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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26頁

作者︰亦舒

他如何會這麼老了?完全是中年人,甚至比葉伯伯還更露痕跡。

我不由得做起心算來,我十七時他二十七,是,今年有四十五歲了。

他們夫妻倆在我面前坐下,顯然比我更無措,我靜下心來。

「之俊,」英念智搓著雙手,「你看上去頂多二十八九歲,我們不敢相認。」

我板著臉看他的拙荊。

「真的,」英妻亦附和,「沒想到你這麼年輕。」

她是個很得體的太太,穿戴整齊,但你不能期望北美洲小鎮里的女人打扮得跟本市婦女一樣時髦。大體上雖然不差,但在配件上就落伍,手袋鞋子式樣都過時。

英念智囁嚅許久,終于開口︰「孩子叫什麼名宇?」

第八章

「叫陶陶。」我答。

那太太問︰「英陶?」

「不,楊陶。」

「之俊,我已知道是個女孩子,我能否見一見她?」

「不。」

英念智很激動,「她也是我的孩子。」

我冷靜地看著他,「五年前當你知道你不能生育的時候,她才開始是你的孩子。」

「胡說,之俊,在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懷有孩子。」

「以前的事,多講無謂,」我斬釘截鐵般說,「陶陶是我的,事情就這麼簡單,等我死了,陶陶才可見你。」

「之俊,你何必這樣說話,何苦這樣詛咒自己。

我受不了他的婆媽,打斷他,「我已經把話說完,你把官司打到樞密院去我也是這麼說。」

「我到底是孩子的父親!」

「孩子的父親可以是任何人。」我毫不動容。

「或者她願意見我。」

「你憑什麼認為她願意見你?」

「我是她父親。」他說來說去只此一句。

「但是她從來沒見過父親,也絕無此需要。」

「你大概已經告訴她我已得病身亡了吧?」

「我沒有那麼戲劇化。」

英妻連忙打圓場,「我們不要吵。」

我對她之大方頗具好感,但必須申明,「我不過是有話直說,要我把陶陶交出來,絕無可能。」

三個人沉默許久。

咖啡座陽光很好,玻璃窗外海景迷人,但我們都沒有心情去欣賞。

餅一會兒,英太太緩緩說︰「我與念智都是四十余歲的人了,不能生育,叫我們放棄這孩子,是很殘忍的事。」

我冷冷地說︰「這地球上有多少沒有人要的孩子,心境寬廣的人可以人棄我取。」

「但誰不偏愛自己的骨肉?」

「說得好,陶陶由我一手帶大撫養,有我十八年的心血辛勞,我並不打算向任何人訴苦,但你們可以想象一個十八歲的未婚母親要經歷些什麼才可以養育她的孩子成人。」

他們兩夫妻並不是壞人,臉上露出側然之色。

英念智更用雙手蒙著臉。

我輕聲說︰「你們就當這件事沒發生過。你現在是堂堂的英教授,在學術界也很有點名氣,鬧上公堂,大家不便,你也看得出我是不會放棄陶陶的,她是我唯一的樂趣,她是我的一切,我並沒有結婚,我一直與她相依為命。」我越說越老土。

