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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伴薔薇 第13頁

作者︰姬小苔

我羨慕她。

少女時代,我只做錯過一次就嚇壞了。十年來,每天把井繩當毒蛇,她卻無憂無慮,活潑照常,這才是健康的人生觀。

我想她不至于笨得再重蹈覆轍。

那對她的美貌聰明來說,是一種太過的羞辱。

母親試圖與我講和,她喜歡和平。

和平之後再戰爭。

我並非不為,但我不願再听她的訓誨;當我見到她以救世主的姿態走到廳中找我時,我登時閃身在馬拉巴栗盆景後。

「海倫,看見越紅沒有?」

「我剛看到她去花園。」海倫像是天生白賊七,人人相信她那傻大姐的笑臉。

母親去花園了,我和海倫溜去廚房。

大餐台上擺滿了食物,海倫端了一大盆水果來,我們坐在廚房後的石階上吃個痛快。

這是我們的老地方,誰也不會想到我們躲在這里。

「你非水果不歡,前世一定是猴子變的。」

「怎麼會?」我冷笑,「說不定是鱷魚。」

「何以見得?」

「我看到鱷魚就高興,更喜歡鱷魚手袋、皮帶、鞋子,听說最近還有鱷魚皮比基尼。」

「殘殺同類。」她哼了一聲,「你應該可憐那些魚。」

「鱷魚吃人有什麼好可憐?」

「那只是一種生存方式,可是人們穿鱷魚鞋,用鱷魚皮包為了生存嗎?」

我講不過她,葡萄酸得我牙齒發顫。

「我也討厭釣魚,那些死家伙冒充雅士,去殺生已經夠糟了的,偏偏還有些記者無知的要命,教人家如何烹飪那些不好吃的魚,本來還有被丟向水里的希望,現在全完了。你可知道魚被殺時有多痛嗎?它們只是不會喊疼而已!」

我也不喜歡殺生,但這個保護動物協會的義務會員未免慷慨激昂了些。

像我們這種態度都不會討男士歡喜。

他們向往溫柔美麗的女性,而我們不是,永遠不是。

這是我們的悲哀。

第四章

「越紅,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嫁不出去?」她突然從魚類生態轉向老女人生態上。

「自己賺錢自己花,自在瀟灑,只有無法養活自己的人才委屈結婚。」

「咦,這句話好熟悉。」

「我前天听到一位古聖先賢說的。」

「別羞辱我。」

「我說的是實話。」我嘆了口氣,「海倫,我們又不是十七歲,早該從夢境中醒來。你可曉得,現在連嘉露這麼大的女孩子都不做夢,她們只講求現實與手段。」

「她變了。」海倫喃喃自語,「嘉露小時好可愛。」

「不是她變,是我們老了。人總是會老的。」

「賣老!」她噗哧一笑,「我腦袋里都是水泥,你再多的灰色毒素也傳染不到我。」

我們倆吃完了李子、葡萄、梨、隻果,吃得肚子發脹嘴發酸,才心甘情願地站起來。

「走吧!」

「不參加他們的舞會?」海倫指著游泳池畔的露天舞池,到處點著五顏六色的燈籠,舞影婆娑,音樂飄飄,真是美極了。

「我們加起來都快六十大壽了,還跟年輕人鬼混什麼?」

「越紅,你這種老處女情結愈來愈有問題。」

「十七歲時便已不是處女。」一時之間,竟有萬端感觸在心頭泛起。

「原來你還在對那件事耿耿于懷。」

「如果有健忘藥,我願意吃一粒。」

「你就別記得那件倒楣事成不成?記那麼清楚,有誰會給你獎賞?」她沒好氣地瞪著我。

「是懲罰,不是獎賞。」我靜靜地說。

「你的道德觀這麼強烈,怎麼不隨八月朝聖團去麥加膜拜真主阿拉?」

「阿拉說好婬者死,我不敢去。」

「要跟你說多少遍,那不是你的錯!」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是自願,怎麼沒錯?」我別過臉,因為想流淚。十七歲的往事仍讓我無限羞恥,當時的我那般年輕,怎麼會犯的罪?

