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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獅玫瑰 第2頁

作者︰玉玲瓏

「你瘋了?!」

她沒有說話,只是一拳比一拳急,一拳比一拳猛!所有的憤怒、屈辱都化成拳頭,向程百川招呼過來。

「當心我告你襲警!」再打下去,程百川難保不傷到她。

「喂,你有完沒完?!」程百川大吼著。她簡直是瘋了。

「喂,我不會再留情了!」程百川閃得真是很辛苦!

「不抓住你,我不姓程!」氣死他了!

「你姓什麼我管不著,別跟我姓就行!有你這種兒子,我丟不起那個臉!」她終于說話了,語不驚人死不休。

程百川的招式剛猛,女孩的身法輕盈,誰也佔不到便宜。

後來,來了幾個警察,女孩還是被帶到了警察局。

※※※※※※

「姓名?」

沉默。

「年齡?」

沉默。

「職業?」

不管怎麼問,她一個字也不說。不管誰問,她一個字也不說。就像一個蚌,誰也撬不開她的嘴。

「百川啊,她到底是哪兒來的啊?」黃勇拍拍程百川的肩,看著他的「熊貓眼」,同情地笑著。

「還問什麼問,先關起來再說。‘襲警’啊!要是都這樣的話,我們還怎麼辦案?!」李柏生氣地說。如今的警察越來越難做了。

「唉,現在的孩子啊!」上了年紀的張宏嘆了口氣說。

「我說程Sir,讓一個小泵娘打成這樣,丟不丟人啊!說出去也不怕人家笑話。」凌星戲謔地瞟著頂著個大熊貓眼的程百川。

「來,小妹妹,喝杯咖啡。你也累了吧。」凌星把一杯咖啡放在女孩的面前。程百川可是標準的好好先生,能把他氣得大打出手的人物不簡單哦!「他美麗的墨鏡是你給他戴上的嗎?」

「墨鏡?!」那個女孩兒看了程百川一眼,的確挺像的,「是又怎麼樣!」

「喂,阿凌,你落井下石啊!她是小偷……」女孩凌厲的目光成功地使程百川閉上了嘴。

「這是什麼世界?小偷比警察還大牌!」黃勇大笑道。

話音剛落,一個咖啡杯向他飛來。看著女孩憤怒的目光,不知怎麼,黃勇感到好像正在受上司的責罰。他模模鼻子,撢撢警服上的咖啡,坐了下來。幸虧他躲得快!

「年紀不大,脾氣還不小!」張宏搖了搖頭,「現在的孩子,都給寵壞了。」

那女孩這回什麼也沒說,申吟一聲,將頭貼在桌子上。

「孩子,快道個歉,程Sir是很寬宏的。難道你真的想嘗嘗坐牢的滋味?」張宏又嘆了口氣。

「我要告他搶劫。」女孩有氣無力地說。

「什麼?!」她的聲音雖然小,但是全屋子的人都听到了!這個小女孩兒有點兒意思!

「我要告他搶劫!」她抬起頭,大聲說了一遍,然後又極度疲倦地把頭垂到桌面上。

「好樣的,有膽識!」凌星小聲說。可是看到眾同事們投來的眼光,她馬上舉起了手,「當我什麼都沒說!」

「你要告我搶劫?!」程百川難以相信自己的耳朵。有沒有搞錯,他才是受害者啊!帥帥的他,如今頂著一個熊貓眼,受盡同事的嘲諷,特別是敗在一個小泵娘的手里。可憐他英明一世啊!

女孩什麼也沒說,維持著原來的姿式。同事們同情地看著他,使他不得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百川,你不是接王Sir的女兒去了嗎?怎麼會去‘搶劫’這個小辣椒了呢?」凌星坐到程百川的身邊,用胳膊撞了他一下,曖昧地問︰「是不是看上人家MM了?」

「你胡說什麼!我等了三個多小時,就是沒接到人。剛要回來就看見這個小表偷了一個孕婦的錢包!偷孕婦的錢包啊,不抓她都沒有天理!」程百川提起來都覺得慪!

