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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蓝 第26页

作者:席绢

先别说他是莫、单两家大老最看重的下一代企业接班人,光是他从母亲那边继承到的巨大财富,就足以让他成为两大家族里,说话最有份量的人之一。

他到底多富有?也许没几个人弄得清楚,可是光是知道每年年终,莫氏企业与单氏企业所有的营利分红至少有一成五以上会汇进莫靖远的户头里,就足够让人吓得张口结舌了,哪还有力气去想他是否还有其它转投资的收入。

就算莫靖远日后没有成为这两大集团的继承人,他也有足够的权力去左右这两家企业体未来的发展。所以打一出生起,莫靖远就是莫单两家的宠儿,钻石镶出来的人儿都没有他来得尊贵。

每个人都想巴结他,想跟他保持良好关系,却又觉得他虽然客气有礼却难以捉模。即使如此,他们还是用尽方法占去他的时间,为了让他印象深刻,以后能前途更加光明;攀住他,就是攀住未来荣华富贵的保证。

“听说我凌晨两点要回美国?”

深夜十一点,他刚从爷爷家的饯别宴里月兑身。被敬了太多杯酒,虽然有人帮他挡去大半,但还是有推不掉的,所以他喝得有点醉,闭上眼,头往后靠,开口问着前面开车的贴身特助。

“每一个人都这么以为没错,”特助这么回答他。

莫靖远笑了,可能是酒精的关系,让他少了一些老成矜持,比较像个二十五、六岁的正常年轻人。“真有你的。”

瞿昙特助只微微一笑,很快又扳回一本正经的原样,专心开车。他跟在莫靖远身边已有六年,一路陪他上大学?上研究所,而今正式进入莫氏效力。莫靖远身边有许多功能不同的助理,但他还是莫靖远身边最不可或缺的助手。他的能力好、反应快,当然是受重用的原因之一,但却不是不可或缺的主因;对莫靖远来说,他这特助最大的优点是--聪明、体贴、对主子的隐私完全尊重不探问。

莫靖远很重隐私,虽然他的私领域少得可怜,但当他需要私己的时间时,就必须有个善体人意的帮手代他调整时间,做适当的掩护,并且那个人最好不要试图打探分享主子的隐私,就算只是为了满足单纯的好奇心也不行,那是莫靖远的大忌。

霍昙特助--其实他的全名是瞿昙逸达,虽然常常很多人都不知道,以为他就姓瞿名昙,不过他也懒得为此做解释了。此刻瞿昙特助将车暂停在人来人往的市中心路边,问主子道:

“莫少,现在送你回公寓吗?”

莫靖远睁开略显疲倦的眼,想了一下道:“不了,你直接开车去机场。我在这里下车。”美国那边还有好多事得处理,每件事都在喊急,所以瞿昙必须先回去。

瞿昙下车帮他开车门,同时提醒道:

“你的搭机时间是明天晚上九点。”

莫靖远拍拍他的肩表示了解,并说道:“辛苦你了,谢谢。”

瞿昙笑笑的领受,觉得自己确实挺辛苦的没错。

见主子正往最近的公用电话走去,瞿昙特助决定看到这里就好,该去机场了。身为莫靖远最重要、而且可能还是今生最信任的重要特助,他知道如何拿捏分寸--帮主子挪出私人的时间,而不要去猜测这些时间里,主子在做什么。

虽然罗蓝从没有对他说过她台湾家里的电话与住址,但这些不必她提,他早就知道了。

当初他会跑去参加波士顿的留学生聚会,目的就是为了把她这个研究生物科技的天才给延揽进自家的生物科技研究所。所以在他还不算认识她之前,就已经看过她所有的生平资料了,那里头的资料详尽且辉煌,甚至有她幼稚园到大学毕业的每一阶段毕业照,照片里的她,很可爱、很漂亮、眼睛水灵灵地,一点也不像科学怪人该有的样子,让他有点失望……太吸引人了,不该是这样的。

他现在才愿意对自己承认,那时去见罗蓝,想认识她的意念大过延揽人才的想法。所以见过她之后,其实很抗拒,不想再见到她;为了不要再见到,所以决定她永远不会成为替莫氏效命的员工之一。二舅后来打电话问他吸纳到多少哈佛里的可用人才,还特别问起名单里的那个天才少女的情况时,那时罗蓝正睡在他臂弯中,而他轻浅地回答道:“没有。她不适合当我的员工,我不会再找她。”

后来,他把她的档案从莫氏人才资料库里抽走,表示罗蓝今生不会有机会成为莫氏的员工,不会成为他的下属。她的资料如今安放在他那儿,她在台湾的永久住址与电话,他当然知晓。

他打电话到她家里,虽然知道她人可能在台湾,却不确定她会不会回家,但他也只能碰碰运气了。而他的运气还不错,因为她在,电话很快转到她手中,她先是小小讶异了下他居然知道她家电话,然后大大震惊于他现在人在台湾、在台北、在离她家不到十分钟的地方。这怎么可能?!所以她跳起来大叫,匆匆问明他的所在位置后,没多久立即飙到他面前来。

好可爱。车可爱,人也可爱。

她开着一辆时下最受女性青睐的流行车种出现在他眼前,这款可爱造型的迷你小车,有个昵称叫做“小march”,它的颜色也是目前最为抢手的粉红色。虽然内装配备不能说很优,坐起来也颠得很,但全台湾的女生却爱死它了。从此何止“march不只是march”,车子也不再只是用来交通的车子,而挤身为流行性消费品之一了。成功的行销莫过于此。

“快上来,这里不能停车太久。”罗蓝打开他这边的车门对他叫着。

莫靖远也很想马上坐进去,但有点困难,因为车子里看得到的地方都被堆满了东西,不是外套就是书,还有一些笔记本与笔杂放,他找不到地方窝进去。

罗蓝终于察觉他的困境,很快把位置清出来,东西全往后头一丢作数。

“这是妳的车?”

“嗯。我二十一岁生日时,外公外婆买来送我的,但那时候我在南非,家人觉得我不听话,所以没让我知道有这个生日礼物,这次回来才知道的。”

“我不记得妳的房间曾经凌乱过。”所以难以理解她会把车子弄得这么乱的原因,

罗蓝咭咭一笑,“这样很方便,想要看什么书随时都有得看,”

“只是这样?”

“还有就是不想让不熟的人说要搭便车。”对,她就是故意的。这习惯在南非就养成了,那时她每次开着杜潘教授的二手普吉车进城去采买东西时,常常就有一些想追她的、又自以为很帅的年轻人问也不问的跳上她的车,说是要搭使车,然后就不肯下去了。后来为了杜绝后患,她开始在车上堆积物品,效果还不错,从此养成习惯。

莫靖远何等聪明,听到她这么说后,马上知道这是她的经验之谈,而这个经验似乎还在持续累积中,这当然令他心里不快,所以声音凉凉地:

“妳回到台湾应该没几天,还不至于已经有这方面的困扰了吧?”

“嘿嘿……”她只是笑,才不回答他。答案当然是有,不过这不重要,比较重要的是:“你喝酒了?”空气里有隐约的酒味,她努力嗅了几下,终于确定。

“喝了一点。”他有点疲倦的闭上眼。回来两天,不是没闭上眼睡觉过,但来到她身边,身体才终于真正放松下来,得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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