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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霸王 第11页

作者:董妮

他亲手牵着她步下城头。

此刻,周鹏的阵营也传来鼓噪声,却是神射手已死的事情被人发现了。

“兀那小子,不敢光明正大求战,竟行刺杀之事,本将与你誓不两立!”周鹏的怒吼远远传来。

“笨蛋。”齐争低啐一声。他也知以周鹏的有勇无谋,是想不到派人刺杀对方将领的,会干这种事的只有李友合。

但周鹏竟让自己的部队混入恁多李友合的死士密探,也是无能透顶了。

反而储笑梦微蹙黛眉,心头转悠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今天敌方会趁齐争巡视城头,以弓箭暗算,改日会不会再用别的办法刺杀他?

齐争的亲卫们上战场也许勇猛,但论起暗杀或防暗杀,还是江湖人本事高一点。师兄步惊云在云梦山养伤期间,将武林盟主的令牌交托到她手上,或许她该派下英雄帖,征召高手,随军护卫齐争,以免他被小人暗算。

第五章

还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土灶,一道颀长的身影蹲在灶边,专注的眼神盯着灶里的焰火。齐争在等火候最佳的时刻,开始煮饭烧菜。

储笑梦坐在他身后,手边是他刚月兑下的披风,鲜艳的火红上掩不住一道道割痕。她的手忍不住哀过披风,厚实的棉布间缝了一层鞣制好的牛皮,使它不止威风、保暖,更兼具防护的功效。

但再好的防护,也抵不住刀枪无眼。她的手抚过一道长长的刻痕,这是朴刀划出来的吧?而这一个小洞……应该是破甲箭造成的,还有那上撩、劈砍、枪刺……各式各样的痕迹。

之前听他说,京城这一战只是磨练,让五大兵团见见血腥,为日后转战天下做准备。

她便以为这一仗只是小打小闹,没啥危险。

待亲临战地,她才知道,天底下没有哪一场仗打起来是不凶险的。

而以齐争的个性,虽为主将,必身先士卒,遭遇的攻击一定更多。

这数日间,不知有几回他是在生死边缘中度过。

眼见这染血的披风,她背脊一阵冰凉,庆幸自己来了,否则他有个万一,她必悔恨终生。

也因为她来了,她不会再让他有任何遭险的机会。

她记得师门秘典上记载着一种贴身软甲的制法,将乌金抽成细丝,辅以炙蚕丝、雪柳根,编织成衣,再用特殊药水浸泡一日,让三种材料互相融合,如此甲成,贴身穿着,冬暖夏凉,并且刀枪不入、水火难侵,是最好的保身护具。

但材料易得,手工却极为艰难,因为乌金柔韧,火烧不融,唯有以庞大内力强行拉扯,方能成丝。

而炙蚕吐的丝带着热力,虽不烫人,可接触久了,火毒却会侵入人体。

相反地,雪柳根无毒,但触手冰寒,威力足可冻死活人。

三样材料都须耗费心力调制,不过……

她看着自己双手,十指纤纤,如女敕白青葱,但谁知道,它们拥有开石裂碑之能。

别人做不到的乌金甲,她有信心完成。

在遍发英雄帖召人保护齐争的同时,她还给步惊云写了封信,请师兄送来三件宝物,让她制甲。

“饭菜好了,笑梦,快过来趁热吃。”齐争席地而坐,地上四碟小菜,都是普通的鱼肉菜蔬,做得也不甚精致,却清香扑鼻。

他给她盛了碗饭,还不是精米,泛黄的颜色显见是陈年旧米。

他不会后勤有困难吧?她开始考虑,有没有办法给他弄些银子当军费。

看她蹙眉沉思的样子,他忍不住大笑。“你以为我没钱,只能弄些糙货给你吃?”

“事实证明一切。”面对他,她从不客气,永远地坦然,近乎失礼。

他却非常喜欢她这种直率的性子,上阵搏杀已经够费脑子了,他不想私底下还要费心猜测身边人的心思。

一个可以让自己完全放松、彻底做自己的妻子,像储笑梦这样,便是他衷心挚爱。

“小皓子和你师妹成亲后,驾船出海,赚了大钱,这事你应该知道吧?”

