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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调子杀手 第5页

作者:陈毓华

等他的自怨自艾、自叹自怜结束后,唐诗画早就失去了踪影。

不行!他非跟住她不可,依据他把马子的第六感,他的情敌似乎是出现了,他们过过招,一个令人不容小觎的男人。

盯紧他的猎物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拿定主意,他也往墙上爬……

“王子,你怎么又做出这种败坏形象的动作?”几公尺外跑来暗中保护他的保镖说道。

他们不敢置信,在他们心目中形象高贵的国家继承人居然会做出这种有损国誉的不雅动作。

他们的王子会变成这样,铁定是受了那个满口脏话的修女影响,啊!可怜的王子……

☆☆☆

平安飞抵本垒,唐诗画基于本能,头一件事就是检查自己的衣裙有没有遭到任何污损。

检查完毕,尚称满意,于是便晃着一贯轻松的步伐走进浸心堂。

“诗画,你可回来了。”玛莉亚满脸微笑地迎了出来。

唐诗画被抱得一头雾水,玛莉亚永远是笑容可掬的没错,可快乐得像要飞上枝梢的小鸟还真是不常见。

她剥开玛莉亚几乎黏住她胳臂的手指。“看样子,你等我很久了。”

玛莉亚是张白纸,喜怒哀乐鲜明得像纸上的黑字,很难令人忽略。

“是呀,你怎么知道?”她的眼闪着星芒,原本就清雅幽韵的脸不知何故增加了烁目的辉莹。

“我就是知道。”这要解释到令玛莉亚满意,不知要浪费多少口水,她今天累毙了,没那气力。

“哦,”玛莉亚显然也无心要追根究柢,她迫不及待要将喜悦分享给唐诗画。

“我想重建浸心堂的愿望快可以实现了。”

“你钓到凯子了?”她一不小心,惯用语就从舌尖溜出来了。

或许是玛莉亚正沉浸在无上的喜悦里,并没有加以追究。她兀自咕哝:“我从来没想到还会遇见他,他一口就答应要帮我们重盖一幢更大的浸心堂,有花园、有更大的弥撒堂,还可以代办幼儿园的场所,这样听起来是不是很美?”

“这人把马子还真是大手笔,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时代还有肯做白工的傻瓜吗?”

这种话拿来唬人也只有“纯洁”如玛莉亚才会相信。

玛莉亚回过神来了。“诗画,你今天是不是又犯口戒了?”

“没——唉呀,吃烧饼哪有不掉芝麻粒的,我不小心嘛!”

“这是不对的,总而言之,在晚餐前还是按照旧惯例——五百遍的赞美诗。”

对这档事玛莉亚非常坚持。

“五百遍,玛莉亚,我的指头会断掉。”明知道她跟弥撒堂中的风琴有仇——

“没得商量。”只要涉及信念问题,玛莉亚绝无让步的可能。

唐诗画颓丧地低下头,她就知道她的霉运要大开了,自从遇见亚历山大和鄂图曼两大霉星后。

“扫把星!”她对着地板抱怨。

“再加一百遍,诗画。”玛莉亚笃定地说着。

唐诗画恨不得口吐白沫昏倒了事,恨只恨她的身体一向好得像头牛,就算倒下也没人会相信的。

她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到圣堂,掀起琴盖。“万能的圣母,这没天理嘛,诗画从小就在流氓太保街长大的,说粗话是本能,玛莉亚为什么非把南方的橘子变成北方的枯枝呢?矫枉过正是不好的,你说对不对?”她不看琴键,却膘着彩绘玻璃上的塑像抱怨起来。

