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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原來在身邊 第17頁

作者︰寄秋

你被人害死是小事?原本你還有大把的時光,以及疼你如命的父親,這些你全被迫舍棄!夏元熙知道她在想什麼,漠然一瞟。

這不是單純的失足意外,而是蓄意謀殺。

從不與人結仇的她飛來橫禍,只是這邊死了,那邊又活了,這仇到底該不該報,她要不要費心找出凶手,問明原因再繩之以法?

對于周桃花而言,人死都死了,事後追究有用嗎?她的身體都火化了,追究後,她也不可能用周桃花的身分回來,就算要追究,她又該用什麼身分討回公道?若是涉入太深,說不定連她重生這件事也會被扯出來,造成兩個家庭的傷痛。

安水難收,破鏡難重圓,已經發生的事無法挽回,不如就此沉澱,讓傷心逐漸淡去,回歸平靜。

但對驟失所愛的夏元熙來說,他不能接受殺害摯愛的人至今仍逍謹法外,縱然不能手刃凶手,以鮮血祭拜,至少也要揪出對方,讓那人受法律制裁,而到了牢里,他有很多兄弟會幫忙問候他。

不知道兩人眉來眼去傳遞著什麼訊息,越佳心嘆口氣說︰「我看你到廟里燒炷香,求個平安米、平安符什麼的,枝枝不好的穢氣,求神明保佑,你的楣運也許會跑掉。」信則靈,求個心安,凡事沒有絕對,多求多庇佑。

「佳心,你也信這個呀!求神求人不如求已,以後出入再小心一點就好,你看我兩次車禍都平安度過,肯定是有大福的人。」她撩了撩發往耳後一塞,露出全無心機的笑臉。

她把周桃花藏起來了,只用華芊芊見人,既然大家都希望她單純無害,她就如眾人所願吧!反正她就當自己是臥底,用最良善的一面去釣出幕後凶手。

越佳露出訝異神色,眼神多了一抹不信。「你真撞傷了頭吧!求神求人不如求已這句話不像會出自你的口,你被誰洗腦了。

她傻笑又帶點害羞的指指已處理完傷口的男人。「他姓夏,叫夏元熙,我剛交的男朋友。」

「男朋友!」越佳心驚呼,不敢相信。

她們怎麼說都是好姊妹,芊芊怎麼沒跟她說過這件事?

越佳心是馨華基金會的執行長,負責掌控基金會的運作和資金調動。

她和華芊芊相識在七年前,那時的華芊芊是迎新晚會的皇後,大一生,而越佳心剛上研究所,是她的學姊,兩人一見很合拍,便結成好姊妹。

越佳心先畢業,要找工作,華芊芊便好心的介紹她到基金會工作,由執行長助理做起。但是不到一年,執行長意外身故了,基金會亂成一團,此時的越佳心臨危不亂,將基金會里的事處理得滴水不漏,贏得所有人的贊譽,她也謙卑地稱是大家的功勞,不敢居功。

因這份功勞加上華芊芊的力挺,越佳心得了代理執行長一職,那年她才二十七歲,與基金會內部員工打成一片,極受喜愛。

而代理久了就沒人再提起,久而久之她就成了執行長,沒人記得她只是暫代的,並非正式主管。

坐上高位至今三年了,她三十歲,當初創立馨華基金會的華家人倒像是外人,全權握在越佳心手中。

「是呀!他很聰明,教了我很多東西,我干脆聘請他當我的私人教師,一來我們可以多點時間相處,二來我有不知道的事隨時能請他教我,佳心,你說我是不是變得很聰明。」

周桃花笑呵呵的牽住她的手,一副好姊妹的樣子,卻意外被她手指的冰涼嚇了一跳。

「這也是他教你說的?」越佳心的臉上在笑,甜美溫柔,但眼底沒有溫度,冰涼一片。

「是呀!有什麼不對?我覺得他說得很好,我以前都太散漫了,不知道我父親的辛苦,花錢買東西,買東西花錢,我太墮落了,不知上進,我要改。」她用力一點頭,彷佛不久的將來她會變得更勤快,當個受人尊敬的人。

