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驕管家(上) 第1頁

作者︰千尋

序幕Emily的願望

3018是單人病房。

象牙色的牆壁,牆壁上掛著一幅抽象畫,讓病房里多了幾分鮮活。

靠牆處有一組白色的L型沙發,象牙色的櫃子里面,除衣櫃外還有隱藏式的冰箱,窗簾是兩層式的,靠室內那層淺咖色的被拉開,雪白的窗紗正隨風飛揚。

因為病人不喜歡空調,她喜歡空氣自由流通,身體已經被禁錮,她希望所有人事物都能夠自由。

靠床的小桌子上,擺著一個可口可樂的瓶子,瓶子上印著女孩的英文名字——Emily,她喜歡玫瑰花,所以瓶子里插著一朵粉紅玫瑰。

盤腿坐在病床上,手里飛快敲著鍵盤,Emily是個時尚設計師,她的天分很早就被挖掘,她固定在某些雜志發表專欄文章,她是個對生活品味要求很高的人,無論食衣住行,她都比一般人講究。

這麼龜毛的性格和她的原生家庭有很大關系。

因此她住的不是普通病房,住進來的時候,病房已經裝潢打掃過,床墊換成瑞士Hastens床墊,地板是綠能環保的茂系亞無毒竹地板,沙發是PoltronaFrau義大利經典品牌。

沒錯,她是這家醫院院長的千金。

她的心髒不大好用,從出生開始,她就為這顆心髒不斷進出醫院,這兩年,它罷工的次數越來越多。

心髒病患者的狀況是這樣的,平時看起來和正常人一樣,只是在發病時,會無預警昏倒,如果搶救不及,就會往鬼門關報到。

上個月,她在工作室里昏倒,幾天後,她被強制押送到醫院,緊接著就是等待心髒捐贈的漫長光陰。

什麼時候可以月兌離?那得看運氣。

病房門打開,韓璟睿走進來,他拿著一朵玫瑰,走到可樂瓶前,抽出瓶子里面那朵,換上水、插進新玫瑰,前一朵開得太過,龜毛的Emily恐怕已經不順眼。

她抬起頭,露齒一笑。

她不算漂亮,但整張臉干淨白皙,眉清目秀,讓人覺得舒服,因為心髒有病,情緒不能有太大起伏,所以她說話的口氣溫和,臉上時時帶著微笑,令人想跟她多親近。她沒有張揚的美麗,卻有恬淡如水的清新。

看見璟睿,她禁不住的笑,禁不住的心花怒放,禁不住的愛……從胸口爭先恐後地跑出來。

她經常懷疑,到底要累積多少的愛意,才會像她這樣,光是一眼就覺得被幸福環繞?

「哪里來的帥哥?」她笑著闔上筆電,向男子伸開雙臂。

「不認識嗎?是信義金秀賢。」

璟睿走向她,往病床一坐,兩手圈住她的腰,讓她靠在自己懷里。

他長得很高,將近一百九十公分,不是斯文縴細型,是那種長年在健身房里練出來的體格。

子彈肌?有!二頭肌?有!胸肌?有!人魚線?有!在健美先生身上找得到的東西,他身上都有,只是沒有發達到那麼令人驚嚇。

照理說,醫生長年在空調環境中工作,應該皮膚白皙,一副富家公子哥兒的模樣,可她家的哥哥與眾不同,有點黑、有點壯,不像醫生,更像風吹雨淋太陽曬出來的軍人。

自從「太陽的後裔」紅透半邊天後,Emily覺得,如果哥哥投筆從戎,絕對是個好選擇。

「唉,哥真帥。」Emily滿足地把頭往他胸口鑽兩下。

璟睿笑道︰「果然是制服控,我一穿上制服,你就控制不住了。」

「對啊,怎麼辦才好,哥穿上制服,我就想把哥給吞了,要不是害怕被爸爸擺在手術台上卸成十八塊的話,哈哈哈,心動不如行動……」她抹抹嘴角,一臉饑渴模樣。

璟睿被逗笑了,親昵地抱過她,把下巴擱在她的頭頂上。

「不過哥穿軍服更帥。」想到他當兵時穿著軍服的英挺樣,厚,男人可以帥成這樣?太罪過!

