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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夫 第3頁

作者︰千尋

可是她卻說︰「我根本下需要舞台啊,我只想教幾個學生,日子可以過得下去就好了。」

她很清楚,就算擁有很多的錢,也不會讓人變得更快活,這點,她在父母親身上獲得充份證明。

當然,姜非凡一樣很快就睡著,她一樣自顧自說話,也不管他到底听了多少。然後,隔天清晨,他又跑掉。

她還是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什麼時候會再來,但這回︰心底存了期待。

她發揮想像力,想他是得了老年痴呆癥的小貓咪,哪一天,等他突然想起回家的路,就會自動回來。

丙然,兩個月後,他來了。

再然後,三個半月、兩個月……他總是自由來去,不預先通知也不多說自己的事。

然後、然後的然後,她習慣了等待她那只「得了老年痴呆癥的小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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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天壽死囝仔,你以為你老母留多少錢哦,都給你吃光了啦,還念大學,你想給他死啦。」

舅舅穿著夾腳拖鞋、白色汗衫,手抓起一根比臂膀還粗的棍子追著姜非凡跑,一百九十公分的姜非凡,長腿輕松一跨就沖出大門。

舅舅追得上氣不接下氣,沒追到人還摔一跤,他氣得把棍子往前丟,棍子在柏油地面叩叩叩撞三下、連翻幾圈後,戛然停下。

「我早就說過,是你自己不听我的話,硬要收養那個雜種,果然咧,人家不感恩,還說你污了他老娘的錢。」穿花洋裝的舅媽把一頭蓬亂鬈發塞到耳後,懶懶靠在門邊說風涼話。

「你講什麼鬼話啦,我不收養他,誰收養他?我老姊就這麼一枝孤苗,不然要把他丟在路邊,讓他自生自滅哦。」舅舅用力走進屋里,砰!泄恨似地用腳把門踢回去。

「去找他老爸啊,他又不是從石頭坑里面蹦出來的,沒了娘還有爹。」

「我要是知道他爸是誰,我會浪費那麼多白米,米要錢買也。」

「就是說,媽媽犯賤在外頭亂搞男人,兒子更賤,年紀輕輕不學好,跟人家耍流氓,還自不量力要念大學。想當流氓教授哦,還早得啦。」

「死查某,你罵誰賤,不知道他媽是我姊哦。」說著,舅舅粗魯一推,將舅媽推得去撞牆。

「你敢對我動手,我要帶我兒子離家出走……」

聲音小了,躲在小巷里的姜非凡再也听不見爭吵,背靠牆,他仰頭看著那方小小的、藍藍的天空。

十九歲的臉上,三十歲的滄桑。

他低頭,踫觸手臂上的青青紫紫,干!

他恨恨的把書包甩到背後,不理路人好奇的眼光,扣好胸前鈕扣,仍然朝著學校方向繼續走,這個書,他非念完不可。

他牢記媽媽去世前的殷殷囑咐——

「兒子,不管怎樣,你一定要念大學、念研究所,這樣才不會讓人看不起……」

他懂,他的親生父親看不起媽媽,他的親戚家人把媽媽當成笑話,嫌棄她的家世背景、學歷,嫌棄她的無知可欺。

媽說,她鼓著多大的勇氣才敢上關家大門,告訴他們她懷孕的事,沒想到一群同情心被狗吞掉的上流人士,只是冷冷瞥她一眼,問︰「你確定孩子是我們關家的種?」

老媽為賭一口氣,硬是把他生下來,供他補習念書學英文,她立定目標,要存多到嚇死人的錢讓他到美國念哈佛。

她說︰「兒子,總有一天,我們要抬頭挺胸走到關家人面前告訴他們,『沒有養到姜非凡,是你們的損失。』」

可是,她來不及看他去念哈佛就生病,後來死了,錢全進了舅舅、舅媽的帳戶里。

好心收養?是嗎?姜非凡噙著一抹冷笑。

他猛地抓頭,把黑色的頭發抓得一團亂,他的世界又亂又煩,他憤世嫉俗,很想大吼大叫,看到人扁人、看到樹扁樹……然後,範晨希和她的海鮮面跳進他腦袋中央。

她不是最漂亮的女生,但是她的笑臉讓人很安心,說話慢慢的,要听她說話必須要平心靜氣,很有耐心。

她的手指頭白白的,光是坐在鋼琴前面就很有氣質,他很喜歡看她彈琴,雖然听不懂她在彈什麼,但是光看她的十根手指頭飛快的在琴鍵上跳來跳去,他的心情就會不由自主跟著激動。

