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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縫間的幸福 第25頁

作者︰千尋

搖頭,她丑丑的皺起眉頭。「哥,你在生氣哦。」

「對,我在生氣。」他以為她在美國,有母親、有一群親人照顧著,誰知道她還待在這里,而且把自己弄成流浪狗。

「不要對我生氣,好不好?」她眯眼,幾乎要掉淚。

他瞪她,瞪了超過十秒鐘,吐氣,牽起她的手、往外走。

他們走到醫院隔壁的麥當勞,點一份勁辣雞腿堡餐,加大可樂和薯條,走到樓梯轉角處的位子,坐下。

「吃!他的口氣很壞,雖然肚子里的火氣已經消失,拿起餐巾紙,他幫她把眼角的濕潤拭去,他看不得她傷心。

扮還是關心她的,對不?

「對不起,我應該去美國的,可是我不想離開哥太遠,這樣子會讓我好害怕。

為什麼我這麼倒楣啊?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事,還是我的心眼太壞?舉頭三尺有神明,神明決定代替月亮處罰我……」

這樣的溫言軟語,誰能對她發脾氣?默恩嘆了口氣,把漢堡盒打開,薯條倒進盒蓋里,他用餐巾紙小心翼翼地把漢堡包起來,送到她手上。

「你都沒吃飯嗎?」

說著,他捏捏她瘦巴巴的臉頰,才多久,她就把自己整治成這樣,要是再晚兩個月遇見她,她不就剩下一副骨架?

「對,我吃不下。」她咬了一口炸雞。果然是哥的問題,他在,東西就變好吃了。

「為什麼吃不下?」

「因為哥不在家。」她望住他,在他眼神的迫視下,她不得不低下頭。

誰說他不在家,只是,不在她的家。

「所以你就什麼事都不做?不上班、不工作、不出門、不吃飯,你知不知道這樣很容易生病,生病……對了,你到醫院去了,為什麼?生病了對不對?你哪里不舒服?不,你下巴貼紗布……你又摔跤了?又是高跟鞋惹的禍。」

第四次,她第四次摔倒,而且每次都摔進醫院,該死的高跟鞋。

她本來不想哭的,可是他一個兩個三個問題,把她的眼淚催下。

「醫生說,我的腦袋有問題。」說完,她又哭又笑。「不用他說啦,我也知道我的腦袋有問題啊,不然,我怎麼會每一天、每一個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哥。」

就是太想了,她才不吃不睡,把自己弄成骷髏人?早知道就不要把她趕出家門,早知道離開他,她就會活不下去,早知道他們是生命共同體,他怎麼可以把她拋棄!

他皺起濃濃的眉。天主不應該用這種方式考驗人,他以為只要把她推得夠遠,慢慢地,感情就會轉變,從情人變成真正的兄妹,他以為只要一段時間不見,理智會跳出來做主人類的思維,存艾會慢慢了解,世界上不是只有愛情值得稱頌。

「存艾,你不可以這樣。」

話出口,默恩便知道自己錯了,理智是他的特質,不是存艾的,沒有他在身邊勉強,怎能勉強得了她正常生活。

「我知道啊。」

她知道應該離得遠遠的,才不會拖累人,她明白自己是包袱,應該快點走開,她清楚自己的腦袋有病,而自己的出生根本是一個重大錯誤。

可是……可是她愛他啊,好愛,愛得刻骨、愛得心髒都碎成兩半,還是停止不了愛情泛濫成災。

一口口把漢堡咬下,沒細嚼就吞進肚子,食物在她的胃里造反,她管不著。現在的她,只能管著胸口那顆還在跳動的心髒,它在抗議、在掙扎,它想找一條活路,可是每個路口都被堵住,害它逃不了、躲不掉,它被困住了。

