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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恶媳 第2页

作者:心宠

“这位先生,”将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扬声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语句回答,“算起来,应该是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一直跟踪我?”

“我有跟踪你吗?”对方一脸无辜。

“不要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之前在飞机上和酒店里,我都有看到你!现在又在这里遇见你,这怎么解释?”她不客气的猛瞪。

“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他摊摊手,明显敷衍。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著我?”闻言,她火气更盛的怒吼。

“因为我觉得小姐你长得很漂亮啊。”男子笑嘻嘻的,一脸不知羞耻的模样。

“是吗?”林芷萱忍住火气,“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一直盯著别人看,是不礼貌的行为?”

“哦,那我道歉好了。”他很爽快地答。

“请问你打算用什么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么方式?”男子有些诧异,“口头道歉不行吗?”

“不行!”她眉一挑,脑筋一转,一个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这么严重?!”对方瞪大双眸。

“你要我把你当成偷窥狂抓到派出所吗?”她恐吓。

“嗄?那还是不要吧……”他微笑,摊开手,“庭外和解,怎么样?”

“好,给我二十块!”她像个女王一样命令。

“二十块?”他再次惊讶。

“怎么,偷看了美女一整天,连二十块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钱要得相当理所当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只是觉得二十块太少。”

话未落,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便从钱包里抽出两张钞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两百块。这里的钱,除了够你付买衣服的余款之外,还够搭车回酒店。”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钱的真正企图,优雅一笑,将钱塞到她的手里便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后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个无解的问题──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呢?

***

萧慕人不是狗仔。

他觉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个她不认识的朋友。

第一次听到林芷萱这个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里。

那时候,他怀著当作家的梦想,自费出版了一本小说。

在那一本名叫《失踪》的侦探小说里,男主角是一名失忆的男子,在僻静的街角开了一间无人光顾的侦探社,有一天,侦探社终于来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寻找他家失踪的少爷。

男主角在查找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位失踪的少爷是一个十分不负责任的人,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与偌大的家族企业,独自在外流浪,八年不与家里联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为他担惊受怕,家族企业也因为后继无人而日渐凋零,可最后,他惊奇地发现,原来那位“失踪的少爷”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离家出走,却在一次车祸中失忆,他的家人为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不负责任,所以引导他去侦察自己的过去。

这本小说卖得很不好,因为侦探小说迷们觉得这像一本文艺小说,而文艺小说迷又觉得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双方都不认可,两边都不讨好,所以从此,萧慕人的作家梦就破灭了,只好回归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林芷萱这个名字。

“慕人哥,有一个女孩子说她读过你写的那本小说哦!”

那天,他到表弟的酒吧小坐,表弟小必兴奋地告诉他。

“哦?”他淡淡地笑,“一定觉得我写得很差劲吧?”

“她觉得很好看,听说你是我的表哥,还说要写信给你呢!”

“客套话吧?”

“不是,她很认真的!还说了好多读后感给我听。”

“读后感?”萧慕人挑挑眉,“比如呢?”

“比如……”小必抓耳挠腮,开始拚命回忆,“比如她说,写这本小说的人,肯定是在写他自己。”

心一颤,萧慕人身子顿时僵住了。

“她还说,写这本书的人,一定很孤独。”

甭独?呵呵,是啊,没有人知道,外表光鲜的大少爷,其实是一个孤独的人,也从来没有人知道,他写的,就是他自己。

虽然他没有失忆,也不是侦探,但他的的确确很想离家出走去过自由的生活,可惜,当他意识到家族交付给他的责任后,就知道自己无法逃月兑。

可是,这一切居然被一个与他从不相识的女孩子识破了,这让他有些诧异,又有些感动。

“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从不打听女生姓名的他,生平第一次破了例。

“林芷萱。”小必翻开一本时尚杂志,指著上面一个漂亮的女生,“就是她啦!新生代的模特儿,听说很有前途哦!她是我们这间酒吧的常客呢,我跟她满熟的……”

没有再听表弟的唠叨,他全心都被那充满生命力的脸庞吸引。

那是一张朝气蓬勃的脸,有种无所顾忌的神色,是他最向往的“自由神采”。

从那以后,他就一直留心这个叫做林芷萱的女孩子,看著她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一步一步成为当红的名模。

他知道她的名声很不好,比如脾气暴躁,喜欢乱买东西等,但在他心里,这一切却不显得讨厌,相反的却显得她率真可爱,可能因为他自己是一个被束缚的人,所以对于这样随性的女孩子,容易心生好感。

他的家族企业虽然涉及层面很广,却从来没有跟演艺圈扯上什么关系,但为了她,他甚至买下她所在的经纪公司,每当有出名露脸的机会,就会暗中叫主管把机会留给她。

他把她当成知音,有著特殊的感情。

那一天,他到香港出差,在飞机上一眼便看到了恰巧同机的她。还是第一次,他有机会这样近距离地长时间看她,他舍不得放弃这样的机会,顾不得男人的面子,不惜被当作狂,脚步不由自主地跟随著她,入住她下榻的酒店,甚至尾随她到街上血拼。

缠绕在她身上的目光,终于让她察觉了他的存在,他很高兴她注意到了自己,虽然之后被她当众一顿怒斥,还敲诈走了两百块港币,不过这段短暂的相处,还是让他在回到台湾好几天以后时刻忆起,嘴角浮现笑容。

“总裁,您表弟来电,请问现在方便接听吗?”秘书的声音打断他的回忆。

“小必的电话?”萧慕人蹙起眉头。这小子搞什么鬼?很少见他白天打电话来的。

拿起话筒,还没开口,便听见那端叽哩呱啦地大叫起来,“喂,慕人哥吗?新闻,特大的新闻!”

“要打仗了吗?”

“比打仗还要厉害!”小必语气里满是神秘,“如果你不是我表哥,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你关心她,才不会打电话告诉你呢!”

“她?”萧慕人抓住必键字眼,“她是谁?”

“林芷萱啊!”

这个名字让他的心里顿时一紧。“她怎么了?”

电话里,小必压低声音,“她昨天晚上到酒吧来了,叫我……帮她找个男人一夜。”

“什么?!”这一回,轮到萧慕人大叫了。

“呵呵,我说了是特大新闻吧!”

“她……为什么啊?”他听见自己激颤的语调。

“也许是寂寞吧,天知道,做她们这一行的,大都很随便。”小必耸耸肩。

“你预备帮她找谁?”

“找个帅一点的牛郎吧,要有职业道德,口风紧的。既然林大美人这样信任我,我也不能让这件事情泄露出去,害她上报纸头版,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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