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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來了 第3頁

作者︰陳毓華

一輛怪手停在不遠處,像怪獸的爪子泛著金屬的冷光。

斷垣殘壁。

除了這四個字,伍莎莎想不出任何形容詞。

可能是為了怕不清楚狀況的人闖進工地,有人好心的留了一盞五燭光的燈泡在風中晃呀晃的,這一來卻讓她覺得背後冷颼颼,恐怖了起來。

她直直往後退。

這比直接吃閉門羹更可怕。

不會吧?!

莫非老媽在電話中說的是真的,民宿快要倒閉,撐不下去了,要不然怎麼會是這副慘狀?

可是倒閉也用不著留下這副尊容。

不對、不對,不要自己嚇自己。

怎麼看應該都只是房屋整修而已,好吧……是重建。

掐指算算,這幢老房子的年紀比她還老,听說打她阿嬤那個年代就有了,沒有特色的房子加上對民宿經營只有熱情沒本事的老媽,竟然也養大了她。

哎呀,她想這些做什麼——

重點是家里的人咧?

全部跑光光。

就為了懲罰她在台北拖泥帶水不肯回家來做牛作馬?

不會吧!

幾分鐘過去。

伍莎莎不得不承認——

啊娘欸,女兒知道錯了啦。

這就是她任性的後果。

嗚……不要啦……你們不要拋棄我!

她抱著頭蹲下來,任由天地玄黃宇宙洪荒的荒唐念頭在她腦袋里面咻來咻去歸不了位。

「你在這里做什麼?」雷霆萬鈞的聲音夾著一束叫人瞬間睜不開眼楮的白光射向伍莎莎。

她下意識的舉手遮住刺眼的光線。

手拿手電筒的男人筆直的兩條腿有著很性感的腿毛,干淨的腳指頭穿著眼熟的涼鞋。

「你在外面亂ㄍㄞ,很難听。」這麼毒的話涼涼從姜浙東口中吐出來卻比天降甘霖還要叫人舒暢一百倍。

不管這時候出現的是惡魔還是天使,伍莎莎丟了行李,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就撲上去。

上帝听見了她的哀求,派人來解救她。

「別勒我脖子,過失殺人也是一條罪。」這顆四季豆看起來沒幾兩重,勒起人來力道不小,剛剛沖過來的速度也令人不可小覷呢。

「我我我……我……」伍莎莎情緒太過激動,聲音梗在喉嚨深處,一個字也說不出來,她只能緊緊環住救命恩人的脖子繼續用力以表達她萬分的敬意。

「冷靜。」迸出的字眼帶著濃濃的殺氣。

要是她敢繼續凌虐他的脖子,給他走著瞧!

伍莎莎倒吸一口氣,在喉嚨滾動的尖叫被他可怕的面無表情給嚇得不知道飛哪去了,只曉得她要是敢發出什麼不當的聲音,有馬上被摔成爛泥巴的可能。

她呆若木雞。

「放手!」狼嚎聲起,潔白的牙森森然。

她脖子邊的頸動脈很用力的跳了下,仿佛他銳利的牙會馬上咬斷她的血管,那種驚悸使得她腦袋瞬間空白。

「對不起,放……什麼?你再說一遍。」

「你的爪子。」她不會真的被他嚇呆了吧?

看起來像是。

伍莎莎張大的眼投向一直擱在人家脖子上的雙手,這才遲鈍的發現自己不只緊環住他的脖子不放,還手腳並用的把大男人當成了尤加利樹。

轟!火燒油田的烈焰燃燒了她整張臉。

「我放、我放……」

啪地松手、松腳,下場就是她整個背貼上地面,結實的變成鍋貼一枚。

「伍莎莎,霧煞煞,你名字取得甚是貼切啊。」搞不清楚狀況。

絲毫沒有同情心,他手插進褲袋,由上往下,冷眼看她。

從滿是污泥的地上爬起來,她感覺難堪又尷尬,正要反擊,卻听見她老媽令人想念的聲音——

「怎麼回事,我很遠就听到吵吵鬧鬧的,啊呀,莎莎,大家都在等你吃飯,唷,你躺在地上做什麼?」

「媽。」她能說她躺在地上做什麼?洗泥巴浴嗎?

