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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與十二月 第4頁

作者︰亦舒

我說︰「到哥家煮飯吃,來。」

丹薇煮得一手好菜,我們在哥那里吃得酒醉飯飽。

九點鐘,哥哥送她回去,她說要在家等長途電話。

丹薇沒有什麼缺點,可是幾個月下來,我們對她的認識還是少得不能再少,等于零。

她從來不把家里的事告訴我們。

每個人性格不一樣,我健談,但不能逼著她也坦白。

放假丹薇打算回香港,家里已給她寄了飛機票來。

我與哥哥商量︰「回不回去?」我問他︰「你陪丹薇走一趟也好。」

「回去看看父母是真,我老覺得丹薇在香港是有男朋友的,陪她才犯不著。」哥哥說。

我說︰「公平競爭嘛,現在的男人都懶,又沒風度,巴不得女孩子帶著鈔票送上門來。」

「那麼回去吧,你也一起走,」哥哥說︰「看爸媽到底打算怎麼樣,或許把媽媽接了來住。」

我們特意把飛機票與丹薇訂在一起,她頗意外,但照例維持靜默。

我說︰「哥哥想拜見伯父伯母。」

丹薇說︰「我沒有父母,只有一個姊姊。」

這是第一次听到她家里的事。

案親親自開車來接我們飛機。

他說︰「有什麼事慢慢說,我先把你們安頓好再說。」

「我與哥哥住媽媽那邊,這是我同學丹薇,」我說︰「勞駕你送一送她。」

媽媽一見到我,照例罵父親,令我與哥哥很尷尬。

媽媽把最新消息提供給我。

「我把他查得一清二楚」她開始。

我插嘴,「你將來退休可以去中央情報局一展才能。」

「他的情人年紀很輕,是個舞女,只有一個妹妹,他把小的送到外國讀書去了,多偉大,幫她作育英才呢,」媽媽氣,「我一輩子也不會呢——」

我打斷她︰「慢著,那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

扮哥也覺得了,他一臉的恐懼。

「叫周萍姬,只比你大三歲,父母去世,兩姊妹相依為命,你爸就是會同情人,覺得她們可憐,如今打算好好栽培那妹妹,你說荒謬不?」

扮哥的面色轉為蒼白。

案親的詭計,我不會原諒他,設計叫子女去照顧情人的親戚。

而丹薇的城府也太深了,毫無廉恥的利用我與哥哥,特別是無辜的哥哥。

我可以原諒沖動與奢侈的感情,但不能饒恕卑鄙的陰謀。

我第一次為這件事生氣發怒。

我「霍」地站起來,「我去找父親!」我說。

扮哥說︰「我跟你同去。」

媽媽並不知道內情,她說︰「幸虧我有子女,我知道你們遲早是會站在我這邊的。」

案親自會議室出來見我們。

我鐵青著臉責問他︰「我與哥哥做錯了什麼?為什麼利用我們去照顧周丹薇?」

案親心虛,他說︰「你們的同情心什麼地方去了?這個女孩子又沒錯,就算我與她的姊姊有錯——」

我厭惡的說︰「這是你與她們之間的事,美國有三千多間大學,為什麼偏偏要與我們一起?你的一切與我們無關,不要把我與哥哥也牽涉在里面,你是一個骯髒的人,我真以你為恥!」

