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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院落花簾不卷 第23頁

作者︰亦舒

我只好再笑一笑,走了。

外頭的空氣真是冷,我每噴出一口氣,都成了白霧。

我將圍巾在脖子上多繞了幾個圈,走到車子那里去。

我想起那個女孩子,她穿的衣裳可真的異常單薄。

我又想起,我還沒有問過她的名字。

我開動了車子,十分鐘後回到家里,我撥了電話。

小丁在家里。

我把情形向他說了一遍,他簡直跳了起來。

「什麼?」他說︰「你?你──」

「別唱京戲了。」

「你好!」

「沒甚麼,小丁,就是因為你生病了,才沒告訴你,而且她──也沒想像中的好。」

「胡說。」

「你听我說好不好?」

「你一點朋友道義都沒有,你這個人,我瞧不起你─.」

「小丁,你會不會太言重了一點?」我問他。

「你怎麼會這樣對我?你跟她說了些甚麼?」

「閑談幾句。」

「有沒有約會她?」小丁問︰「老實一點!」

「沒有。小丁,她不是仙女,像她那樣的女孩子,還真的很多,不相信,今天晚上你可以去與她多談幾句。」

「我一定去,我病死了也得去。」小丁說。

「別這麼梁山伯作風好不好?」我笑了。

「你不能拿人家女孩子開玩笑。」他掛上了電話。

我搖了搖頭,掛上了話筒。

早曉得他的反應這樣強烈,我就不該把這事情告訴他了,我想。小丁究竟是我的朋友,何必小題大做。

但是我、心里卻真是很想念那個不知道叫甚麼名字的女孩子,她有一種很原始的味道,甚麼都不懂,但是她有感情。

太典雅的女孩子有一個缺點,太理智的女孩子也有缺點,懂得太多的女人更是不妙,像她那樣,應該可以滿足男人的自大。

但是我不想那樣對她,那樣對任何一個人都是不公平的,況且只是一個陌生的女孩子。

她又不是我所喜歡的那種女孩子。我喜歡秀蘭。受過教育,可以談天,旨趣相同,但是她就是太理智了一點,使我難以應付,她跑了。

第二天,我到出版社去一趟,為稿費問題與老板吵了一場,結果是老板讓了步。

我心情有點開朗,與老板吵架得到勝利,是值得慶祝的事情,我決定下午去喝杯啤酒。

我選定了一家酒吧,那種有點心的酒吧。時間也不太早了,約莫五點鐘左右。座位上有幾個水兵。

這種現象,都是我們看慣了的,我並不以為奇。

我叫了啤酒,但是當送啤酒的女侍出來時,我呆了。

「你.?」我問。

那個女侍穿短短的裙子,黑色的網襪,頭發披在肩上,這不是她嗎?

她也呆住了。

我恍然大悟,原來她在這里做女侍,怪不得了。

但是做女侍又有什麼不好,雖然裙子短一點,雖然工作時間怪了一點,她沒有必要苦苦隱瞞。

「你……」她意外的問︰「這是巧合嗎?」

我點點頭,「是的。」我說。

「我可以陪你坐一會兒,」她笑笑,「請我喝一杯。」

「好。」我爽快的說。

「你怎麼會到這兒來的?」她問︰「這地方不好。」

「沒有什麼不好的。」我說︰「我頂喜歡這里,只是不常來上,今天忽然經過,進來喝一杯啤酒,這是相當出名的酒吧。」

「可是你是個作家。」

「別笑我好不好?」我說。

她意外的睜了眼楮,不明白我的話。

我也沒有再加解釋。

「露露!」那還有人叫她。

她擺擺手,表示不過去。

「你叫露露?」我問她。

「是的。」

「你原名叫什麼?」我又問。

「露露好听,」她很稚氣的說︰「我喜歡這名字。」

我實在沒話好說了,她覺得露露好听,我能再問嗎?

