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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冤家今世情 第22頁

作者︰妍庭

敝盜……騙子……

她丟開信繼續往下看。

信下面的紙類看來年代久遠,依稀是張賀卡;裁作封面的紙早就褪色,上面用粉蠟筆和彩色筆畫出的圖同樣歷盡滄桑——依那輪廓來看應是顆愛心吧!

她小心翼翼打開它,乍見自己幼時的倩影也在其中,那是張照片剪貼的情人卡,照片上方是淡淡的黑色簽字筆跡,注音和歪斜國字拼湊成「我的新娘子」。

卡片似是打開回憶之門的鑰匙,莉詩知道它的來由了——

罷上小學沒多久,一次美勞課正近西洋情人節,老師叫小朋友帶材料到學校做卡片,她記得那次他做完、打過成績後,說什麼都不讓她看,不能免除的他們又因這小事吵或打了一架,足足鬧上幾天別扭。

原來,那時候他就要定她了。

方旻軒的笑突然浮現在她腦海,他們倆所有的心結舊怨頓時在此刻間隨風而逝。

一份難述無形的情感包圍了她。莉詩知道,她明白,這就是南湘蘊所說的——愛;一份為他與她量身訂作的真愛。

「虛偽的人……」莉詩想哭也想笑。「為什麼不告訴我呢?害我把你白當了十幾年的冤家……」

想起自己對方旻軒的態度,她都替他感到冤枉。

雖然,卓莉詩沒找到方旻軒的「遺言」……呃,應該說「留言」,她卻真正明白了方旻軒與她自己的心意,這不也挺好?

此時此刻,她巴不得生對翅膀飛去加拿大找他,告訴他︰對不起,還有——我愛你。

尾聲

「該死的、該死的、該死的方旻軒!」

卓莉詩憤怒地踏著地磚,像是他俊秀的臉就刻在那格格灰紅上。她那火爆得彷若吃了十噸炸藥的樣子引來不少路人側目指點。

「看什麼看!?你有意見嗎?」她手擦蠻腰,毫不客氣的瞪罵回去。「今天是你好運氣!可以見識何謂‘潑婦罵街’!」

好在台北為首都,不時有些「另類份子」出沒街頭,諸路人也多見怪不怪,頂多一陣吃笑、一記白眼過去就算了,各過各的大道小橋,沒人會多計較。

卓莉詩方才去看放榜,不能說理所當然,但她也是不出意料的落榜了。

「這都得怪那個爛窗子!」她又重重一踩地板。

如果,不是因為他,她就不會失去記憶那麼久而沒準備聯考;一個月前她連畢業證書都是向老師千萬拜托才拿到手的。

如果,他沒有偷偷溜掉,她就不會瞪著一堆題目答不上來,而慘敗考場;這和國中時胡涂沖上羽廈女中的場面簡直是天壤之別。

如果,他不要留那麼多思念給她,她就不會在考試前幾天仍惦記著他,丟了最後沖刺的機會;天知道她听到海外有台灣留學生出事時,心里是多麼緊張。

唉,一段相思兩處愁。莉詩輕嘆。

總之,通通怪他就是了!如果不是他,她就不必去補習班蹲苦窯,而是成為花粲明媚的大學生,過自由生活,讓學長呵護,何必,何必單單……記掛他一人呢?

淚水又不知不覺奔出眼眶,她想他,她好想見他。好丟臉喔!她十九歲也不算小女孩了,竟然在大街上流眼淚,說出去肯定會笑死人!卓莉詩忙用手背拭去淚水。

「嘿!小妞,哭什麼!?我來安慰你好不好?」粗俗不堪的搭訕聲響起。

她回過頭,只見一個渾身叮當響的街頭阿飛。

「我請你喝咖啡如何?」

笑話!要她跟這種低俗的人喝咖啡!?這感覺就像穿著大禮服去士林夜市吃路邊攤一樣——超級不配!再怎麼說卓莉詩可也是羽廈畢業的學生,她雖沒試過,卻也不想嘗試著當「敗壞校風」的罪名扣上自己腦袋時是啥滋味。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方旻軒現在遙在千里之外,難道她要效法古代糟糠之妻,窩在家里謹守三從四德?然後等他書也讀夠了、玩也玩夠了、心也全變了,回來送她座貞潔牌坊,繼續擁著新歡逍遙去也!?這種賠本的生意她打死都不做!

