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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恋仙度拉 第1页

作者:湍梓

第一章

她敢发誓,她是全世界最忙碌的人之一。

自从三年前母亲倒下之后,她就一直维持在这种冲锋陷阵的生活步调中。没办法,谁教

她是家里唯一能挣钱的人呢。

其实这种说法也不怎么正确,至少她目前正就读于高二的小妹就自愿休学工作以分担家

计,但硬是被她恶狠狠的瞪回去。她再怎么辛苦、再怎么累,也一定会撑到妹妹念完大学为

止。开玩笑,她小妹可是全校第一名的优等生地,拾家的希望都在她身上,她怎么可以休学?

她,拾浣芷,芳龄二十三,正是花样年华。按理说,此刻她应是跟着同事逛街或是上餐

陛才对,可惜拾大小姐的运气不佳,她正骑着那辆中古摩托车,以不要命的速度穿梭于台北

市区,企图赶上八点打卡的小夜班。

还好今儿个老天还真帮忙,不但沿路的交通号志奇迹似的一律闪烁着绿色的光芒,就连

碍眼的交通警察也放假吃晚餐去了。拾浣芷看看腕上的手表——一百九十九元的卡通表——上

头的指针正停留在七点四十分的地方。

“咻——”她吹了一声口哨。没想到今天还有点时间先填饱肚子。吃什么才好呢?嗯,就

盐酥鸡好了,她已经近一个月没吃过如此昂贵的食物了。

拾家原本并不穷,她和小妹浣翎生长在一个小康之家,父亲是保险公司的经理,母亲则

是典型的家庭主妇。她和浣翎原本有个正常、快乐又和谐的家庭,可是三年前的一场车祸政

变了这一切。

当这个噩耗传来的时候,她正在课堂中听课。她还记得当时她的心彷佛被狠狠地自胸腔

中抽离。当她赶到医院,却在手术房外见到几乎晕厥的母亲对着她摇头。父亲去了,而她甚

至来不及见他最后一面。最糟的还不止如此,几乎在同一时间,母亲也跟着倒下了。面对着

突来的家变,从未吃过苦的她不得不在一瞬间摇身一变,变成家中唯一能处理大事的“一家

之主”。

幸好父亲生前有投保,保险金扣除掉丧葬费用之后剩下来的钱,刚好用来支付母亲的医

药费。令她倍感不解的是,身为保险公司经理的父亲却未帮母亲买保险,这一点对她日后的

生活造成了难以言喻的冲击。毕竟谁也想不到母亲会罹患脑瘤,而这个听起来就很吓人的医

学名词,让拾家所剩无几的保险金,悉数投注在手术费及日后的医疗费用上。

面对着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和年仅十七岁的小妹,浣芷做了一个壮士断腕的决定,休学工