「姜先生你出來散步喔。」

她老媽不繼續問女兒發生什麼事,竟然還有心情笑靨如花的問候別人,可見她這女兒地位之低。

揉著摔疼的還有頭,伍莎莎自動去把全部的家當拎起來。

臉丟光了,自尊心也受了傷,簡直是烏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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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終于知道為什麼老媽會叫人去車站接她。

因為老房子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自動垮了不說,遭到壓迫的水管也決定月兌離老舊的管路破裂,然後屋內開始淹水,電線走火也跟著報銷了,沒水沒電,連住的地方也成問題,不搬家就要去當游民。

租來的房屋就在馬路的另一邊,隔著安全島跟行道樹,都怪她心慌啦,要不然怎麼會看不到阿金民宿的招牌就掛在馬路邊。

阿金民宿就算暫時搬了地方仍然繼續營業。只是原本包羅萬象的服務內容縮小到只供吃住這麼簡單。

好糗,好糗。

「真見笑,連自己的家在哪里都搞不清楚,我是怎麼生出你這樣的小孩的?」阿金娘的碎碎念一直沒停過,像是要把以前沒念夠的份一次念回本。

「電話里你根本沒有說我們搬家了。」怪她沒道理。

「我不是請姜先生去接你了?」阿金娘活力十足,長年跳土風舞的身材可不是蓋的。

「他又是哪來的人,你隨隨便便叫人來接我我就要跟他走喔,媽,求求你可不可以有點常識?」有很多東西不是世界通用的,人跟人之間對待的法則台北跟花蓮就完全不同。

「他才不是什麼隨便的人,他是民宿的房客,大金主欸,一次就給我三個月的住宿費用,你說他是不是大方的客人?」雖然有點冷淡啦,不過這樣又有型又酷啊。

「媽,你不是說家里錢都不夠用,四合院重建要花很多錢的。」那可不是扮家家酒幾百塊錢可以打發的工程。

「姜先生是我們民宿的客人,你對人家要客氣點。」

那位姜先生早就吃飽擦嘴滾上樓了,她老媽還不肯放過他。

「媽,我說的是錢!」顧左右而言他喔,她還是有辦法把話題兜回來。

「錢,姜先生跟蒂娜小姐都是錢主啊,你要好好對待我們的客人,別得罪人了。」還拗。

冤大頭居然不只一個,還成雙咧。

「拜托,我哪敢啊,民宿守則第一條,顧客至上,顧客第一,千錯萬錯都不是客人的錯,我又不是不知道。」從小到大除了在學校要背青年守則,背不下來要罰寫,回家也有客人守則,背下來理所當然,背不下來罰做白工,一個月零用金歸零。

都怪她當時年幼無知,不懂得要主張人權反抗這樣的滿清酷刑,含淚默默承受不說,到現在她老媽還三不五時拿這些老掉牙的東西來考驗她的記憶力。

就算青年守則,也有一定的年限,他們家的客人守則卻好像岳飛身體上的刺青,一生都要相隨。

本來以為可以一輩子龜縮在台北,奈何天不從人願,老天爺就是愛跟她作對。

「算你識相。」

好吧,她閉嘴安靜的吃飯總可以吧。

從進家門就念念念,念到都臭頭了,還要怎樣?練嗓子也不是這種練法,吃飯時間這樣很不道德的欸。

「到家了還不肯回來,去找工作,你還沒死心啊?」

「吼,那個姓姜的還告狀!」狗腿!居然跟蹤她。

不要跟火藥庫正面沖突的知識她還有,可是那個男人實在叫人生氣。

「人家姜先生才不是那種嘴碎的人,你以為我們第一天當母女啊,莎莎小姐,我又不是今天才認識你。」在她眼皮下的小猴子有幾種花樣,她當媽的怎麼會不清楚。

伍莎莎眼觀鼻鼻觀心,不接話,這節骨眼她說什麼都錯,還不如專心吃完飯,到澡堂去好好的洗個溫泉浴。

「女兒,你啞啦?」阿金娘其實不想又把好久不見,才剛踏進家門的女兒念跑,吃了秤坨鐵了心是因為知道女兒目前失業,不怕她發脾氣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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