大如洪钟。

“你知道有些休闲版的报纸会教人西洋魔法术,反正试试又不伤身……”在他的瞪视下,沙星博越说越小声。

“说、重点。”他怕说太多话会忍不住伸手扭断她的脖子。

她敢说实话吗?说了不是头项未加盖,离死不远。“这是爱情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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