作以养家活口。白天,她在一家通讯公司担任外勤助理,晚上则到一家外籍人士常去的Pub

打工至凌晨两点。三年下来,她都快吃不消了,但一想起品学兼优的小妹及等着钱延续生命

的母亲,所有的疲累感瞬间消失。

她是拾家的长女,必须负起一切责任。她表面上虽不愿承认,但生活的重担的确快将她

的肩膀压垮了。

望着近在咫尺的盐酥鸡摊子,地快步走向前。

同样快被责任压垮肩膀的秦仲文,在半个钟头前决定结束工作,好好找个地方轻松一

下。在连续压迫脑细胞半个月后,他决定该是让自己放松的时候。

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台北市的夜色是如此闪烁迷人,可惜他的心情一点也迷人不

起来——原因就出在他最新一任的情妇上。

秦仲文勾起一个阴郁的笑容。相处太久了,女人就会变得贪婪。当初他怎么会觉得采薇

迷人?瞧她现在一副以秦家大媳妇自居的同样,那样子说有多笨就有多笨。唉,女人一旦变

傻,就如同一个碎裂的花瓶,一点都不可爱。

懊换了。再相处下去,他没有把握自己会不曾动手撕碎她那张愚笨的脸。

这次维持了多久?三个月?采薇算是一只聪明的小狐狸,可惜火候还不够,不懂得隐藏

妒意。真是个傻女人啊,他秦仲文何时只摘一朵花过?对他而言,每个女人都是美丽的花

朵,种类不同,却各显芬芳。

但他却不是一个三流的采花贼。他从不采花,而是买花。他没兴趣,也没闲工夫去追求

女人,光凭他的家世及人品,就有满山的女人任他挑选。

为了不造成日后甩人的麻烦,他选择交易用钱买女人,以避免她们死缠着他,要他负责。

他了解他的名声并不光彩,但那又如何呢?织敏前阵子才嫁的小子也一样是个声名狼籍

的公子,最后还不是照样栽在秦大小姐的手中。所以,秦家人向来只有打胜仗的份,从

不懂得败战是什么滋味。

想起唯一的小妹,秦仲文的眉头不觉蹙起。那小妮子什么人不好嫁,偏选上国内排名第

二名的公子。幸好屈之介的人品及财势在台湾也算是名列前茅,否则别说是老爸,第一

蚌出拳反对的人就是他。

说起国内头号公子——刘宇刚,秦仲文不禁笑了。这家伙抢人女友的功夫跟他吞并

他人产业的速度一样出名。为了这项特殊“技艺”,他不知道跟多少人结下梁子。虽然如

此,却没人敢惹他,只因他恰好是国内最大的企业宇刚集团的头子,跟他作对等于签下自己

的死亡证明书,哪一天要被暗杀都不知道。

没有人想死得不明不白的,秦仲文也一样。他倒不是怕刘宇刚——他都唤他霍克——而是

没这个必要。霍克跟他的默契好得很,他们绝不曾看上同一个女人。

女人对他们而言只是游戏,犯不着为一个没有意义的游戏而劳民伤财,坏了彼此的和

气,这是他们的共识。

又下雨了。秦仲文不耐烦的看着车窗外。到底台北市民有什么对不起老天爷的地方,怎

么老是恩赐雨水个没完没了?

坐在一旁的方绍凯,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一脸烦躁的上司。他向来是个好秘书,只要是秦

仲文下的指令,他绝对会像电脑般,正确而无误的执行。

当然,这些指令也包含了帮他处理掉一些小麻烦,譬如说女人。由他的上司最近对江采

薇小姐的不耐态度推测,他有把握,最迟明天他就会接到指示——解除她的情妇身分。而这

是自他担任秦仲文的秘书以来,第八次帮他收拾善后。

江小姐的运气还不错,维持了三个月,这是他所处理过为时最长的关系。不知道继任者

能不能破这个纪录?

秦仲文向来不是个能按捺得住寂寞的人,最迟一个礼拜内,他就会找到新的志愿者。这

是方绍凯的另一个把握。

“停车。”

秦仲文突然发出这道命令,司机一接到指示,马上打起灯号向路旁停去。

“秦总?”方绍凯不禁发出质疑。

“我想吃那玩意见。”他指向一个卖盐酥鸡的路边摊。

方绍凯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不禁蹙起眉头。“秦总,那些东西不卫生。”

“是吗?”秦仲文扬起一个有趣的笑容。“我想那些东西应该吃不死人才对,我那天才

小妹就特别爱吃。”

方绍凯点点头。的确,秦总唯一的妹妹是个怪胎,明明身为奏家的大小姐,集所有尊贵

荣显于一身,但她却一点也不将它放在眼里,净与一般的小老百姓混在一起,甚至还喜欢吃

些垃圾食物,穿牛仔裤和T恤。更夸张的是,她竟然还是个罗曼史作家。

产业在台湾排名第二大的秦氏出了这么个特立独行的大小姐,也真够教秦家的大家长——

秦孝轩感到汗颜。而这些骇人听闻的内幕也唯有熟悉秦氏一切的人例如他——才有幸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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