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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吻我,试试看 第11页

作者:蔡小雀

“关烈。”

“嗯?”他在牵着她,大步跨进电梯的当儿回头低视。

她仰头嫣然一笑,“我喜欢你。”

他一愣,差点被合上的电梯门夹到。

“呵呵呵,小心哪。”她的笑声如银铃叮当。

他红着脸,咬牙低吼:“我知道。”

麻烦,绝对是天大的麻烦!

第五章

必烈对台北市并不熟,所以还是只能将小丰带到这栋五星级饭店六楼的西餐厅里。

“我要一客休斯敦汉堡,一杯黑咖啡。”他点完后,黑眸紧盯着她,“妳呢?”

“呃……一样。”她真没想到他吃得这么“朴实”。“我还以为你爱吃汉堡只是江湖传言。”

“江湖传言?”他啜饮一口冰水,自杯沿瞇视着她,“我喜欢吃汉堡有什么不对劲?”

“没有,只是像你这样地位崇高……”她眨眨眼,他刚才是在瞪她吗?她愣了一下才继续说:“又很厉害的人,我一直觉得你应该喜欢三分熟的松阪牛排,喝顶级红酒。再不然就是素食主义者,喝绿茶,吃生菜色拉,讲究哪种菇类最能养生……你怎么了?”

必烈支手抵在额头上,宽肩颤动着强忍笑。“没什么。”

她眼睛睁得好大。他居然在笑?居然在笑耶!

他笑起来好好看哦,所有严峻冰霜线条在瞬间被春风吹化了般,脸上出现了一抹淘气男孩般的纯真色彩。

她看得心儿怦动。

“说啦、说啦,跟我说你到底哪里觉得好笑?”她唇儿漾开兴奋的笑,眼儿亮晶晶的。

“妳对……『地位崇高』者的刻板印象。”他总算止住笑,真不敢相信这个苹果脸的脑袋瓜里究竟在想什么?

他不是那些把香槟当水喝,成天无所事事只会逐香追美的公子哥,他还有两间道馆要经营。

而且就算地位崇高,他还是个平凡的男人,除了处理公事和参与跆拳道界的事务外,他也会在休息时坐下来看球赛,喝啤酒,吃吃所谓的高热量低营养食物──汉堡和炸薯条。

“不对吗?”

“不太对,至少我个人就认为喜爱汉堡没有什么不好,也无所谓高不高级。”他耸耸肩,又啜饮了一口冰水。

“我也是耶!”小丰像是找到了知音般,激动地凑向前,眼里闪动着光彩。“我爸老是说我是个没文化的野蛮人,他说山东大馒头夹卤肉比汉堡好吃一百倍,真搞不懂我的味觉到底有没有问题?”

他微微一笑,“妳看起来很激动。”

“当然激动啊。”她忍不住扳起手指头数算着,“我在我爸眼中根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傻蛋女儿,什么都不会,不会煮只会吃,不会洗只会穿,学了十几年的跆拳道还停留在最初级的白……呃,你了解我的意思。总而言之,我有时候想想也很气馁,除了年轻外,我还有什么好傲人的?”

他眨眨眼。

“唉,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崇拜你崇拜到非嫁你不可的原因。”她脸上神情瞬间梦幻了起来,“你什么都好,什么都会,人长得帅,又是奥运金牌得主,经营的事业又很成功,就连喝起水来的模样都比我潇洒。”

他再眨了眨眼。

“你爱吃汉堡就是一种时尚品味,我爱吃汉堡就是一种没文化的堕落。”她沮丧得不得了。“一个人成功,全世界都为他鼓掌,你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他唇边情不自禁荡漾开的微笑倏地消失,胸口奇异地升起一抹不舒服的郁闷感。

“妳想要嫁给我,只是因为我这些外在条件,以及……我是个成功者?”他神情阴郁,声音低沉。

小丰没有意识到他脸色沉了下来,还郑而重之地点点头,“对啊,你真的是个很棒很棒的男人,你知道吗?这世上稍微有点脑袋的女孩子都会以成为你的妻子为荣的。”

