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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拾起了我的舞鞋 第14頁

作者︰何田田

哼!當然是找我的!打到我桌上來的電話還有找她的份嗎?

我接過電話說︰「你好,我是白薔薇。」

電話那頭一陣沉默,隨即發出一個輕笑聲。我開始產生警覺心,「請問找哪位?」圓圓不是說找我的嗎?

好一陣,才從話筒的另一端傳來一句,「灰姑娘嗎?」

這個聲音我熟悉至極,頓時我的聲音,顯得無力,大腦也不听使喚。

「你打錯了。」我虛弱地說。

「躲在桌子下好玩嗎?」原來我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呢!沒想到該知道的人沒一個注意,但是不該知道的人竟是惟一注意到的人。什麼世界啊!

我清清喉嚨提高聲音,對著話筒說︰「你打錯電話了。火警請撥一一九。」

我不等他回答就掛斷電話,提起包包沖出公司大門。不管別人有什麼反應,橫豎他們也都還在發愣,沒暇管我。

我還是躲回家的好,公司可不是我的避風港,曲多年已經找上我來了,我完了完了完了。

才推開公司樓下的大門,我驚見一個男人橫在我面前,身著深藍色馬球衫與卡其褲,帶著一個足以讓世界沉淪的微笑。還有誰?就是曲多年,這個我命中的煞星。

不知何時他的座車又轉了回頭開回公司大門口。

他一手拿著一個行動電話,另一只手拿著那只我不小心遺落在他家的銀色低跟系帶鞋,笑吟吟地看住我。「我撿到一只舞鞋,鞋的主人據說住在這里。」

我有氣無力地說︰「那你真找對人了,我就是變成隨從的那只老鼠。灰姑娘在里面掃廁所。」

曲多年哈哈大笑起來,他捂著肚子笑得直不起腰,還流下眼淚。

「笑、笑、笑!笑死你算了。」我沒好氣地說。

曲多年好不容易停止狂笑,擦擦眼淚說,「我真沒想到我愛上的竟然不是灰姑娘而是一只老鼠。」

「那是因為你也是一個鼠輩!懂了吧!」什麼愛?八字都沒一撇!他可是已經把我對他僅有的一點好印象嚇得一干二淨。這人八成是以嚇人為樂的那種類型。

「說得好,說得好,我已經好久沒有這樣痛快過了。」曲多年像一個食髓知味的人,對我放肆的言行竟樂在其中。

我被他這一攪和反而無所適從,不知怎樣接下去才好。

「你、你、你……你簡直是無賴!我有事先走了。」我撇下一句話,轉身想逃。

「別別別!難道你這人除了逃之外不懂得其他招數嗎?別又來這招,否則我又不知到哪兒才能找到你。」曲多年一把抓住我的手臂,一只有力的手像手銬一樣牢牢地嵌住我。

「我不相信你這個人是銅牆鐵壁!碑加法拿你沒轍,但我可不是那樣容易認輸的。」曲多年說。

听他這一說,我更是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這兩個人拿我當什麼?一個打賭比賽的獎品嗎?鞏加法沒將我馴服成功就換曲多年上陣?這哥倆好也太好了吧!

我用一種惡狠狠的眼光盯著曲多年,我想如果眼光可以殺人我早就殺他千百次了。

「你當然不用認輸,因為你連參賽的資格都沒有!」我冷冷地說。

曲多年沒料到我會這樣說,只見他一愣,將抓住我的手松開,我一逮到機會連忙轉身就走,留下曲多年這個不知人間愁滋味的王子和他的馬車。

以為每個人都巴不得當他的灰姑娘嗎?哼!早睡早起身體好!

第八章

自從在公司大門口被我羞辱一番之後,曲多年像陣煙般消失得無影無蹤。不知為了什麼,這下子反而是我變得陰陽怪氣的。難道,我真如曲多年所說的,是一個不誠實的孩子?即使對自己我依然不敢坦白?我嘴里雖說著不要他接近我,但是心里卻想著相反的訊息?