圣母玛莉亚一片默然。

“我就知道你跟玛莉亚阿姨是同一个鼻孔出气的。”指尖一沾上黑牙白皮的琴韵,叮叮咚咚的乐声登时由她挥动的手中流泻了出来。

她嘟嘟嚷嚷的一堆话全倒进斜倚在教堂门口的快手耳中。

她弹风琴的样子说不上顶美,特别是在蹙脚的琴艺下,听她的演奏更谈不上任何享受——甚至是噪音,但他就是无法移动自己的脚。

初见她,她又辣又凶,如画的眉目经常泼洒着青春的任性,鲜明的个性直来又直往,呛得连弯也不肯转一下。

如今坐在琴凳上的她,许是那份专注,令她凭添了一分难得的温柔,此刻那身修女服不但不再刺眼,他反而还觉得十分适合她。

“咳,如果你的天主那么喜欢听赞美诗,这会儿不被你吓得落荒而逃才怪。”

“叮——”风琴走音了。

“哪个缩头缩尾的乌龟蛋?滚出来!”是哪只打不死的蟑螂?

“啧啧,你还真是出口没好话,你这修女八成是拿着幌子骗饭吃的。”他忍不住消遣她。

“是你!”他模上门来作啥?果然是只甩不掉的臭虫。“你敢侮辱我神圣的身份?”

“我可没见过满口脏话、行状粗鲁的修女,你呀,只有那张脸勉强够格骗吃骗喝,其余的,免了吧!”他喜欢招惹她,因为好玩。

“我的琴艺是不怎么样,你呢?净嫌我弹得烂,你有本领端上台面来瞧瞧。”

十根指头不一样长,他以为弹琴跟吃饭一样容易啊!

“你不后悔?”快手爱笑不笑。“我的琴艺平平,不过也够你惭愧得自杀谢罪了。”

“法螺吹大了不怕破掉,有种就上来。”两人间走火的电流一触将变成火花。

快手姗姗步上琴阶,五指看似随意地飞掠过琴键,试过音后,一连串清越的音符立刻荡满所有空间。

唐诗画的脑波连线霎时中断。

——是韦瓦第的小提琴协奏曲,而他居然用风琴将小提琴的味道全保存下来,行如流云水荡。然后,是古诺的圣母颂,一时圣洁纯净的乐声如诵如行板——

她从来没好好打量过鄂图曼,这下不由留了心。并非他长得不够抢眼,相反的,他那由本身自信累积出来的硬骨气和独特的浓冽狂狷气质比一般五官俊美的男人更容易俘虏人心。他那不知天高地厚的任性和潇洒如流云的不拘小节,这样大开大阖的男人肯定是讨喜的,他喜怒形于色,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和凡事锱铢必较的严肃男人相去甚远。

这并不代表她心动,她的心已经奉献给天主,此时,她只想当一个杰出的修女,男女情爱于她太缥缈了。

再说,她讨厌他,容貌是一回事,那种一见面就讨厌的感觉发生的毫无道理,她自己也参透不出所以然来。

“如何?”最后一个单音由快手的指尖流逝,一曲终了。

“不坏。”她由衷点头。他确有狂妄的本钱。

快手略带讶色。“原来你也有诚实的一面,我以为你又要死鸭子嘴硬言不口不由衷了。”

唐诗画扬着眼睫,斜睨他。“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讨厌你了,”她故意吊胃口地顿下。“你傲慢又偏执,跟你在一起不用两分钟,我就全身冒汗,呼吸困难,我很难相信有人受得了你。”

他把她的贬当作褒。“这样有什么不好的?”那是他的本钱啊!

他清楚自己天生的优势,骠悍是男人的天性,难不成有人喜欢娘娘腔?

她讨厌他,无所谓,反正他也看她不顺眼。不买他的帐,他自然有法子驯服她,他会不惜一切代价让她服服贴贴的,挑战于他是生活不可或缺的调味料,他会征服她的,在这之前,他必须先行观察——

“你骂我傲慢是一种偏见,因为你嫉妒我自由的心,我率性做我爱做的事,你却不能。”

“你强词夺理,自由是需要道德规范的,一旦任意妄为,这世界不全完了?”

什么陈腔滥调!自私主义的男人。

快手低低地笑。“我们的标准显然天差地远,看来,有必要经常沟通了。”

“谁理你!”

“真遗憾,”快手恶作剧地叹息一声。“你讨厌我,不过,从今晚起,你恐怕会无时无刻地看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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