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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倾城 第2页

作者:陈毓华

她吃痛,却什么都没表示。

不哀求、不哭喊,也不挣扎,因为她知道这些都是白搭。

“你这小丫头倒是有副好眼神,居然敢瞪我?看在你这么有勇气的分上……大爷我就赏你个痛快!”负责烙印的汉子咧嘴大笑,烧得炙热通红的铁块已经对着她的额头压了下去。

滋滋的声音。

皮焦肉烂的血腥味道马上传了出来,痛得她几乎要晕倒,可她却死死的咬着牙,紧握着拳头,直到两个汉子同时松手,她软倒在地上。

这该死没人权的鬼地方!

还没能把那钻进骨子里的痛熬过去,衣领被人一扯,像畜生似的被拖离开那个刑场一样的院子,关进有木头笼子的车里。

铿锵,又一把大锁锁住了她们。

车里都是女孩,几乎每个人都像她一样昏昏沉沉,披头散发的软倒在角落,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如何。

车子动了,辘辘的往前而去。

她不能哭,哭是弱者的表现,她不能哭。

缓缓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皮往后看,风雪依旧绵绵密密,落了满地的苍茫。

长街尽头。

一车人口插着草标,待售。

木台下,黑压压一片,都是男人,个个瞧得津津有味,买妾、买丫鬟,评头论足,价钱谈妥,点交了卖身契,生意居然不恶。

时间逐渐过去,奴隶逐渐减少,这时天色已经近午,买菜购物的人变少,市集里摊子也收拾得差不多,这时奴隶车上只剩下几个样子不出挑的孩子了。

她是其中一个。

她实在太小,那身子,狗尾巴草似的,干巴巴的;小小脸庞,面黄肌瘦,孱弱得连颧骨都凸了出来,枯瘦得好像风一刮就会飘走。

当奴才,个头太小,干粗活没力气,买回去只会浪费粮食,一点用也没有。

人牙子皱了皱眉,把几个孩子的售价从四两银子降至一两,这根本是流血赔本大甩卖了。

不过依旧乏人问津。

人牙子烦恼卖不掉这几个奴隶,回去不好交差,对街的商家屋檐下却站着一对主仆模样的少年,其中一个少年脖颈围了一圈貂毛,身披雪白狐裘,头戴一顶黑得发亮的皮帽,贵气清雅,两道逸秀的眉,舒舒展展的伸开去,越发显得眉下的漆黑眼睛淬了火似的明亮,而双唇轮廓鲜明,那种美,超越性别,飘逸出尘,风华绝代。

“少爷,失职的马夫已经处理掉,马车的轴心也已经换妥,请少爷上车。”小厮看起来年纪不大,身子站得笔直,下颔微收,面带恭谨。

被称为少爷的少年毫不关心那犯了错的马夫去了哪里,对他来说,一条奴仆的命,不值得他放在心上。

这世道,等级森严,奴才是主子的财产,也就是一个对象,就算任意打杀了,慎重的向地方官府说一声,抹去贱籍纪录痕迹,随便的就一笔勾销,一个奴仆死于各种意外,实在是太平常了。

他的目光投注在对街的买卖人口处,几不可察的微扬着眉。

第1章(2)

“少爷看中哪个奴人?要小的去把人带过来吗?”脑袋灵活、精明,能揣测对上意,是奴才的基本技能,家生子的他这些技能自是从小练熟,他对个性阴晴不定的主子试探的问了问。

舆国公府三少,天性清冷,这并不是秘密。

能入他眼的东西,少之又少。

每个奴才都以能在主子的身边伺候为志愿,那是这辈子唯一翻身的机会,千方百计的讨好,绝对是力争上游的诀窍。

主子难得表露了那么一点兴趣,他怎么可以不逢迎?