“知道。”她也晓得齐皓利用师妹的医术,制了大把药,让他赚得钵满盆满。

“单单海禁开放一年,小皓子已为我赚进黄金五十万两。”

她呆了。黄金五十万两,那是多大的数目?一两金,十两银,一两银,千贯钱,一头大猪不过值个五贯,那齐皓的敛财能力……天啊!

“原来药这么值钱?”

“春、药……”齐争被口水呛到,咳个半死。“你以为他光靠卖药赚钱?”

“师妹是这么说的。”

齐争笑得差点岔了气。“海禁开放之前,小皓子就要人在港口置下大片基业,海运一开,客如潮来,便给那小子大赚了一笔,他又卖了点药,赚到第一桶金,立即扩张船队,从只有一条船,至今他手底下有十个船队,共计商船五十艘,分别跑南洋、东海、北海,这样一年下来,才赚到五十万金。”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云梦山出来的人都各有奇能,或武艺,或医术,不一而足,但他们也有一个共通点——穷。

她无法想像,一个人要怎么做才能在短短一年内,从一无所有到身家几十万?那就像有人跟她说,武功练到极致,可以长生不老,甚至白日飞升一样。

内力高强确实可以延年益寿,但不死?作梦去吧!

齐争继续解释给她听。“小皓子也知道我的理想是在有生之年,天下一统,所以他不止帮我筹备军饷,连粮草都想到了。这就是他在海外找到的一种特异植物,像稻米,但味道没那么好,胜在可以一年三收、四收,而且坡地、沙地都可种植,十分耐旱。我叫它类米,你尝尝看。”

原来是军粮,但给兵士吃这玩意儿,他们肯吗?

储笑梦捧起碗,扒了口饭,滋味果然不好,米粒生硬,毫无饭香。

“如果让我三餐吃这玩意儿替你打仗,我肯定不干。”

“所以我想了几样菜来衬托它的味道。”他指着那些家常小菜说。“虽然都是些腌制食物,但经过特殊手法处理,也能味美可口。”

她挟了一口菜送进嘴里。“这是鱼干,嗯……竟有茶叶香,配上类米,倒是别具滋味。”

“我把军队常备的茶砖敲碎了下去炒的。”

“这是腌肉……好咸,但有种烟熏的香味,很下饭。”

“这是我部一名偏将家乡的吃法。他老家贫瘠,极难获得肉食,偶然得到一点鲜肉,便想尽办法保存。一块十斤的肉,可能就得让四口之家整年食用,于是他们将肉用大量盐巴腌制,再以木材烟熏至完全干硬而储存。我试过,照他的做法,这块肉放上一年都没问题,非常适合做军粮。”

她一边吃,一边听他说些后勤筹备的事。从来没有想过打一场仗,不止是拿把刀子上去把敌人砍翻就好,士兵们的吃喝拉撒睡,怎么样让他们吃得快乐、身体健康、士气高昂,桩桩件件都要考虑周到。

主帅不好当,而齐争全想到了。

这个男人啊……永远都能为她制造惊讶和欢喜。

“很佩服我吗?”他突然挂着笑凑到她面前。

她要再补充一点,这个男人的嘴也很贱,特别讨人厌。

匆匆吃完一碗饭,她拍拍裙角,站起身。“我要回宫了。”

回去放出养在宫里那只雪鸽,捎封信到云梦山,请师兄将制造软甲的材料让金鹰带过来。这一来一回,顶多一天,她再花个五、六日,他的保命甲也就做出来了。

“笑梦——”他抱住她的腰,脸埋入她的秀发里,嗅进那冷冽中带着清雅的香气,就像她这个人,清灵出尘的容姿下藏着柔软的心思,撩动他的心弦,好想抱着她,细心地守护,让她整个人都浸在他的柔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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