英太太說︰「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

「孩子是孩子,他爸爸是另外一個人,他母親也是另外一個人,請勿混為一談。」

「之俊,沒想到你這麼新派,這麼堅決,」英太太忍不住說,「我原以為,你同我們差不多年紀,思想也與我們差不多,這件事情,還有轉彎的機會。」

早就沒有了,早在我決定把陶陶生下來,一切苦果自身擔當的時候,已經沒有任何余地。

我看住英太太,「你呢,你怎麼會同他在這里,你擔任一個什麼角色?」

她容忍地微笑,「我愛我的丈夫。」

「呵,他真是個幸福的人。」我拿起手袋,「我有事,得先走一步。」

「之俊,」英太太像個老朋友似地叫住我,「之俊,你總得讓我們見見她。」

我微微一笑,「不。」

「之俊。」

我向他們點點頭,便離開他們的桌子。

我並沒有立刻打道回府。

我在附近商場變了很久,冷血地,平靜地,緩緩挑選一條鱷魚皮帶來配襯冬天的呢裙子。

罷才我做得很好。捫心自問,我一點不氣,一點不恨,一點不怒。叫我交出陶陶,那是沒有可能的事。

自五年前他就走錯第一步,他不該來封信要求索回陶陶,我聘請大律師復得一清二楚,他毫無機會獲得領養權。

于是他又自作多情,以為我恨他,伺機報復,十八年後,那怨婦,那得不到愛情的女人終于有機會跟那負心漢討價還價了。

不不不,事情不是這樣的,母親與葉伯伯最明白不過,從頭到尾,我沒有愛過英念智,亦沒有恨過他。

人最大的毛病是以為愛的反面即是恨,恨的世界,人人恨得臉色灰敗,五髒流血,繼而聯想到,我之不婚,也是為著他,五年來他漸漸自我膨脹,認為遠處有一個怨女直為他糟蹋了一生。

他中了文藝小說的毒。

十八年來我很少想到他,只怕失去陶陶,同時為他不停的騷擾而煩惱,我慶幸今日終于攤了牌。

這件事,有機會,我會同陶陶說。

我致電華之杰,私人秘書告訴我,葉成秋隔幾天才回來。

我去探望母親。

母女倆情緒同樣的壞。

都是為著男人,過去的男人,此刻的男人,你若不控制他們,就會被他們控制。

她說︰「看你這種神色,就知你見過英念智。」

「是的。」

「他仍然企圖說服你?」

「還帶著妻子來,老太多了,我沒把他認出來。」

母親忽然說︰「你有否發覺,除去香港,其他地方都催人老,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外國不到三年,便變得又老又胖又土,怎麼回事?」

確有這個現象。

即使去升學也不能免俗,生活其實很苦,吃得極壞,但是一個個都肥腫著回來,村里村氣,有些連臉頰都紅撲撲,更像鄉下人。

我說︰「健康呀。」

「可是也不必壯健到那種地步,他們到底在外國干什麼,砸鐵還是擔泥?」

大概要請教英念智。

「香港人腦細胞的死亡率大概佔全球之冠,」我說,「特多蒼白厭世的面孔,很少有人胖得起來。」

母親端詳我,「你也是其中一分子。」

「習慣。雖非工作狂,出力辦事時也有份滿足感,蹲在廚房洗盤碗也容易過一日,不如外出拼勁。」

「在我那時候,年輕女人並沒有什麼事可做,」母親嘆息說,「幼稚園教師或許,但非常腌。」

她與爹都不肯自底層開始。也難怪,那樣的出身,目前已經是最大委屈,低無可低。

母親說︰「如果十八年前一個電報把英念智叫回來,你的一生便得重寫。」

「你以為一個電報他會回來?」我淡然說,「他若這麼簡單,也不會在白人社會中爬到今日的地位。」

「你一直沒有後悔?」

這叫我怎麼回答。

我若無其事地說︰「沒有空,即使往回想,頂多想至上兩個月已經睡著。」

母親靜默一會兒︰「我卻能夠一追推想到四十年前,」她嘆息一聲,「幼時陪你外公觀京劇,什麼武的楊小樓、老旦襲雲甫、青衣王瑤卿梅蘭芳、小生德琚如、刀馬旦九陣風、丑生王長林……之俊,我這生還沒有開始就完結了。」

我拍一拍沙發墊子,無奈地說︰「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名留青史的。」

「至少你投入過社會,即使做螺絲釘也出過力。」我微笑,「女人在社會上也不止是螺絲釘了。」

她看著窗外發呆。

我說︰「在家呆著,比較經老。」

「才怪,有事業的男女才具風華。」

「陶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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