通常这少年贵人不会在意下人们如何揣测他的心思,甚至加以放大,他不会对奴才的行为加以鄙视,毕竟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于他没有坏处,只要不踩到他的底线,他都睁只眼闭只眼,都在他的允许范围里。

“嗯。”声音漠然,带着在上位者不露痕迹的傲慢,指示了下是看中了哪个。

小厮倒退了两步,转头办事去,一句都不敢多问,已经奴婢成群的主子为什么会看中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奴人。

小厮一走开,他信步踩上已经匍匐在雪地上当脚凳的奴仆背部进了宽阔的马车内里。

马车的一侧放置了多宝格,里头旅途需要的事物都有,另一侧是可以容纳七八个人的软榻,榻上层层迭迭锦绣软垫,就算马车行走颠簸,也影响不到车内的人,固定的几案上有几碟细致糕点,一壶热茶,一本翻了两页的他国地理志,椒泥香暖炉散发着温暖如春的温度,一辆马车已经是这种讲究到骨子里的富贵精致,他的出身更令人思索的了。

车窗外雪花飘着,越紫非有些困惑。

不经意对上的那双眼,亮得格外吸引人,身为低贱的奴隶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那双眼,有着不轻易妥协的眼神。

虽然只是一眼,她就垂下眼睑,脸也别向它处,可他已经记住。

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一双眼?

杀气,是吗?

他从来都不是好奇的人,明明是无关紧要的人,是死是活都不干他的事,为什么就轻易的动了好奇心?

也许是旅程无聊,好奇心就难免多了点。

“紫少爷,您要的人,小的带来了。”小厮回来复命,听里面没有声响,这才把车门稍稍打开。

用高于一两的价钱把小女奴买下来,就别提人牙子有多么喜出望外了,只是她浑身脏臭,这样带到主子面前,妥当吗?

越紫非已经月兑去皮帽和狐裘,只着一件夹了厚里子的鸾鸟衔绶联宝相花的暗红色织锦衫,衣袖间绣着浅浅金纹,细密的针法极为精美,腰系麒麟袋,一双云纹祥兽的斑斓靴子,他懒懒的倚在柔软的椅靠上,就像一个寻常的纨富家子弟。

被去掉镣具的繁德儿轻飘飘的站着,看着这富贵逼人的少年。

盎贵人家的孩子通常长得不会太差,他算翘楚,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吧,高挺的鼻子,双唇轻抿着,眉眼间有着不属于人间的清冷。

那清冷,是一种世间万物都不在他眼里的冷漠。

他周边起码有上百个奴仆护卫,在冰天雪地的外面等候着他一声令下,排场那么大,可见不是普通人物。

这种奴仆如云的人买她这个毫无用处的奴婢做什么?

当成玩具,打发时间,一时兴起吗?也不是不可能—

在市集里待了大半天,许多事也听进耳里、看进眼里,彤京里,世族势大,多得是视人命如草芥的门阀子弟,几百个奴隶,加起来还没有一匹好马的价值,他买了她,要怎么摆弄,她都必须承受。

谁叫她倒霉的来到这鬼地方,只能调整心态告诉自己,世道不公是常态,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没有人教你见到主子要磕头下跪吗?你可知道,你这样看着我是不敬大罪?”良久,少年开口,声音清冷,好似破冰而出的水。

她身上的粗布褂子比远看时更加破烂,脸色铁青,嘴唇干裂,手脚都是冻疮,手腕上是铁链留下的淤紫,额头上的奴印甚至仍旧带着焦焦的凝固血迹。

令人玩味的是,她一直表现得安静而顺从,但是方才她眼里笼罩着让人无法看透的苍茫,在他命令她要下跪的同时,那眼睛还掠过一抹倔强。

对,倔强。

女子卑弱,这是自古以来以男性为尊的社会所形成的共识,更何况是一个没有独立人权,身分下贱的奴婢。

“如同你看到的,我只是个低下的奴隶,你向奴隶要礼貌,这叫有失体统吧?”她缓缓说道。繁德儿第一次开口,嗓子火烧般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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