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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儿姑娘 第11页

作者:席绢

活像小孩子在扮家家酒,听得温行远直笑。

“野心好大呀,推我和你唐叔叔下台,那你一走了之之后,公司谁来管?放着让它倒吗?”

雪儿耸耸肩。

“当然是别人来管呀,到时候就与我们无关了,管他那么多。所以,温哥哥,我告诉你,为别人的公司努力工作,拼死拼活,拼掉了老命,公司还是别人的,何必把时间完全丢在这里浪费大好青春呢?嫌大钱也不是你的,搞垮公司负债累累的人也不是你。唐叔叔每天坐在家中净收大把公司营利,而你有什么?顶多薪水之外,多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年终分红的小奖金而已。人家现在正躲在法国逍遥,玩得开心,你呢?有什么?”说到后来就是为他打抱不平了。

“小东西。”温行远失笑。“我也是公司占股颇多的股东之一,每年分的股利不会比别人少。何况工作对我而言,已不在赚钱图温饱那一阶段了。它是一种挑战,挑战我自己的能力能发挥到什么程度,你还小,不会懂。只要我认为唐煜给我的薪资相等于我对公司的付出,其他的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了。将一个稳定的公司经营得辉煌腾达是我的本事。”

雪儿可不赞同他那一套理论。

“少唱高调了,有本事,自立门户去嘛!死待在这里当伙计,老了,没用了,还不是一笔退休金扫地出门,再多的丰功伟业还不是一笔勾消。”

“唐煜要是知道你这个小家伙那么吃里扒外,回来不好好虐待你的小才怪!竟然拼命鼓吹他手下重臣去自立门户,你哪,保重你的小命哪。”他身子贴入椅背中,笑看雪儿不可一世的俏脸。

她自是还有一大堆话要说——

“我这是给你机会耶!别不知好歹了。喏,你走了,自创公司办得有声有色,走出门,在各个场合,谁不恭敬叫你一声:温老板。有了自己的公司才有归属感,当了老板也就不必这么累人,以后我们夫妻可以天天守在起,不好吗?至于我唐叔叔,成天无所事事,只知道玩,玩物丧志这句话你懂不懂!哪天被推翻了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你这一走,他没有人可以依赖了,公司的事只好亲力亲为,当一个名副其实的大老板,人心才会归向,不敢在背后搞怪。有得忙之后,他自也是不会成天想玩了。”

一番话听得温行远对小雪儿刮目相看。小小年纪心思恁般细密又善组织分析。说得头头是道,一个才十四岁的孩子,却有这么一颗机敏的脑子,好好训练的话,假以时日,也许她真的会有一番大作为。

不过,小雪儿是不宜锦上添花的,她的下巴早已经傲得朝天了,再夸奖她,她会忘了自己是谁。

“我想!你仍然在记恨唐煜没有带你去法国充当大电磴泡。”

唐雪儿的小嘴顿时噘得半天高,大眼一瞪。

“哼!哼!我唐雪儿是那种人吗?我是那种会记恨的人吗?”

“你就是,否则你不会拼命扯他后腿。”

温行远哈哈大笑,在雪儿女敕乎乎的小脸蛋上亲了一记,顺手打了下她小,雪儿尖叫的跳下他膝盖,逃开五大步远,双手捂臀,快气炸的瞪温行远。

“坏人!伪君子!绅士才不会打小姐这里。”

温行远看了下时间,也该办公了,今天多做完一些事,明天星期六就可以带小雪儿回埔里玩了。

“好了,坐回位置上写作业。记得写完三天的份。明天下午我们就出发去埔里,住一晚,星期天晚上才回来,好不好?”