他笑,果然是制服控。「早知道我應該去當兵。」

Emily大笑,從桌上拿起iPad,滑幾下,找出一張圖稿,那是璟睿穿著古裝盔甲的模樣。「哥看,帥不帥?」

「不會吧,還要當古代兵?你不覺得拿槍比刀帥?」

她皺皺鼻子,搖幾下頭。「拿刀更帥,咻咻咻,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欲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啵,一聲栗爆。「那是土匪的潛台詞,不是大將軍的。」

Emily咯咯笑地癱在他懷里。

昨夜,她夢見哥了,哥穿著一身盔甲,盔甲上染滿褐色血漬,手里拿著長弓,箭射出,破風疾飛,穿透敵人的眉心。

周遭一片吵雜的、喧嚷的、嘶殺的叫喊聲,她卻听見勝利在對哥呼喚,哥笑得自信張揚。

在夢中,她哥是個英雄,在現實生活中,她哥也是英雄。

「如果有機會出院的話,我給哥弄一套穿穿?」她直覺的說。

出口的話讓璟睿胸口一窒,身形微僵,只是他很努力地不讓憂傷現形。

「當然有機會,你不知院長的女兒有特權嗎?你是移植名單上的第一名。」

他和她都知道,有多少病人等不到器官而死在病床上。

她知道,一句無心的自怨自嘆,讓哥傷心了,帶著微微的歉意,她故意笑得夸張,咯咯地像只母雞,她用額頭輕輕磨蹭著哥哥的下巴。

他昨夜值班,胡碴沒刮,有一點微刺、一點微癢,她用力圈住扮哥的腰,滿足道︰「能夠當爸的女兒和哥的妹妹,真好。」

他的回答是一聲嘆息,因為他更想她當的,是妻子。

拉過哥的手、也圈住自己,她知道他在想什麼,他們總是心意相通,不過……不能夠。

「哥,我很喜歡莫醫生,她很漂亮、很聰明、很能干……」

重點,她是爸挑選的媳婦人選,莫霏爽朗大方、理智溫和,從小在備受寵愛的家庭長大,她心軟、體貼,最最重要的是,莫霏愛她的哥哥。

在這個愛資源缺乏的時代里,能夠「被愛」,是天大地大的幸福。

「爸叫你來當說客?」璟睿問。

不,叫她當說客的是媽媽,她們母女都清楚,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必須得到幸福。

「我不想當說客,我比較想當伴娘。哥,我連伴娘禮服都設計好了,到時我一定是婚禮現場最受矚目的焦點。」

她說完,噗哧一聲,忍不住大笑。

她不漂亮,這輩子還沒當過焦點,會讓所有人把目光集合在自己身上的唯一機會,是在手術台上。

他沒有回答她,從口袋里拿出一個信封遞給她。

她打開信封,里面有十幾張5×7的照片。是莫霏用新相機拍的,她很迷戀攝影。

最上面那張是不經意間拍的,自己穿著白色洋裝坐在病床上,拿著手機靠在哥肩膀講電話,淡淡的微笑,讓她有一種不真實的美,哥也坐在病床上滑平板,那天她吊著點滴瓶,有一點小感冒。

「莫醫生的攝影技術真好。」她夸獎著。

「是嗎?可以考慮把她調到X光室支援。」

Emily失笑,翻看每張照片,直到第一張又疊回最上面。

她轉身跪在病床上,兩手搭著哥哥的肩膀,鄭重說︰「哥,結婚吧,不管對象是不是莫醫生,你都有義務,讓愛你的人不擔心。」

兄妹對視,誰也不肯讓誰,他們都想從彼此眼底看出些許端倪。

是她在為他擔心吧,擔心他太寂寞,擔心他不快樂,她總是莫名其妙地擔著無謂的心,即使他早已經講過幾千次,只要能看著她,想著她,他便無條件地快樂著。

他不正面回答,捏捏她的鼻子,說︰「你居然有臉講這種話,從小到大你最讓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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