她的手指頭一定有魔法,不但可以正確無誤的壓在她想要的音符上,還可以煮出全世界最好吃的海鮮面。

他也喜歡她的聲音,軟軟的、溫溫潤潤的,好像滑滑的檸檬水,滑入他的夢里面,有她的聲音在,他總是睡得特別沉。

心慢慢平靜,一朵酷酷的笑浮上他的嘴角,他知道,自己很喜歡她。

今天下課後去找她吧,送她花……花,他嘆氣,手插在口袋里,撥弄著里面的幾枚硬幣,譏誚躍上嘴角,他憑什麼喜歡她?

不想去找她的,但下課後,他的兩條腿在潛意識的引領下,走到晨希家,他帶著自鄙和自卑,架起一張酷到不行的虛偽冷臉。

然而在迎上晨希無偽的熱情瞬間,自卑消失。

虛偽和真誠的戰爭里,後者總是佔上風,于是在他憋不住思念煎熬的時候……就出現。

第2章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晨希穿著一身淺紫色的小禮服,大大的蝴蝶結綁在身後,她外面罩了件洋裝式大衣,穿著高跟鞋的兩條腿冷得打顫。

寒流來襲,這種天氣不適合穿小禮服,但她今天有一場演奏會,不能不照規矩打扮。

同學說她很厲害,看起來一點都不緊張,她笑笑不回答,她哪里不緊張,她是不能緊張,一緊張便要壞了的。

晨希手里抱著一束綠梗的純白百合,不是香水百合,沒有濃郁的香味,但這東花讓她不禁笑了。

花是同學的哥哥送的,演奏結束之後,他問她,「可不可以當我的女朋友?」

可以吧,她想。

十九歲的女生,是該談一場戀愛了。

可是,姜非凡的臉在那個時候浮上來,她毫不猶豫地,拒絕他。

為什麼拒絕?她到現在還是一頭霧水。

同學的哥哥是一流學府的法律系高材生,將來必是精英級人物,說不定還會去選總統,一個不小心,說不定她會變成第一夫人。

哎,錯失良機,她該懊惱的。

但當電梯打開,她在家門前看見姜非凡頤長的背影時,懊惱不見了,她只想著,該怎麼把他喂飽。

這次,兩個月有了吧,他整整讓她等兩個月,等得有點累,可所有的疲憊在他背影映入她眼簾瞬間,蒸發不見。

他轉過頭,又是讓人觸目驚心的傷,右手臂裹滿紗布、臉頰貼了兩處,帥帥的臉肯定又要多上兩道疤。

這個男人,怎麼學不會保護自己?有壞人,就應該躲遠點啊,人家拿刀拿槍,他怎麼打得贏人家。

晨希心里這樣想,完全把他「可能是壞人」的念頭丟掉。

她沒把眼光落在他的傷口上,細細看住他的眼楮。

很好,他的眼楮仍然清靈湛亮,沒有眼淚、沒有哀傷,那麼他只傷在身上,沒有傷在心上。

姜非凡低頭看看手肘,這次傷得比較重,腿縫了三十幾針、手縫二十七針,這是為了救人受的傷,他覺得不冤枉。

至于以前,他常讓人看不爽,嗆聲、暗扁,而絕大部份的原因是女人,他的女人緣好到不行,而他習慣來者不拒,因為女人們搶著送上的便當很好吃,巧克力、糖果、餅乾能適時填飽他的胃。

于是那群呆瓜以為只要把他打成豬頭,女人就會對他失去興趣,沒想到越豬頭越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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