「芊芊,能毫無顧忌的花錢是一件好事,那表示你不缺錢,何必要累個半死,去學無用之事,你要是學這些,可就沒時間去做你喜歡的事,好比逛街,做臉修指甲,還有全身按魔、去角質、美白皮膚和減肥,這樣生活不是會失去很多樂趣?」

現在要學也太遲了。

「我不缺錢跟我求知有什麼關系,元熙說知識在生活中,要懂得活用,教室不一定在室內,他要教我怎麼花錢,再從花錢中學到如何讓錢增值,再把花掉的錢賺回來。」她說得好不天真,彷佛這是游戲,她樂在其中。

他在教她理財?越佳心心中一動,看向夏元熙的眼神多了一些審視。「夏先生,請別帶壞我們芊芊,她對人性險惡了解得不夠透徹,很容易受到蠱惑,你高抬貴手放過她。」

她說話的語氣不是請求、而是命令,當了幾年的執行長,她已習慣高高在上,明明從事慈善工作卻鄙視身分不如她的人,有意無意的展掌權者的權威。

只可惜她遇到的是夏元熙,她這口肉啃不下去,反而磕到牙了,她咬的是骨頭,很硬。

「越小姐不希望芊芊更懂得人情世故,從虛幻的七彩泡泡中走出來嗎?人笨一點沒關系,但不能連對錯都分不清,你是在保護她呢?還是在害她。」夏元熙措詞犀利地叫人幾乎招架不住,而且一針見血。

很久沒人敢當著她的面指出她的錯處,被眾人捧得自負的越佳心面色一暗,有種被人開面紗露出丑陋傷疤的難堪。

「你根本不了解芊芊,我是為了她好,身為華正英的女兒,她的一舉一動有如放在放大鏡之下,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不允許有絲毫偏差。」

說到「身為華正英的女兒」這幾個字時,她的語氣特別重,微帶不屑又有些渴望,既羨慕又不想表現得太熱切,她在嫉妒中拉扯。

其實,她私底下是希望自己姓華,能像華芊芊一樣擁有華家的光環,有個總裁父親誰敢瞧不起她,華芊芊有的她也有,不必再仰人鼻息過活,她也能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過著揮霍無度的生活。

但是她姓越,心中存在的希冀成了幻影,她只能不斷的告訴自己,有錢有什麼了不起,有朝一日她也會變成有錢人。

越佳心不是不喜歡華芊芊的單純,她也想過要好好照顧她,只是人多多少少都有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的心態,越是相處,看到對方的無憂無慮,對比自己的辛勞,黑暗面就會跑出來,嫉妒加深心底的陰晦。

聞言的夏元熙由鼻孔一嗤,眼露嘲弄。

「誰沒犯過錯,世上無完人,從錯誤中學習才是真正對她好,她必須從幼兒園畢業,用她的正能量面對社會,華總裁將馨華基金會交給她,不就是要她走入人群,多听听別的聲音。」

交給她,交給她,交給她……越佳心的臉上閃過三秒鐘的不甘,在她心里已經將基金會視為她的,是她管著人事,是她嚴控善款的進出,也是她核發蓋章,錢才會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中,華芊芊什麼也沒做過,只在募款會場上露個臉,向捐款人揮手,上台致詞。

她做得比華芊芊還多,但台下的人完全看不見她,他們眼里只有華總裁女兒,姓華成了尊榮象征,華芊芊一出現,她便黯然無光,淪為一旁毫不起眼,陪襯的小配角。

「什麼幼兒園,你太失禮了,我好歹念完四年大學,父親本來還要送我出國深造,是我戀家,舍不得離開台灣,要不然我今日的成就肯定令你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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