「你必須工作、你必須找點事讓自己分心,生命里有太多美好的事情,不是只有愛情而已。」

淚水沿著頰邊淌下。「沒有了,失去哥,我生命里只剩下壞事情。」

「不會的,你要相信我,生命到處都是奇跡,只要你睜大眼楮看,就會找到讓自己快樂的事情。」

「我是認真的,我的生命已經沒有奇跡了。」

她固執得讓人咬牙切齒。

「你……你去環游世界吧,我給你開一個帳戶,里面會有足夠的錢,讓你到各地旅游,你去見見世面,去做你最想要的冒險,只要記得給我寫信就行。」她沒辦法因為愛情而快樂,那麼,就讓她因夢想成真快樂吧。

「要是哪一天,我玩累了,可不可以回來?」

「可以,等到那個時候,我們就會成為真正的兄妹,我還是疼你、寵你、愛你的大哥哥,你一樣是崇拜我、敬愛我的小妹妹。」

听說,愛情會冷卻,听說,愛情只是短暫的感覺,如果那些人說的不是欺騙,那麼,他們會走到那一天,再聚首,親情佔了兩人感覺的大部份。

「如果到時候,我對哥的感情還不是妹妹對哥哥呢?」

她在為難他,她很壞,可是她還能再壞多久?能再繼續對一個男人任性,是多麼奢侈的事情啊。

「那我只好……」只好賺更多的錢,把你送到外太空。」他試著幽默,卻試出她滿臉淚水,心疼了,他伸手觸著她的臉,劃過她的紗布,轉移話題,「這個傷,怎麼弄的?」

「高跟鞋又惹禍了。」

「明天,我帶你去買球鞋。」

「不要,那個不能搭我的洋裝、套裝。」她嘟起嘴。

「有什麼關系,搭得再怪,你都是最美的。」嘆氣,他握住她的手,問︰「存艾……去環游世界好嗎?」

在淚眼模糊間,她點頭答應。是該離開,走得夠遠,直到她不會是他的負累,寄生蟲早該離開了,讓這株大樹好好地活著。

「乖,第一站想去哪里?英國倫教,還是法國巴黎?」

「我想先回美國,看看媽咪。」

「好,先回美國,不過,在出發之前,先搬回來吧。」

第7章(2)

這封信,默恩整整拖了兩個禮拜才回。

說到底,他是在意的,在意存艾生命里出現另一個男人,在意對方和她成為生命共同體,在意他還在這里等候,而那只高飛的風箏,已經遺忘回家的路。

這不是他要的嗎?

他要她去追逐幸福,他要她把自己當成真正的哥哥,是他說生命里處處有奇跡的,他怎能回過頭來,痛恨那個奇跡?

經過兩個星期的沉澱,他逼自己用哥哥的身份,發出這封信。

妹,我快樂,因為你努力讓自己快樂著。

那個澳洲听起來很不錯,有機會的話,也許我可以去那里走走。

我很高興,你的生命找到新出口,也很高興有一個男人和你有了新交集,這份再大的力量都不能把你們分開的感情,要好好珍惜哦。

如果有機會穿上你在巴黎凡爾賽宮附近看到的那套婚紗。記得,邀我去參加你的婚禮,畢竟我是你的哥,是最疼愛你的男人之一,知否?

看到你信未寫的那些話,我突然很想念你那些吃醋的表情、嫉妒的言語,知不知道,你扞衛愛情的樣子有多可愛?是不是固為你身邊有了人,也迫不及待想把我推銷出去?

不必了,我知道自己要的方向,你不必為我擔心。

最近,我回了大學一趟,踫到幾個教授,他們還是和那個時候一樣,精神奕奕地上著課,湖邊的垂楊柳仍然招惹池中的魚兒,圖書館里,仍然每張桌子都被人佔走。

走在校園里,好像時光暫停了,一樣的人、一樣的空氣、一樣的舊景。好像下一秒,你就會從速遠的對面向我奔來,揮著手,肆無忌憚地大聲喊,「哥,我在這里。」

就是這樣,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的妹妹,教授笑話我說︰「你的妹妹看起來像十五歲的小女生,開朗又活潑,怎麼你會那麼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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