案親求救似的看著哥哥,哥哥緊閉著嘴唇,不發一言,顯然同意我的話,我想到哥哥在過去半年內為周丹薇付出的心血,不顧一切的發作。

我咬牙切齒的對父親說︰「你不是要哥哥娶了周丹薇才會甘心吧?」

「我是你的父親,」他拍著桌子說︰「你不可如此對我說話!」

我以更大的聲音嚷︰「你的所作所為不似一個父親,你試捫心自問,你敢說你不慚愧?」

扮哥說︰「我們走,多說干什麼呢。」

我跟父親說︰「你可以止付我們的學費,我與哥哥都不會介意,我想你不會有什麼事是做不出的。」

扮哥說︰「走吧。」

爸爸在我們身後叫,「你們兩個听我解釋——」

我們連那句話都沒有听完。

我問哥哥︰「你打算怎麼做?」

「你呢?」

「轉校。」我說︰「越快越好,我無法忍受與周丹薇同校。」

「你會失掉分數。」他說。

「失掉頭都不理了,」我說︰「難道我還沒有失去父親嗎?」

「你們並不同系,又不同級,見面的機會並不多。」哥哥說︰「何必因為這個影響你的學業?早點畢業出來獨立,早點可以月兌離父親。」

「我並不想月兌離他,他養我出來,就得對我負責到底,我才不會放過他!」

「這句話听來耳熟,」哥哥說︰「媽媽常說的。」

我笑不出來。

我說︰「哥哥,你不會跟周丹薇繼續來往了吧?」

他說︰「不會。」

「你知道就好。」我說︰「你想想這事情多離譜——爸跟她姊姊,你跟她!」

「不會的。」

「媽媽已經夠傷心了,你不可再輕舉妄動。」我說。

這件事,在我心中良久,我終于把丹薇約了出來。

她見到我怯怯地,不敢出聲。

我氣苦,忽然鼻子一酸,流下眼淚,我說︰「如果我不喜歡你,丹薇,我不會生氣。」

「我知道對不起你們。」她低頭也落淚,「全是我姊姊不好,逼著姊夫要他給我最好的待遇,跟他子女一樣的教育,我根本做夢也沒想過。」

「你現在預備怎麼做?」我責問她︰「你知道哥哥對你——為什麼不早把真相告訴他?」

她眼淚急急的流,「我不敢,我對他有感情,我怕他離開我。」

「現在什麼都完了。」我說︰「你真異想天開,我不信你還希望哥哥娶你。」

丹薇淚流滿面的抬起頭來,「如果他愛我,有什麼不可?你們看不起我,不外是因為我姊姊的關系,你們根本不給窮人一個機會。」

我喝問︰「你還不認錯?」

她反問︰「我什麼地方錯了,你們不容分辨,早已把我打入狐狸精類,我並不是那樣的人。」

「不論你是哪一種人,現在你必需退出遠離我哥哥。」我堅決的說。

「為什麼?」她倔強的問。

「你——你應當知道為什麼。」

「因為我是個賤人?我不配?除了你哥哥之外,誰也沒資格說我不配,如果他要我,你們之間,沒有一個人阻止得了。」

「他不會要你的!」我說。

「我要親身听見他親口告訴我,才會相信。」

「你這個人,」我的心又軟下來,「你真的愛上了他?」

「他是唯一待我以誠的男人。」丹薇說。

「我父親也待你不錯。」我說。

「你父親待我好,是因為我姊姊的身體。」她說得很明白,「他得到他要的,姊姊也得到她要的一切,是一項簡單的交易。」

「丹薇,以後我不想再見到你,你多保重。」我說。

我沒有就在香港,賭氣之下,我匆匆回到美國,考慮周詳之後,我轉了校。

經過一番忙碌,我心里卻舒服得多,花把勁買安寧,還是值得的。

我要離他們遠遠的,這班瘋子。

自三藩市到紐約,不要說別的,光是嚴冬就得受折磨,過了年,母親說哥哥仍然與丹薇在一起。

老實說,頭一個起來反對的人是我。但現在我的想法又不一樣了。

如果丹薇與哥哥,真正相愛,倒也是佳話,兩個背景與出生完全不同的人——排除患難在一起。

母親要趕到美國來與哥哥開家庭會議,我反應冷淡,但是父親也跟著來,我就覺得詫異,他們兩個人,隔了廿餘年冷戰熱戰,現在忽然聯合起來對付丹薇這個外敵。

他倆先到紐約。

案親說︰「你媽媽已經答應離婚,可是我們不能讓丹薇與你哥哥這樣下去。」

我問︰「你跟她姊妹是可以,哥哥跟她就不行,我想不通這件事。」

媽媽急︰「你爸爸都是老頭子了,但你哥哥能有多大?他前途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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