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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狂独眼龙 第2页

作者:陈毓华

“你把年度的生化研究费全花光,所以另辟财源寻求短期的支援费用?”她太了解任筝了,一针见血,一矢中的。

“嗯,这种软性题材满符合院长的胃日,只要审核通过,研究计昼成果发表,我所需要的经费很快就可以拨下来了。”

喊穷横竖是不争的事实,研究所拨下来的费用很难打平所有支销的,所谓欲善工一定要先利器,马儿不吃好草怎么跑得快。至于无关紧要的生活需要倒是可有可无,肚皮一勒就过去了。

在任筝的观念里,所谓的“无关紧要”,泛指她苛待自己的食衣住行。

吃,天上飞地上爬的,只要方便她当时的情况,来者不拒。衣服,更简单了,夜市地摊货穿都穿不完了,尤其她一天到晚泡在研究所,白袍一件,谁理你里头穿的是香奈儿或三宅一生。住,就不用提了。行,一辆中古老爷脚踏车,方便之余还零污染,环保又可顺便健美,样样都顾全了。

任初静终于瞄瞄任筝摊在桌上的笔记本。“别来问我意见,你自己拿定主意就算。”

“你不给我一些……一丁点的意见?”任筝眼巴巴流露求援的最终目的。

任初静很坚决的摇头,以行动做出最终绝句点。“我该走了。”行走间她的人已去到客厅,临了,撂下余音袅袅的命令:“出门前别忘了去一趟浴室把浴白里的睡猪挖起来,他今天的面试在三分五十秒之前已经开始了。”

无所不知如任初静,如何不教一家三口佩服得五体投地?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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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会读书不是我的错,把书念得好也不代表是不通气的蠹书虫,你们也太瞧不起人了。”明亮光洁的马路,任筝冲著清湛的天空扬扬拳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我任筝除了读书、写报告一级棒之外,也能独当一面完成不属于知识范围的工作!”

她的叫嚣引来路人的注目礼,直到许多目光汇聚成灼点,烧著她迟钝的交感神经,任筝才发现蹬著铁马的她曾几何时玉足点地,没头没脑对著天老爷发表起演说来。

显然她指天画地的样子被一群“正常人”列入“秀逗”的行列,她自说自话碍著他们啥事?昂起头,脚踩踏板,她有要事在身,谁理他们,自由社会言论自由,万岁!

似乎,这里就是她的目的地“倪家武道馆”。

印证手中的宣传单,嗯,地址符合,地点也适中,来回家里和研究所刚好构成三角形状,三个地方来回平均三十分钟多一点,唔,在合理的劳动力范围内,就这里了。

迸拙的门墙很长,不知延伸到哪里?任筝挑起眼镜仔细打量。

平常她是绝不带眼镜的,她的脸略小,眼镜老是往下滑,基于安全的考量,除非必要,她宁可视茫茫瞪著一公尺前的景物发呆,也不带令她有出馍之虞的眼镜。

就因为这点个人小小的坚持,她经常冲著人傻笑,不管认不认识的这一来,得罪人的比率至少比板著棺材脸降低了许多。

壁柱上的小方点说明这家武道馆满有个性的,人家各个商贾买卖无不以招徕客源广结善缘而大开方便门,这武术馆却门禁森严,丝毫闻不出市侩铜臭味,随随便便一块斑驳的木匾就说明了一切。

柔软的指月复才由门铃抽离,在木头沉厚的敲钟声下,厚实的木门露出一方可探视的窗口。

“谁?”

“我来学跆拳道的。”为了印证自己所言不假,任筝还将那张广告纸当成挡箭牌举得老高。

“嗯嗯!”里头传来暧昧不清的语气,听不出是偷悦或什么。

在任筝迟疑的刹那,左侧木门裂开一条仅供半人通过的缝隙。

任筝连著自己的爱车一道牵了进去,她很自然的将整扇木门推开,一条长长的柏油路直达建筑物,因为坡度的关系,使人难以目测由门口到建筑物究竟有多少距离。

“你——”

虽然只是个单字发音,任筝总算拉回注意力。

她眯起视线不甚清明的眼眸,如探考古文物般的打量他。抹油的黑发、出色的五官、白衬衫、黑色系三件头西装裤、光可鉴人的黑皮鞋,好熟悉的打扮方式,好像黑社会大哥喔……不会吧,这么人模人样的人。不过,他应该是门房吧?极品的男人充当下人,即使职业无贵贱,还是难免有暴殄天物的感觉。

“我来学跆拳的,请问到哪里报到?”还真是气派的道馆——

“跆拳?”男人的嘴蓦然似吞进驼鸟蛋般,慵懒不失冷静的声调顿时走音。

“只要告诉我武术馆在哪里,我可以自己去。”看他为难的脸色,不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

男人被动的举起食指往后一比。

“谢啦。”虽然沉默寡言了些,但显然是好人。

奋力牵起单车,任筝往前走。

“欸!”黑衣人想起什么叫了声。

“放心啦,门房先生,我会告诉你家老板你正忙著别的事,要他别生你的气,安啦!”她大姑娘全力往好汉坡冲去。

雹隼浩扬著修长的斯文眉,眼底全是无可奈何的表情,被人当作门房他并不介意,好笑的是,她不认得他,他却见过任筝几次面,虽然都是在十分匆忙的情况下,没想到她健忘得一干二净。

要不是他有急事待办,著实想留下来看个究竟。不过,就算有天大的事,屋里还有个独眼龙,他太杞人忧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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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余别院”一椭圆的石碑栽在路旁,任筝几乎要确定自己走叉了路,不会啊,她明明按路索冀,横拐竖弯不过就一条柏油路。这方院的尽头是幢淡绿的砖屋,不高,两层而已,建筑很古老了,却典雅,屋子两侧种满了宋画庭园最常见的兰、竹、芭蕉、荷、葡萄和柳树六种植物,风光明媚之至。

景致是不错,可是明眼人都知道它一点也没有武道馆该有的模样。

这地方也未免大得不像话,看起来倒像政要大官的宅邸。

“是哪只老鼠在外头鬼鬼祟祟,打算观望多久?”任筝不过把车龙头转了方向,绿屋里头飘出了中气十足的声音。

任筝被震得双耳发麻,她还没作出下一个反应呢,一阵动物羽翅和空气磨擦的声响凌空直下,利爪猛扑她的后脑勺。

千钧一发,任筝转过了头,什么都来不及反应,不明的庞大物体已经掠过她头部上空,尖锐的利爪划破她粉女敕的颊,硬生生留下三爪血痕。

任筝痛得眼泪迸出眼眶,扶著的铁马也摔至一旁。“你这该死的畜生!我跟你没怨没仇,你毁了我的脸看我怎么跟你算帐……”

“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你受伤,是咎由自取。””个男人——正确的说,是个“大”男人,几乎接近一八五的个子,不很壮硕,却结实精瘦,剪裁合适的浅蓝猎装,及膝马靴,系著皮革手套的胳臂上停著安敛羽翅、睥睨一切的鸢鹰。

见到那只“鹰”假虎威的动物,原来痛得蹲下的任筝站起指著它控诉。

“就是你纵物行凶指使那只笨鸟抓花我的脸?”仇鸟就在眼前何需客套?还她的花容美貌来!

“它不叫笨鸟,还有,别指著它,否则,下一秒指头不翼而飞别怪我没通知你。”他的声音清朗沉厚,十分入耳。

即使有一百分的不愿意,任筝和自己的自尊挣扎了下,终告投降收回自己的手指以保安全。“哼,我可不怕你,收回指头是因为——因为我手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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