雪儿不甘不愿的回座。

“我要告诉你爸爸妈妈,说你打我。然后他们就会很生气。气你长了那么大依然没有绅士风度,欺负我这个弱女子,然后他们会将你吊起来打。”

继续与小雪儿斗嘴聊天实在是个大诱惑。但想到堆积如山的工作,与永远看不完的企划书,他还是决定闭嘴,否则接下来一定是天南地北谈个没完没了,然后他就会发现今天下午的工作绩效是零。他笑看她一眼,迳自埋首在文件之中了。

没得玩,雪儿也只能乖乖的专心对付暑假作业,两只悬空的腿在桌子下晃来晃去,反正要她完全静下来,除非老天塌下来了。

虽是炎夏,但地处十八楼,四面玻璃窗半开,风仍是凉得很,微微的吹拂进来这一间好不容易呈安静状态的办公室,室内沉浸在一种舒服清爽的详和气氛中,舒服极了,舒服凉快得——唐雪儿那小子早已不知何时给周公召去吃下午茶了。

温行远因长久的沉静而好奇的抬头,这么安静原来是有原因的,他唇角忍不住笑了笑。

七月吹来的风仍是有些凉。温行远拿下衣架上的西装外套披在小雪儿身上,将她抱到长沙发上安睡,替她调了个舒服的睡姿,拨开吹落脸上的发丝——真是一副小天使的纯真睡容,温行远不禁看得有些痴了。一直知道雪儿长得很美,但每多看一次却不免被她的美再次震动一次。他的眼光竟然移不开了,犹如被下了咒似的深深痴望她。大多时候,她活泼得很,活灵活现的放纵她的俏皮美丽,纵容的挥洒动人之处.总被她的动态鲜明所吸引。她很少有静止的时候,而当她静静不动时,又是另一种宁静优雅的美丽。长大后的她,会是怎生倾国倾城的风情?——

叩门声打破了这层无形的魔咒。温行远收敛起满心满眼的柔情与痴意,坐回办公桌之后。

“进来。”

林秘书推门而入,手上抱着卷宗,放到他大办公桌上,才说道:

“温先生,方经理中午回到台湾,现在已从机场饼来,人在楼下。”

温行远皱了下眉,然后微笑了,道:“叫他上来——”

未说完已有人大剌剌地推门而入,脸上热情爽朗的笑容与窗外火热的阳光相比毫不逊色。

“嗨,行远。”是方志桐。

温行远的高中同学兼死党。到美国哈佛上大学后,一毕业立即给唐煜拐入唐氏机构的美国分公司。几年来经营得有声有色,与总公司保持优良的联系。在两年前也以最年轻的年纪坐上美国分公司总指挥的位置,领导五个不同性质的分公司。由于家人已全部移民美国,所以他一年难得回台湾一次。回来也只因为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这次莫名其妙的回来可真是意外。

方志桐的块头是标准美国人的体格。一八九的身高,肌肉结实,看上去像运动健将,与温行远俊朗儒雅的气质迥然不同。他是个运动狂兼情场浪子,也是个工作狂——但只限于上班时间内。喜欢一切有成就感的挑战;曾经疯狂的迷恋上温行远的姊姊温蓉远,在高中的时候——那是他第一次真正的动心,到目前为止唯一的认真。很可惜却只是一场单恋。眼睁睁看温蓉远给唐煜那个无赖迫不及待的拐入礼堂,伤心之余只有跟着家人移民到美国去了。

温行远站了起来,双手撑住桌面笑着看他。

“方兄弟,什么风把你给吹回来的?别是公司撑不下去,回来向我讨救兵吧?尽避开口,兄弟我两肋插刀。”

方志桐随意在他办公桌沿坐下,笑骂:

“你他妈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是顺应美国潮流,在长时间做牛做马之后,放自己一个长假休息,以舒缓一下疲惫的身心。当然,上司想偷懒自然是不能让属下知道,所以美其名回台湾总公司进修一个月,学习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加以评估。编了个这么冠冕堂皇的名目,还怕那群臣子不放人吗?何况唐煜那混小子人又不在国内,此时不模鱼,更待何时?”说完,得意兮兮的贼笑着,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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