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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愛上貓 第14頁

作者︰明硯

李斯坐在教室的一角,雙臂環胸,好整以暇的听她講課。看她做示範、彈名曲、耐心的指導學生,他別有深意的一笑。

她還是那樣羞澀,即使講課時,她的頭也是微微低垂,聲音輕而柔,卻很清晰。在這八位學生心中,一定認為她是個文靜害羞的女老師。若非她的眸光泄了底,連他也會被騙。幸好,他先發現了她的特別。

無論誰帶上假面具都會有一個原因,而寧雨隱藏在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寧雨耐心的指導學生,但仍與他們保持一定的距離,若有學生靠得過近時,她會羞怯的退開。卻不知道,她的行為讓李斯暗爽極了。

原來,只有他得到她最貼近的指導,想著剛才她自然的靠近他認真講解時的情景,他就忍不住欲火上升。事實上,他根本不記得她說了什麼,只注意到她白皙的頸,誘人的紅唇一張一合。

他是正常的男人呀!面對漂亮的女人自然有,尤其這個女人還是他心中想要的。都怪麗娟讓他當什麼狗屁紳士,天知道他不當紳士已經很久了。

下課時問到了,學生們陸續離開教室。一個少年留了下來,來到寧雨面前。

李斯頓時瞇起雙眼,少年大約十七、八歲左右,凝視寧雨的時候雙眼發光。哦!小老師多了個仰慕者了。

他輕撫著下巴想,反正現在無聊,逗逗這個小表也不錯。他慢慢的從座位上站起身,慵懶的伸伸胳膊,邁著大步,一臉壞壞的晃了過去。

「寧老師,妳的教法與安老師各具特色,尤其是……」

「尤其是寧老師還柔弱縴細,更具藝術家的氣質。對不對,小表?」晃過來的李斯閑閑的道。

自己的話被搶白,少年很生氣。「寧老師是很有氣質,但我已經十八歲了,不是小表。」他睨了一眼寧雨的反應,不想被認為是小孩子。

「哦!」李斯做出失望的樣子,「那你也晚了,寧老師已經有男朋友了。」

「你怎麼知……」少年驀地住口,有種被看穿心事的狼狽,「你又是誰?」

「我?」李斯指著自己的鼻子,邪惡的一笑,走到寧雨身邊,突然抱住她的腰,得意洋洋的說︰「我就是寧老師的男朋友,她早就是我的,你沒機會了。」他笑嘻嘻的看著少年的臉由白轉紅,再由紅轉青,變得真快啊!

少年驚愕的眼里出現美女與野獸的畫面,寧老師即使有男友也不該是他啊!

寧雨則滿臉通紅,有些哭笑不得,李斯又在玩什麼?她可不想夾在兩個莫名其妙的人之間。本想推開他的手,但少年接下去的話,讓她放棄了想法。

「你不配!」少年厭惡的瞪視他,寧老師那麼柔弱害羞,一定是被強迫的。

寧雨微微皺起眉頭,配不配也用不著外人評論啊!她尤其不喜歡少年看李斯的目光,好像他多麼十惡不赦似的。她下意識的往李斯懷中靠,靜靜的說道︰「他是我男朋友,至于配不配的事不勞旁人評說。」

「為什麼?」少年難以置信的看著她。

看到少年受傷的表情,寧雨忽然問有些後悔剛才的沖動,知道這個學生只是在為自己不平。她正想開口挽回,玩得高興的李斯說話了。

「因為我的拳頭大啊!」說完他還伸出拳頭揮幾下,做出虎虎生風的架式。

「你……」少年嚇得後退一步。

「怎麼?你是自己走出教室呢?還是我用拳頭送你出去?」李斯故意表現出一副凶神惡煞的模樣。

「你……流氓!」少年身子頓了一下,跑出去時,眼中流露出對寧雨完美形象的幻滅。

看到少年落荒而逃,李斯只來得及說︰「慢走啊!」

「你怎麼可以這樣?」寧雨嗔怨的看著他。

「只是逗逗他。」李斯笑著說。

「什麼逗他?你根本是在以大欺小,以強凌弱。」寧雨氣得轉過身。

「覺得有點悶,所以開開玩笑,我又沒有傷害他。」

「可惜你的玩笑一點都不好笑︰」

看來她是真的生氣了,他有些尷尬的站在她身後,該怎麼哄女人呢?往常跟他在一起的女人他不屑哄,她們會自動貼過來,而艾芬……也不用他哄,所以他現在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早知道就不戲弄那少年了。

