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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耍心机 第6页

作者:席绢

“你真的希望当女强人?还是只是说说而已?”

她想了一下。皱皱小鼻头,笑了。

“我讨厌变成咄咄逼人,所以当不了干练的女性。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做不来,才会偶尔幻想一下嘛。”

“那就好。那种女强人,事业心那么重,婚姻通常不太好。”

“乱讲,有罗以律那种丈夫,她作梦都要笑了,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婚姻不好!”多好的男人啊!就算是笨到无可救药的女人,也会死抓著不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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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罗以律不是没听清楚她说了什么,他只是不相信这样的话,今生今世居然会从她嘴里说出来。

“以律,我们分居吧。”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稳、眼神还是那么澄澈,证明她是在无比清醒的情况下,把这话说出来。

罗以律静静的看著她,确定她没说错之后,他以轻且冷淡的声音道:

“我不问你为什么做出这个决定。既然你对我开口,如果这是你要的,那何不做得更彻底一点——不必分居,就离婚吧!”

“离婚……”她语气有一瞬间的飘忽不稳。

他察觉了,语气更冷,但带著疏离的笑——

“你忘了?我总是给你你要的,并且习惯多给。”

沉默,好久的沉默。她低首,而他缓缓啜饮饭后的普洱茶。

“那就,离婚吧……”她这么说著,但不敢看他。“反正……那正是我原本要提出来的……”

第二章

他知道女人与男人在思想上、行为模式上的差异,可比火星与地球,几乎是永远别想达到“有志一同”、“心有灵犀”的梦幻境界。所以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不要企图想去了解女人,也不要以为你了解女人,因为那都是错的。

而如今他婚姻莫名其妙的触礁,这个真理再度被印证。

他是罗以律,出身于人们口中的“百年罗家”,这是一种对商界元老家族的敬称,尊敬这个古老的商业家族竟能在风风雨雨中,从日据殖民时代走到如今民主自由时代,一百年来,仍然能在台湾屹立不摇,稳如磐石。

因为先祖重视隐私,不喜张扬,所以即使罗家如此富裕,却从来都没上过富豪榜的榜首。然而不管历年的首富大名如何的更替,被无情的商界风浪汰旧换新一轮又一轮,百年罗家总是静静的待在前十的榜单内,有时是第三名,有时是第十名。从台湾流行起计算富豪的身家时,都是如此。

百年罗家从来不是首富,却是上流社会公认的商界贵族,是历来的商界新兴富豪与家族乐于攀交的对象,并会因为成为这个家族的朋友而感到无比荣幸,像是从此证明自己不仅是富了,而且还贵了。

他是罗家第四代,长房的次子。

次子,是个尴尬的身分。因为不像长子被寄子厚重的期待,打一出生就被当接班人仔细而严格的栽培;也不像么子那样被宽容,可以任意的享受长辈与母亲的疼爱。

许多历史研究学者、商界观察家们对罗家的百年不衰,有著诸多见解。其中最有志一同的是——罗家有著严谨且绝对的传承方式,并且祭入家训中,任谁也不能轻易改动。

罗家的家主,只会是长子。即使这个长子才能平庸,也绝不更改这个家训。历代长子打一出生,就有继承权,他可以继承来自于父亲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剩下的百分三十则由其他弟妹分享。若有其他才能出色,且不甘屈居于人下的子弟,就让他分家出去,并给予一笔丰厚的创业基金,提供所有能提供的资源助其创业——百年来也不乏这样的例子,但大多数的人仍是愿意留在家族里效力。

罗以律上头有一个准继承人的兄长,下面有一个个性独特的弟弟。大哥沉稳,小弟狂放,两人出色的表现,让他们从小就是长辈关注的焦点。他们三兄弟都不是喜欢被注目的性子,所以对大哥与小弟来说,成为常被亲友谈论的话题,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而他,则幸运的躲过了这个困扰。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家族里的平庸之辈,缺少好强斗胜的性情——至少他对于罗家累积了四代的巨大财富,从来没有想要得到与驾驭的。

他的父亲很早就对名下财产做出分配:百分之七十理所当然给长子;百分之二十给次子;百分之十给幼子。然后,次子与幼子又可以平均分配母亲名下的财产。不过母亲名下具有纪念性的物件,则必须交由长子保管,收藏在家族宝库里,作为长辈百年之后,对他们的追思与记忆。

听起来比例少得可怜,但那其中代表的数目字,足够最挥霍的败家子花天酒地、极尽荒唐之能事的过一辈子了。

他对生活从来没有什么不满足。反正生命就是这样,人生也就是这样。

在公事上全力以赴,尽力挥洒,从中取得绝大的满足或挫败,商场好比战场赌场,投资与投机,其实不太有界限,每天都有新的挑战要面对;所以在私生活上,不需要再更多的刺激了,他只要平静。

这八年来,翠微一直做得很好,给了他平静的生活。

他不是那种会开口勉强别人的人,所以翠微所做的一切,都是她自己要的,他觉得不过分,于是从来不阻止——包括她坚持学商、当个职业妇女,与他夫唱妇随。在当年,为此还在家里闹出了一点风波。长辈都觉得她乖乖在家里女乃孩子就好了,一连生了两个儿子,虽有保姆帮忙,但身为母亲的人怎么可以撇开不管?!

要知道,罗家对子女教育是非常重视的,他们相信缺少父母关注又生活得太过优渥的孩子,将会在长大后成为家族的负担。所以罗家的媳妇通常会全职在家陪伴孩子到至少上小学为止,才能另做其它生涯规画。

但翠微却成了例外。她嫁了他之后,第一年生元达、第三年生元遥,这中间还取得了纽约大学商学院的硕士学位。读完书之后,没一刻静止下来,马上进入公司工作,与他同进同出,当起职业妇女。

家人很反对她这种置子女于不顾的行为,但翠微如果是那种会介意别人目光的人,当年就不会嫁给他了。

案母都希望他能与她谈谈,请她留在家里,至少将孩子带到六岁。他们知道翠微只听他的话,只要他要求,她很少有不听从的。

所有人都知道她爱惨了他、崇拜死了他!

必于她对他的热情……他称不上感动,也谈不上厌烦。虽然知道自己有左右她的能力,但却极少使用。他总是这样,不喜欢因为手中握有主宰别人的权力,就轻易支使别人,把别人耍得团团转。那种无聊又恶劣的玩弄,不会让他的人生比较快乐。

人与人之间需要尊重,即使是对自己的妻子。

当然,他也从来不以为自己是个很好的丈夫,但也没有差到会被一个“爱死了他”的女人给放弃的地步吧!

“她到底在想什么!”罗以律发现自己竟然在宝贵的上班时间为私事发呆,忍不住低咒了声。

闭了闭眼,坚决的将杂思甩出脑海,目光专注盯在电脑萤幕上,却发现工作列上skype通话讯号闪个不停,是他的长子元达。他将耳麦挂上,接通。

“元达,有什么事?”他问著远在美国读贵族小学的长子。儿子通常不会在他上班时间内找他,可见是听到风声了。最可能的报马仔人选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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