我白薔薇豈是這種人?又豈能當這種人?

但是,若不是這樣,那我此刻的不安又從何而來?

這天鞏加法奉命來到公司與彭祥商討新案子,兩個人在辦公室里嘀嘀咕咕地不知說些什麼,把辦公室門關上,也不要倒茶水也不要閑雜人等進去搗蛋。

圓圓一面假裝無心地翻著檔案夾,一面不安分地對我說︰「薔薇,你的舊情人來了,竟然直撲彭祥辦公室沒有來跟你打招呼!可見你真是失寵了!嘖嘖嘖,真是好景不常在啊!男人真是壞!」

她這人嘴里說得像是為我抱不平,事實上是早就把我身上的皮刮下三層有余。

我盯著我面前的公文看,頭也不抬地回她,「彼此彼此,我看彭祥把辦公室的門關得那麼緊,可見他可能也早就不愛你了……還是根本沒愛過?唉!你說得真沒錯,男人真是壞透了。」

「謝謝你的關心。我只是好奇他們在辦公室里說什麼罷了!不听也沒關系,哪那麼嚴重還牽扯到愛不愛的。真的!」圓圓雖早已氣得冒煙,但是也還保有風度,她還能以一種不在乎的口吻這樣回我話。

碑加法和彭祥足足在辦公室里講了快一個小時。我和圓圓也就這樣在辦公室外不安了快一個小時。

一出彭祥辦公室,鞏加法朝我走來。

見著他走來,老實說,我心底舒了一口氣。我還是好強的吧,哪里能甘心讓人忽視呢。這不是正中圓圓下懷嗎?

可不是,圓圓一見鞏加法走出彭祥辦公室,也立即起身往彭祥辦公室撲去,顯而易見是要去問個分明。

「去喝杯咖啡,有話和你說。」鞏加法一反平日的從容瀟灑,看來還挺嚴肅的。

不等我回應,他已經一把將我從椅子上連根拔起,半架出公司的門。等我得以收回我人身自由的時候,我已經又被塞進一家小茶店的椅子里。

「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訴你。」他說。

「什麼重要事?比賺錢重要?」我諷刺他。

不料這人倒是照單全收。

「當然比賺錢重要,因為這件事是要賺大錢,」鞏加法故意把「大」字講得夸張。

「哦。大錢?這也輪得到我啊?」我說。

「不但有關,你還是關鍵人物呢!」鞏加法一臉興奮,「听著,曲多年和他手下的董事會昨日作了一個大決定,曲氏決定在台北都會區蓋一個全省最大的購物中心。地點已經選好,你猜在哪?」

「在我家陽台上?」我說,如果不是和我有關,我管他蓋在哪里!

「白痴!還想不到嗎?還有地方比你手上那個都市更新案更好的地方嗎?」

他說的是與燕老家相連的一帶,原本公司是想將鄰近幾戶一並買下一起開發成豪華住宅區的。那一帶連著燕老家的平房在內,是市區里僅存的幾戶矮房,也可以說是僅存的幾塊建地罷了。其余的土地都已經被密密麻麻地蓋成高樓大廈了。

「但是那一區雖然緊鄰大馬路,土地使用分區是被劃為住宅區,這可以開發為購物中心嗎?」

「那有什麼問題?曲氏已經著手和都市發展局進行協商,蓋個購物中心是促進都市繁榮,政府單位理應支持的。」鞏加法得意地說,「這些都是多虧你給曲氏的點子,否則曲氏集團還不會有勇氣橫跨百貨業。」鞏加法說。「不過,因為這件事茲事體大,所以只準成功不許失敗。那地主同意書的取得就交給你去辦了。」

這個案子當初喊停就是因為燕老不肯簽同意書。但是,現在燕老的土地所有權人已經變成我的名字,那這個案子的關鍵不就是我肯不肯了嗎?

這一想,我不禁猶豫起來。那是一棟充滿燕老回憶的地方,我有權將它賣給曲氏去蓋購物中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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