再彈個曲子好了,剛剛他彈奏的時候不是讓她笑了嗎?他想了想,憑著小時候的記憶慢慢彈奏起來。

听到他彈的曲子,她心一驚。熟悉又陌生的感覺,那是埋藏在心底與她靈魂糾纏整整十年的歌曲,她霍地轉過身。「你是怎麼知道這首曲子的?」

「小時候听老媽彈過,其實這是首歌。」他實話實說,小心的看著她,不氣了嗎?

拌!她瞪大眼望著他,彷佛他頭頂突然長出個牛角般。不可能的!不會這麼巧!他……不會的。

「歌詞是什麼?」她屏住呼吸問。

「好像是什麼……清晨芬芳的蓓蕾中,微風下草波向……」

「向遠方輕流,在那生長著雛菊的野地里,我看見我愛人在緩步漫游。」寧雨接下去說,「我說的對不對?」

「好像是,我記不太清楚。」李斯皺皺眉。

她的臉開始變白,忽然激動的沖上前抓住他,眸光慌亂又急切。「你……你十年前在哪里?在哪里?」

「寧雨!妳怎麼了?」李斯迷惑的看著她。她何以如此激動反常?

「你……我……我要查清楚,查清楚。」寧雨喃喃低語。突然問推開李斯,奪門而出。

「寧雨!去哪里?不是還有一堂課嗎?」

第五章

寧雨充耳不聞,她像著了魔一樣往外跑,當李斯回過神追出去時,她早上了計程車,絕塵而去。

她要弄清楚、弄明白。十年前那場災難,將她和不知名的他埋在地底四天五夜,她被救出時已經陷入昏迷狀態,完全清醒是在兩個月後。

她雖沒有受什麼重傷,但以她當時的瘦弱體質,能活下去簡直是個奇跡,而她清楚,那個奇跡是他創造的。在那個黑暗的地獄里,他們一同面對死神的挑戰,他鼓勵她、陪伴她、安慰她,給她溫暖,為她唱歌,否則她早魂飛魄散了。可笑的是,她竟對他一無所知,只記得他的聲音,還有……他的歌。

她清醒後問過家人。他們說與她一起救上來的人傷勢很重,流了很多血,被送進另一家醫院。听到那個傷重的人救了她的命,家人亦對他感激涕零。

但那個亂糟糟的時候,各個醫院都是傷重的人,想找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談何容易。

後來,她又引發了並發癥,住了整整半年的院,找人的事自然也就耽誤了,以後茫茫人海更是無從查起。媽媽信佛,便安慰她說緣來緣去都是命中注定的。他是她命中的貴人,幫了她、助了她,緣盡了,也散了,一切都是天意。

她不信啊!但在遍尋不到的情況下,也只能祈禱老天讓他們有緣再次相遇。他唱的那首歌,則是她最深刻的回憶,像烙印一樣烙在心底,與靈魂相融。那是一種感恩、一種悸動、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在一個偶然的情況下,她知道了那首歌的歌詞,實際上是愛爾蘭詩人詹姆士斯蒂芬斯的一首詩,名為「雛菊」。很美的詩配上輕柔和緩的曲子,溫馨感性,奇異的可以安撫煩躁的心緒。在獨處時,她會一個人輕輕的吟唱。十年了,當這首熟悉的歌曲由別人彈出時,可想而知,她的心情會有多激動、多驚詫。

現在不論李斯是不是那個人,她都要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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