但是我說過,與她在一起,很有優越感。而且,人只會覺得安全,因為她太容易對付。

我喝著啤酒。

「我老以為不會再見到你了。」她說︰「你晚上會來嗎?晚上我們換長裙子。」

這是她穿長裙的理由?她每天出現在咖啡店的時候,都穿一條長裙子。

我又想到了小丁,如果他曉得在這里可以找到他的夢里情人,不知道有什麼感覺。

「為什麼我總是偶然見到你?」她笑問。

她的臉被過濃的化妝糟蹋了,我看不清她真正的臉容。

「嗯?」她又問︰「為什麼?」

「啊,我也不曉得。」我說︰「也許這地方實在很小。」

「我從來沒有像你這樣的朋友,我很開心。」她說。

「你──今年幾歲?」我問,我是忍不住了。

「十八。」

「什麼?」我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十八。」她說︰「我看起來比年紀大,是不是?」

「不,與你年紀一樣,很小。」我告訴她。

我沒有哄她,她說話實在像個小孩子。還是那種很爽直的小孩子。不知道會受人計算的小孩子。但是看上去,她的確是成熟的。

那樣的打扮,那樣的身裁,實在不容易。

我看了她一眼,又想起了小丁。

我承認當這個女孩子坐在咖啡座上,的確有幾分神秘,但是現在看上去,是很赤果果的,過分暴露。

我一口喝完了啤酒。

「你會再來嗎?」她問。

「有空的時候。」我說。

我從來不知道我會講這種沒有誠意的話。「你不介意吧?」她問︰「我只是做這種工作。」她說話的待候,是這樣的帶歉意。

「沒有,很好,」我說,「你不必這麼想。」

她笑了笑,極其開心。

她送我出去。她說︰「如果詹像你,就好了。」

我點點頭。

離開了那個酒吧,我想起她問︰「為什麼老是會踫見我?」

那是很巧合的,這樣的巧合,我不喜歡。

踫見她的應該是小丁,不是我。

因為我沒有覺得特殊的高興。

我回家,告訴母親我加了稿費。

母親問︰「加了稿費有什麼用?誰也不等你的錢用,你怎麼不交一個女朋友?幾時結婚。」我逃了出來。我想我不回家住的原因,實在是為了避母親,不是父親。

這世界上有兩種母親,一種恨不得兒子馬上結婚,一種老是阻擾兒子的婚姻,像我這種沒有利用價值的兒子,大概是適合早婚的。

回家我趕了兩段稿子,覺得自己除了工作,簡直沒有娛樂,普通的朋友友不好意思去麻煩,相熟的朋友又少。我的天。

這年頭誰都寂寞,可不是,真的得找一個女朋友。

我拿出信紙,寫了三張紙,寄給秀蘭。

她不可以算是我的女朋友了,但是最低限度,她可以是一個好朋友。

露露呢?

真想不到為了小丁,我會認識那樣的一個女孩子。

不知道今天她還去不去那里喝咖啡。一個人。

露露實在不像做那種事情的人。

她而且還老說我像詹。

真是見鬼,詹是什麼人呢?如果是她的男朋友,一定不會怎麼高明。

不過她還是很純真的。她對我說了很多話,覺得我了不起,十八歲的人還是像十八歲的人。

但是這樣的女孩子,如果說可以做好朋友,實在異想天開,我從來沒那樣想過。

我有種怪怪的想法,這個女孩子,要是真把她當女朋友,不曉得會有什麼感覺。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該那樣想。

星期日。

這種天氣,最好去找小丁到郊外去,小丁很有一套,他是個會玩的人,與他住一起是不錯的,但是我沒有去找他,自從那次見他大叫大嚷之後,我害怕了。

我有點怕他,所以星期日我另外找了幾個朋友,大家到果園去兜了一個圈子,買了些東西。

回來的時候,在市區吃了一頓飯。

我不覺得怎麼開心。

與普通朋友在一起,我可以遷就,雖然不是特別談得來,但是人與人,總有點話可以說,但是我不會太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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