「怎麼樣嘛!喝個咖啡也要考慮這麼久?」阿飛邀約的手舉都舉酸了。

卓莉詩再次打量他。

「謝了。」罷了,寧缺勿爛。「如果你有本事請我到加拿大的克里諾大學喝咖啡,我就去。」言畢,莉詩頭也不回的離去。

偶爾听見飛機呼嘯的聲音,她都會不自禁地停下腳步抬起頭,目送它,也猜想它是否曾去過或將會去加拿大。

有的話,她希望它能將自己的愛也一並帶去;帶給那個她千里之外的眷戀。

不知道他現在正在做什麼?卓莉詩思忖。那兒跟台灣有時差,大概是黑夜吧!那,他的睡夢中可有自己出現?還是說他枕畔已有個無法「一手掌握」的洋美女,而她早被他忘到西班牙去了!?

「大——」台北東區無辜的人行道第三度遭受「卓氏醋桶」的玉足茶毒。

或許真是這樣;所以,方旻軒才會去加拿大一個多月都不曾跟自己聯絡,如果嫌越洋電話浪費,那紙短情長的書信好歹也該寄一封呀!假如,他的心里真有一方天地是屬于她的。

算了算了,回家去吧!莉詩過條街,往老巢走去。

她才不會笨到發那種「我再也不要想他了,努力迎向光明燦爛的明天吧!」之類的爛誓,那只適合哄哄國中級的小豆蔻,她大小姐很遺憾不買帳!因為︰

第一,她討厭刺眼擾眠的晨光;第二,她深有自知之明——她無法不去想他,哪怕只是一刻也一樣。

三轉兩轉,再抄個近路胡同,卓莉詩可愛的老家社區已在望。

說起來奇怪,雖落榜了,但莉詩卻有種輕松的感覺。

經過方家時,她不知不覺停下了腳步。那片小院子,方旻軒常在那兒陪他家的「大雜燴合唱團」曬太陽;那個兩家之間的矮牆,他總是坐在那兒,頂著他的眼鏡等她出門,見面禮則是一句「小僵尸——」。

小僵尸……熟悉的聲音在耳邊徘徊,卓莉詩的腦子甚至有份天真的期待,方旻軒會出其不意的打開門,或者從陽台窗戶探出頭,如此親昵的喊她。

卓莉詩還是第一次喜歡這個綽號,因為只有方旻軒如此稱呼她,這讓她覺得自己像是他專屬的。

俗諺說︰「不是冤家不聚頭。」多少還是有點道理的;想她和方旻軒,冤了十幾年,天天「冤家路窄」,想避都避不掉!這會兒不冤了,偏偏相隔兩地,成了分飛燕。

唉——她不自覺又嘆了口氣。

笨吶!你站在門口干什麼?何不光明正大的進去追憶呢?

也對,反正她本來就想A點方旻軒的課本自修,那可比自己堪稱加菲貓畫冊的課本不知有建設多少倍!既然她已準備明年卷土重來,那當然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卓莉詩打定了主意,立刻進了他家的鏤花小鐵門。

奇怪!該不會通通沒人在吧!?她按了三次門鈴,又在門口等了三分鐘有余,卻不見任何人應門,就連老兄多事的詢問都沒听到。

她把耳朵貼近門板,除了鳥兒們大練新曲的聲音外,盡是一片寂然。

她又按了次門鈴,心里默數︰一、二、三……七、八、九、十!

鐵門深鎖深幾許?孤獨等待無人開!

好吧!她就不用客氣了!卓莉詩調個方向往後院跑去。殊不知,就在她腳後跟離了前坪沒多久,那扇門曾緩緩開過——

卓莉詩記得的,國中時有次跟方媽媽出門買菜,回來竟發現沒帶鑰匙,正想叫她來自己家休息時,方媽媽帶她來了後院,從一個舊舊的工具箱內拿出把備用鑰匙,解除了危機。只是事隔多年,那工具箱不知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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