热腾腾香喷喷的汉堡上桌了,关烈却已经没了食欲和兴致。

他眼神冷漠,“谢谢妳的抬举。”

不知怎地,当他意识到她原来也跟其它千千万万的女人没两样,都是肤浅而注重外在条件的猎婚拜金女,他顿时感觉到一股深沉愤怒的悸痛撕裂了胸口和胃部……非常、非常地不好受。

他还以为苹果脸是不一样的,她是天真淳朴大剌剌的,以为她能够看透他外在的一切优势盔甲,直视入他的内心,真正由衷地喜欢他这个男人……

看来,他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居然会一时产生幻觉看走眼。

“你怎么了?”小丰看着他似乎不准备动手拿起汉堡的样子,不禁关怀地问:“不是饿了吗?”

他应该要保持优雅和自制,至少吃完这一餐后再离席,这正是他多年以来维持的礼仪和绅士,也是所有人对他的期望想象,但是……管他的!

必烈倏地起身,眼神冰冷又狂烈,“妳吃吧,我没有胃口了。”

“啊?”小丰傻眼了,不明白他为什么又突然间变脸了?

他一会儿微笑一会儿翻脸,她简直无法招架他的反复不定!

“汉堡记在我帐上,但是我希望以后妳不要再不请自来,再次擅自敲我的门。”关烈冷冷地抛下最后一句话,随即大步离开。

小丰孤零零坐在座位里,小脸寂寥伤心地盯着面前色香味俱全的汉堡,满心只有想嚎啕大哭的冲动。

她又说错什么话,做错什么事了吗?

他眼底的嫌恶与冷漠比第一次见面时还要深,好像……好像她变成了只讨人厌的虫子,打坏了他的胃口,也碍着了他的眼。

她没办法不难过,没法紧紧掐住心口不让痛楚的裂痕渐渐扩大开来,从胸蔓延到了胃,然后冰冷直窜脚底,然而讽刺的是,她的眼眶却汹涌地发热滚烫起来。

答地一声,一颗泪珠失势坠落在精致的织锦桌面上,碎裂成细小的泪珠……她本能伸手想去擦拭,却看见自己的手在发抖。

小小的,女敕女敕的,什么也不会的手。

劈不破木板,拈不动针线,拿不好菜刀……注定是一双无用笨拙的手。

连他也觉得她惹人嫌,也觉得她是个失败者吗?

小丰生平第一次真实强烈地感觉到自己的无能和不讨喜,就像已被重重烙印了上去,永远再也不可能翻身了。

“可是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他……”她猛地紧紧捂住小脸,憋着气哽咽起来。“他让我觉得我还是有希望的,只要站在他的身边,幸运也会降临在我身上,我可以在他身上学会好多好多的事情,我可以不那么害怕,不那么笨拙,他什么都可以教我……”

他就像耀眼温暖的太阳,自然而然放射热力吸引着人们去亲近他,崇拜他,仿效他……甚至倚靠他。

而她就是其中一个。

为什么飞蛾会疯狂地扑向火焰呢?为的就是想要得到那一瞬间的光热与温暖。

就算后果是焚烧成了一缕青烟消失无踪,至少也曾勇敢拥抱过那光热烈焰。

“对,就是这样,我不能放弃,我要勇敢!”她忽然抬头,放开双手,泪盈盈的双眼绽放出坚定的光芒。

放弃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至少他看见了她,认识了她,现在讨厌她没关系,总有一天,他一定会看见真实的她,会喜欢上真正的她──

那个不那么笨,不那么失败,不那么一事无成的女孩。

事情总会有希望的!

她要拿出实际的行动,让他看见她的真心。

她不要当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少女,只仗着一张嘴皮子和一张苹果脸走天下。

像她这样的女孩,在台北街头掉块招牌都能砸中一大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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