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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恶魔的人间实习 第3页

作者:席绢

等着看吧!

小恶魔的人界实习开始了。

目标一:萧诺。

年龄:二十七岁。

职业:言情小说作家。

目前情况:单身。

嗯┅┅荼靡坐在松树的枝桠间,看着手上的资料沉吟不已;这是他打算开张的第一票生意──不过,那是昨天以前的事了。也就是说,他,一个管花谢的小魔出师,第一桩生意已告失败。

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呀┅┅

人类实在是奇怪的东西,二十七、八岁不是急着嫁人的年纪吗?为什么他的第一票生意会不灵?还是魔界的调查资料有误?

昨夜他以最不吓人的姿态去拜访他手头上的第一个客户──借来梦神的钥匙去萧诺的梦中与她会面。结果,使尽种种威吓利诱,下场却是被踢出梦之门。渺小的人类在自己专属的梦中是有绝对自主权的,尤其这一位又相当地意志力坚定,居然反过来嘲笑他这个地狱的代表。唉┅┅沦落至此,夫复何言?

时机不同了,连魔鬼这行业也萧条。最可怜的是他啦,戴罪立功的身分,如果能达到大王的标准最好,若是达不到┅┅大概得一辈子在人间流浪了!

所以,他绝对不能因出师未捷就灰心丧志,他应该更加努力才行,否则,他就回不了家了。

自怜完毕。荼靡将资料上“萧诺”那一栏划掉,翻了第二页,上头的名字是:颜茴。

“看来不怎么好打发的名字!好吧,就是女乃了。”

叹了口气,比起上一回的雄心万丈,这气势可真是一回不如一回。

他真是不明白呀,明明在《地狱文献》中看过,人类怕恶魔比怕神明更多,为什么他会遇到“例外”呢?还是那本文献已经过时了,地面上的人类遇到了比鬼神更值得怕的事?

不会吧?生老病死中,人类最怕的就是死呀,千年轮回也不会有丕变的。还是,他的扮相不够吓人?

想到这儿,他往怀中掏出一面镜子,努力地打量自己。这身“行头”,是尽他能力所及,最上等的造型了;在他看来,很好的嘛,气势够,恐怖性也够,一点儿也没有给地狱丢脸。瞧,尖尖的虎牙,阴森森地闪着诡异的白光,绿色的魅眼与鬼火相同的颜色;更别说他白中泛青的肌肤色泽了,多可怕呀,是不是?

再加上,虽然他没有足够的道行去拥有黑光圈,他仍找了根黑藤蔓编成黑色圆圈绑在角上,证明自己是地狱那边的人;黑色的小角、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指甲──虽然形成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常洗手的关系,还有黑色的蝙蝠翼┅┅整体看来,都极尽威严之能事,人类没有理由不怕他的呀!

除非他脚下这块名为“台湾”的地方专出怪人。嗯,一定是的,东方人对地狱的认知是比较偏向牛头马面那些四不像的造型。真是的,也不统一一下,教他们这些身为地狱公民的人无所适从。若要叫他去借颗牛头马头来套在头上,他是死也不会干的,多拙呀!拙还不打紧,要是那种形象传真回地狱,给撒旦王看了,那他要将脸往哪里摆?

在造型上,他坚持要保有可爱、英俊的本色,绝对不愿牺牲形象!就不信这些低等的人类会不害怕!

在萧诺身上丧失的信心与面子,一定要在下一回中追讨回来。那个叫做颜茴的女人,就是他扳回面子的case,势在必得,一定得成功!他决定了!

至圣先师,孔子大哥的得意门生之一叫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最后因营养不良,一命归西,为后人立为勤俭好学的典范。那位颜老兄回先生属於数千年前的古人,不过,后世的人类沿着攀亲带故的习性,以他老人家为首,立了族谱,一再牵拖下来,他老人家倒也成了颜氏家族最抬得出来的老祖宗了!然而,天知道数千年前的颜回到底有没有子孙?

彷佛为了证明他老人家精神长存似的,在颜家第七十四代,又出了一名颜茴;以追思祖宗的贤德,也怕世人忘了颜家可也是有来头的!唉,颜茴,这个听起来挺别致的名字,怕的是总有一天会追随老祖宗的脚步,在中年期因营养不良而一命归阴。

取蚌名字来沾古人的光实在是麻烦,既捞不到好处,又被要求师法古人。

看吧!一个女人活到二十七岁还时运不济当真是十分可耻了,莫非是老祖宗怕她太发达,有损勤俭形象,才暗中使她三天两头换工作?

堡作没有着落还不打紧,反正身为女人,万不得已到混不下去时,大不了钓一个长期饭票等人养了。

唉!说到这一点倒真的是颜茴心中永远的痛。其实她眼光不高,心也不傲,她甚至要求卑微到只求有人肯娶她就成了。可是,一个女人一旦到了二十七岁这当口,依然没有追求者的话,大概都注定了晚婚,甚至不婚的命运。

她没有大女人主义,她没有男女平权的观念,她更没有事业企图心;理论上而言,随便一个男人都会愿意娶她这种女人当妻子的。

二十七岁,年纪尚可,不会太老;身高一五八公分,不会太矮;长相中等,至少不是麻子满面,也算能看┅┅但,但是,她最致命的缺陷是有一“点”胖!不过,其实也还好啦,六十公斤配上一五八公分,属於“肿”,但并不能叫“胖”;她对这个分界是很坚持的!

而且她身上的肉大约平分在上围与下围,腰身只有二十七

,还看像完美的葫芦;要是她生在唐朝,搞不好可以名列唐代十大美女之一哦!可惜,她生在现代,而且该死的生在以“瘦”为美丽标准的近几年,害她没有人追,并且死死地认定“有点肿”的女人一定又笨又懒又贪吃。真是冤枉呀!如果这时代还有包大人,她一定会去击鼓鸣冤,讨回一个公道!

她是一个倒楣的女人,不仅生错朝代,更被人以有色眼光看待,在她不得意的二十七年生涯中,生活的等级只有“倒楣中的不倒楣”、“倒楣中的一级至九级不幸”、“倒楣中的超级倒楣”。也就是说,她从没有称心如意过日子过。所以,今天的被裁员事件,并不值得她过分哀悼。

是的,也许男人中意事业心弱的女性,但在男人还没来到女人生命中时,女人们最好还是保有一点斗志,以求三餐温饱,才不会像她被公司请了一瓶“约翰走路”,回家吃自己。

明明据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台湾的男人比女人多,那么男人理当有娶妻的恐慌才对,怎么就没有人看到她这名最佳贤妻良母?真是的,搞不懂男人的眼睛都被什么东西给塞住了!

一定是老天与她过不去!颜茴自认这辈子即使受迫害也依然只会认命,不敢怨老天爷不公平,不过,此时勾上所有新仇旧恨,她忍不住了!

站在自己公寓门口,她抬头低叫:

“一定是您不公平,也有身材歧视!还我一个公道来!至少要让我有丈夫可以嫁!”

当然,她还不至於精神错乱到以为老天会理她,不过,喊完了,心头总是比较不会那么郁卒。叹了口气,安分地打开门,打算进屋去准备一份丰富的大餐来安慰自己今年度第七次失业。

突然,一阵黑烟浮现在她与门板之间的空间中。

“失火了!?”她尖叫着:“救──”

才尖叫出一个字,立即被吓得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她一定乱视了!她一定眼花了!她一定精神失常了!她一定是想嫁人想疯了才会出现这种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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