「你見過人家嗎,這樣也敢去接人?難怪你沒接到。」李柏問道。

「我有照片啊!」程百川掏出照片。那麼可愛的女孩,看到她,他的臉仿佛都不痛了、照片在大家手中傳閱著,每個人都為照片中的人發出贊嘆的聲音。

「不過照片中的人才十幾歲啊,可是王Sir的女兒該有二十多歲了吧。」凌星看著照片說。

「是啊。這是她七年前的照片。七年前就這麼可愛了,七年後,不知道如何驚為天人呢!」程百川感慨地說。

「你也看看人家,女孩子要這樣才可愛!」康健將照片送到女孩那兒,拍拍她的肩。她們是兩個類型的,但是女孩還是文靜些好。

也許是出于好奇心,女孩抬起了頭。看著照片里的人,她露出了古怪的表情。她一把搶了過來,「這就是你們要接的人?」

「怎麼樣?可愛吧!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樣子。」康健伺機開導她。

「啊——」女孩哀叫一聲,捂著臉坐了下來。開什麼玩笑?!那個混蛋警察原來是老爹派去接她的人!真不知道是該大哭三聲,還是該大笑三聲。

「姐姐,麻煩你,給我一杯咖啡好嗎?」她無力地對凌星說,「Blackcoffee。」

「怎麼了?不舒服嗎?」凌星問道。怎麼才一轉眼的時間就像個斗敗的公雞似的。

「沒有。我想喝杯咖啡,謝謝。」

難得的禮貌使凌星倒了杯咖啡給她,「真的沒事兒嗎?」凌星模了模她的頭,沒有發燒。她居然也會說「謝謝」。

「謝謝。我真的沒事兒。」女孩朝凌星無力地笑笑。

「小孩子不要喝那麼多咖啡,對身體不好。」不知為什麼,凌星總覺得她並不是一個壞女孩。也許其中有什麼誤會吧。

「沒辦法,習慣了。」一口氣讓杯子見底,女孩恢復了些許力氣,眼里帶著一抹幽遠。女孩自嘲地笑笑,「謝謝你,姐姐。」自從哥哥和母親相繼去世以後,喝清咖啡就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如今更是難以割舍了。

「還要一杯嗎?」

「不用了,謝謝。」她的頭又貼到了桌面上,看起來她似乎是累極了。小小的身子,脆弱的樣子,讓人看來有些不舍。

「算了,你回家吧。」程百川嘆口氣說,「算我倒霉!」只是偷錢包,又不是……唉,算了。

「回家?我哪知道家在哪兒?」她抬起頭,看著程百川。都是他害的,地址在包里,包在出租車里,出租車不知道在哪里!

「原來是個孤兒,那就難怪了。」凌星嘆息著說。女人的心就是軟。

「不是。我只是被那個自認為‘倒霉’人‘搶劫’了所有的錢、金卡、身份證、護照、衣服、書本等等。現在我可是真正的一文不名了。也不知道誰是真正的倒霉!」那個混蛋出租車司機不知道什麼時候走掉了,她的行李都在車上啊!現在可好,想當街露宿都不可能了!唉!

「說的像真事兒似的!如果你有金卡的話,為什麼還偷孕婦的錢包?!那是很不道德的!如果這個孕婦真的因為追你而出什麼事兒的話,你的良心將會受到一輩子的譴責!」程百川看著女孩說,她以為能騙過他嗎?!那是不可能的!

「我真的不是小偷兒!」女孩無力地為自己辯護。天啊,這個姓程的應該姓「驢」才是——標準的驢子性格!

「程Sir,有人找。」在那名警員的身後,一位先生扶著一個孕婦走了進來。就是她,那個拿走她錢包的人!那個女孩看了他們一眼,哀嘆一聲。

「錢包不是還給你了嗎?還有什麼事嗎?」程百川的驚訝不異于那女孩。

「可是.可是……可是那不是我的錢包!」孕婦小聲地說。她的丈夫緊緊拉著她的手,給她安慰。

「什麼?!」程百川跳了起來!天啊,這女人擺了他一個多大的烏龍啊!只是他忘了,是他認定那個女孩是小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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