「十七歲的小表會有多少見識?又懂得什麼?好吧!版訴你,越紅,就算你是犯罪,犯的也是無知的罪。」

無知的罪?

海倫送我回去,一路上在她的小車里給我洗腦。

我沉默不語。

事實的真相如何,不必要等蓋棺論定。

她在門口放下我走了。小車留下一陣黑煙,她再不修,遲早給環保局當大烏賊抓去。

我進屋時,燈大開。

「誰?」我失聲驚呼。

一個大男人圍了條浴巾從浴室中探出頭來,一見到我也嚇得立刻縮回頭去。

糟了!我遇到強盜,而這大膽匪徒竟還在我家洗澡,使我的毛巾用我的香皂。

我急得要哭,趕緊奪門而出。

「小姐,等等!」那人套了條短褲,立刻追來,把我堵在樓梯間。他人高馬大,找簡直沒有逃的余地。

我年輕時遭人欺騙,現在卻要在自家門口遇害,如果擠上了社會版角落補空,必會被寫些艷尸、香消玉殞等字眼,然後是一大段提醒單身女子多加小心的專家訪談。

「對不起,我沒有惡意。你別哭。」那人居然好言勸慰。

「走開。」我以為自己膽子夠大還能應付,不料才開口竟是嗚咽。

「我叫陳誠,你為什麼在我家里出現?」他仍堵著我,我就像一只被捏在手中的鳥,上天無門,遁地無路。

這個歹徒,竟敢自稱這是他的府上。

「你再擋著我,我就叫救命。」

「你叫好了。」他讓開一條生路,「但是你還得解釋你怎麼會有我房子的鑰匙?如果解釋不清楚,你會有麻煩。」

我們上中學時,把觳觫念成了鼓栗,現在才知道這兩個字的真意。

這人不但是歹徒,還是狂人。弄不好,他會殺掉我,他已經完全意識不清了。

棒壁王先生正好在此時步出電梯,看到了我們,我立刻向他跑過去。他卻不如我這樣開心,驚奇地問︰「陳先生,你幾時回來的?」

都是海倫出的餿主意。她只告訴我,房主是個女設計師,到瑞士進修去了,卻沒說清楚她也不過是個二房東,真正的主人是眼前這名彪形大漢。

「原來你是我表妹的朋友,她真糊涂,應該告訴我一聲,真對不起,差點把你當賊抓了。」

我受了一頓驚嚇,但問題還沒解決。

陳誠是地鐵專家,應政府邀請回台北替國家盡力。

本應分有宿舍,但他想自己有家,何必麻煩別人?現在可好,一進門才發現我住此地。

但我無處可去,總不能再回辦公室睡沙發,晚上蟑螂成群結隊地出沒,老愛舌忝我的腳,再可惡者,黃百成穿汗衫工作,我無法忍受。

「我回來了,房子應該還我。」他理所當然地說。

我頑強抵抗,絕不屈服。

「你去叫警察好了。」我昧著良心說。

「小姐,我看你也是個知識分子,不要不講理。」他有一種懾人的氣質,但對我完全不管用的。

我如果要講理的活,今晚就得提行李滾出去睡大馬路。我也是血肉之軀,怎受得了餐風露宿呢?

「你有沒有朋友什麼的,可以去寄宿?」我反過來要求。

「我自己的家,為什麼不能回來住?」他皺著眉頭說。

現在的路還是叫馬路,但具有騎士精神的人愈來愈少。

大概像恐龍一樣已經絕跡。

這是天下女性的悲哀。

而此人是我此時的悲哀。

「因為我無處可去。」我裝痴扮呆,耍起無賴來還滿象,若南茜張見到,必然再也不敢麻煩我。

「小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仍皺眉。也許是因為我勢利眼,因為他有這幢房子可遮風蔽雨,我竟覺得他甚是英俊。

「我姓越,吳越的越,越紅。我們可以交個朋友。」我伸出手,笑容可掬。

他只好勉強與我一握……

當然,這個朋友不是白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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