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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 第25頁

作者︰亦舒

我接上去,「──或者我會認為你內在與外表一樣美,或者你會喜歡歐洲的生活,或者……綠霞,你什麼都不往陽光那面想,真拿你沒法子。」

我們沉默下來,我拉看她的手在街上逛到十二點三刻。

我說︰「仙德瑞拉要回家了。」

「你呢?」她問︰「你回哪里?」

「回酒店睡覺。」我說︰「明天上飛機。我需要你的電話號碼與地址。」

「你能不能犧牲一夜的睡眠?」她問︰「為我。」

「當然可以。」我說︰「我很高興有這個榮幸。」

我開著她的車子送她回石澳。佣人早已入睡。

我問︰「你時常這麼遲睡?」

她搖搖頭,「不,我的生活正常得跡近不正常,今天是例外,我今天特別高興。」

她領我上樓,一邊說︰「請進我房間,比較舒適點。」

我大方的跟她進去。她睡房外附設小客廳,一套淺藍色的絲絨沙發,素色牆紙。我四周看了看,不見有她的放大彩色照片。

我說︰「女孩子居然在房中不掛照片,真是奇跡,等于男人不把文憑擺出來一樣的可貴。」

「照片?照片有什麼好掛?要知道自己的樣子,那還不容易,照照鏡子不就行了?」

但很少女孩子不肯這麼做。

她加一句︰「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發膩。」

我笑笑。

她做好咖啡端上來。「怕我睡著?」我問。

「你要陪我說一夜的話,」她說,「別忘了。」

「那還不容易,你要听什麼題目?」我問︰「蟹狀星雲離我們多遠?土星的環是什麼一回事?我天天在望遠鏡里看的是啥子東西?」

「都好。」她坐在我身邊,笑說,「說什麼我都愛听。」

「不不,我們不說話。」我說︰「你把頭靠在我肩膀上,我們听音樂。」

「好。」她服從得像只小貓。

我握著她的手,她坐得我很近。我們听著音樂。她有一套很好的音響設備。

漸漸我眼困起來。我吻吻她頭角。「累嗎?」我問。

她搖搖頭。

我按按她的濃眉。「你吸收的蛋白質一定比我多。」我打個呵欠,「對不起。」

「你是唯一對牢我打呵欠的人。」她微笑。

「我相信我也是唯一認識你廿小時就吻你的人。」我說。

她緊緊的靠著我。

──「回來看我。」

「我會的。」

「寫信給我。」

「一定。」

「打電話來,由我付費用。」

「噯噯,我雖然是學生,但是這幾個銅板還負擔得起。」

我們就這樣在沙發上坐足一夜,手拉手的。

天蒙蒙地亮起來,我仿佛睡熟過,恍惚又沒有。轉頭肴綠霞,她靠在我肩膀上沉睡。我從沒見過這麼漂亮的濃眉,這麼清秀的面龐。我會回來了解她!熟悉她,做她的男朋友。

我必需趁佣人起身之前溜走,否則她得花一番唇舌向父母解釋。

我留下一張字條,把我的姓名地址電話留下,然後就開門走了。我運氣好,門口居然有輛空計程車。

回到酒店,我把所有的東西塞進箱子,挽著便去飛機場。

一到飛機場就听航空公司在廣播我的名字,叫我去听電話,我知道是綠霞,非常感激。

她責問我︰「你為什麼沒叫醒我?你為什麼獨個兒走了?」

「我會回來的。」我說︰「像蒙哥馬利元帥說的︰我會回來。」

她一陣沉默。

「喂,綠霞,別難過,我的飛機要開了。」

「再見。」她掛上電話。

我上飛機,用小枕頭墊妥,準備好好睡一覺、隔壁坐個小女孩子,正在看一本畫報,我一眼瞥到封面的照片,那女郎好面熟。

我問︰「請把這本雜志借給我看看好嗎?」

那個小女孩把畫報遞給我。我取餅一看,呆住了,那兩道濃眉,微微下垂的嘴角,秀氣逼人的面孔,慧黠的眼楮……我沖口而出︰「這是誰?」誰?

棒壁的小女孩子說︰「林綠霞你都不知道中.她是這里最最紅的玉女明星,一年拍十多套電影。」

明星。

──「你不是香港人?」

──「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發膩。」

──「或者你會發覺我沒有讀過好學堂。」

──「我的工作很忙。」

──「我的朋友太無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攬男女關系,我踫都不敢踫他們。我……是暴發的,社會名流並看我們不起。」

我都一一想起來了。她說過的話都有深意。

原來她是女明星。喝茶與跳舞時注視她的人群……

我的心冷下來。

我膽子再大再也不敢踫女明星。女明星。我是什麼人?我怎麼敢與最紅的女明星來往?

多麼短的緣份。到我六十歲的時候,提起來倒或者會津津樂道的︰與一個最紅的女明星坐在沙發上手拉手渡過一夜……還對住她打呵欠,我是唯一對牢她打呵欠的人。

但是。但是此刻我只覺得心酸。無窮無盡的傷心,我想哭。

心上人

(一)

麗莎到英國去已經三個月了。

開頭那兩個星期,我倒還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為不用去接麗莎上下班,連車子都不開,用公共交通工具。

後來就開始悶,悶得幾乎想學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頓,大聲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麼會有這種感覺,我與麗莎之間,這一年多來,那只不過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與她維持距離,因此也未曾瘋狂愛上她,她說要到倫敦,我還很替她高興。

但現在,我才發覺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樣什麼……于是我取出信紙預備寫信,沒落筆又把信紙收回去。我自初中開始就沒寫過信,現在發什麼痴?

我並不愛麗莎。

不過她是好伴侶,她是一個樂觀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電影,喜歡吃、愛笑,衣著很大方,與她約會,永還是輕松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撥長途電話到倫敦,叫她回來。

但是這個電話的意思是,我在她回來後,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嗎?並不見得。

既然不打算負這種責任,那麼就不能夠阻礙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從來沒有像今天如此討厭過下雨,賭氣地將新皮鞋往水坑里踩。

以前麗莎在香港的時候,每逢我打出一條新領帶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會稱贊我。

每天中午,我們一道午餐,她節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與一杯不加糖的紅茶,我們在一家西菜店訂有一張台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亂地叫辦公室的後生買一個飯盒子。

我因寂寞的緣故,心情很煩躁。

我希望我是愛麗莎的,那麼可以順理就章與她在一起過一輩子。

我盡量壓抑著自己的情緒。

認識一個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說,女孩子那麼多,再挑一個好伴侶。

猶疑了一刻,我打電話給桃麗。

桃麗是一間大酒店的公共關系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個女孩子,走在時代的尖端。

當天約好了午餐地點,我的精神似略為進步。

一見面,桃麗便笑說︰「女朋友到倫敦去了,便來約我?」

我覺得這句話講得很俗,其實麗莎並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們並沒有擁抱接吻行姻緣道,但一時間我無法向一個較為陌生的女郎解釋。

桃麗打扮很明艷,在陰沉的天氣中確能使人精神一振,我與她一邊吃飯一邊談天。

她說︰「──我也不想再干這一行,實在太辛苦,有時候真的很迷失,為了什麼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關系等于當花瓶而已。」

我覺得桃麗原來與她的外表不一樣,她心中其實很苦。

我用匙羹攬著咖啡,忘了放過幾粒糖,但一直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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