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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副作用 第11頁

作者︰方森森

吃過中飯後,席明嘉戴上安全帽,騎著摩托車到民生綠園旁的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柄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是由舊市政府改建而成,建築本身就是古跡,是楝古色古香的白色仿歐式建築,除了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之外,也會舉辦一些展覽。

整修開放後的第一場展覽就是VictorVanMorrison的畫展。

席明嘉騎著摩托車在研究中心外繞圈子,想找一個停車位,突然發現寫著貴賓專用的停車場上停著一輛很眼熟的車子。

「這不是範文森的車嗎?」她盯著那輛墨綠色的BMW。台南有錢人多,雙巾名車滿街跑,不過非黑即白,所以墨綠色的BMW很好認。「不會吧,他也來看畫展?」

慕名來看畫展的人很多,離開展還有半小時,售票處排了一長排的人,席明嘉排了一會隊才買到票,學生票一張還要一百五十元,害她覺得有點心疼。

買好票她拿了一份簡介排隊等入場,入場後,里頭黑壓壓的一片都是參觀者。

「這樣怎麼看啊?」席明嘉咕噥著。早知道就不要今天來了,白花了一百五十元。

整修後的舊市府,原來一間間的辦公室就是現成的展覽廳,依VictorVanMorrison各個不同階段的風格而有不同的主題呈現,有油畫、有素描,也有炭筆草稿。她在萬頭鑽動中,跟著人群在畫前緩緩移動。

這麼多人,就算範文森有來,她想遇見他,恐怕也不太容易……她想。

「班長?」

一個疑惑的聲音在席明嘉身後響起,席明嘉回過頭。

不就是範文森嗎?她眨著微愣的眼。

他對她微微一笑,然後把她拉出以龜速移動的人群。

「果然是你。」他正要走,看到人群里一個熟悉的背影,才又走回來。

「你干嘛穿得這麼正式呀?」席明嘉打量著他一身西裝筆挺,頭發往後腦勺梳攏、腳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活似要去參加什麼國宴。

「很奇怪嗎?」範文森低頭看著自己一身行頭,他也是第一次做這種打扮。

「不會。」她搖搖頭。其實他穿這樣挺好看的。

他的身材高,身形又挺,穿起這種正式西服,把他的人襯得更英挺,簡直是帥氣逼人,但是和穿著T恤、牛仔褲,腳上隨便套雙球鞋的她站在一起,感覺就像兩個世界的人。

「來看畫展?」範文森問。

廢話!花一百五十元進來,不看畫展,難道看你嗎?席明嘉在心里叨念著,不明白自己怎麼突然浮躁起來。

「我幫你做導覽好嗎?」範文森又問。

「你懂畫嗎?」席明嘉懷疑,什麼都要人教的他也有能教她的東西嗎?

「嗯!懂一點,我也很喜歡畫畫。」範文森又笑。「來吧!」

他牽著她的手回第一展覽室,站在距人群一小段距離的地方開始為她介紹。

他介紹得很詳細,令她有些訝異!他果真是懂畫的,對畫家、畫風和各個時期的代表作都了若指掌。

「……所以,VictorVanMorrison的畫簡單來說,可分為五個時期,第一個時期雜亂卷曲的筆法,顯然是受到梵谷的影響,事實上梵谷也是他最欣賞的畫家。這個時期的代表作是‘呼叫上帝’,畫里的空間感和張力堪稱完美,不過這幅畫並不在展出行列,要到日本才會展出,因為收藏者是個日本人,他希望畫只在本國展出。」

席明嘉白了範文森一眼,沒有展出的畫也介紹得這麼高興,害她也听得很高興。

「我們再到下一個展覽廳吧!」範文森拉著席明嘉要走,轉身時卻不小心撞到人。「對不起,我太不小心了。」

「沒關系。」

「咦?您不是董伯母嗎?」範文森發現,被他撞到的人正是董致謙的媽媽。

張君紅皺眉看著眼前的年輕人,似曾相識的臉龐,不過她不認得。

「您忘記了嗎?我是致謙的同學,前幾天還在您家打擾了一頓晚飯。」

張君紅想起來了。「你是阿謙的同學。」

「對!」範文森笑得開心。「您也來看畫展?」

「嗯。」張君紅微微點個頭。未結婚前她在國中教美術,婚後則在家專心當家庭主婦,但是對藝術的愛好並沒有改變,所以對這類展覽她從不錯過。

「那請和我們一起參觀好嗎!」範文森問。「這位也是我和致謙的同學,我們班的班長。」

「董媽媽好,我叫席明嘉,和我們一起參觀嘛,範文森解說得很詳細哦!」

張君紅看著熱情邀約的兩人,想拒絕又覺不好意思,終于點了頭。

「致謙沒陪伯母一起來嗎?」範文森邊走邊問。

「他在家睡覺。」張君紅小聲回答。

「還在睡呀?也不怕睡多了變成豬。」席明嘉說完才發現在長輩面前失言,她吐吐舌頭,覺得不好意思。

「沒關系。」張君紅沒有生氣,反倒輕輕笑了。

他們三個繼續參觀,範文森是主講,席明嘉認真听、張君紅看得仔細;有時張君紅會插一兩句話,有問題、也有解說。

「這幅畫是第五個時期的代表作,叫‘雜交派對’,是備受爭議的驚世之作,因為和Morrison以往的畫風截然不同,這些人物的曲線和造型像被囚禁千年般的歪斜,畫面對比也充滿不協調感,但是卻釋放出非常駭人的能量,有人說這是因為Morrison畫這幅畫時正是他開始愛滋病發的時候,面對人生重大的轉折,所以才能畫出這樣極端的作品。」範文森詳細解說。

席明嘉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哪有什麼駭人的能量,她只覺得畫面亂糟糟的一團,怎麼看都像蜘蛛精打狐狸精,看來她果真沒有藝術細胞。

「咦?這幅畫的簽名好像和之前看的都不一樣。」外行的看熱鬧,席明嘉只對畫上最值錢的部分感興趣,之前畫作上的簽名簽的都是全名,只有這一幅是簽縮寫。

「這一幅畫是個分界點,從這幅畫後,Morrison的簽名全是縮寫。」張君紅小聲地補充解釋。

「哦,那這一幅就是在‘雜交派對’之前畫的嘍!」席明嘉指著另一幅畫。

全黑的畫布上以白色的油彩龍飛鳳舞地簽了一個巨大的簽名,整幅畫就是一個簽名。

「嗯,而且這張畫是非賣品,畫名就叫‘巨大的簽名’。」範文森笑著說。「這是Morrison的玩笑之作,他認為大家買他的畫並不是因為畫本身,而是為了他的簽名,所以他干脆畫了一幅簽名,先在畫布上刷上一層黑色油彩,再用白色油彩簽上一個巨大的簽名。」

「原來這個黑色是畫上去的啊,我還以為畫布本來就是黑色的呢!技術不錯嘛,畫得這麼細致,如果不當畫家也可以改行當油漆匠了。」

範文森看著席明嘉,眼底寫著驚訝。

「怎麼?開個玩笑也不行啊?」席明嘉被他看得有點心虛。

「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只是有點訝異,沒想到你和我開了同一個玩笑。」這就叫默契吧?他也曾這樣開玩笑地說︰如果當不成畫家,至少還可以當油漆匠。

「這就叫英雄所見略同。」席明嘉對範文森露齒一笑。

「呃……我們繼續看下一幅畫吧!」範文森的臉微微泛紅。

他們繼續往下參觀,範文森的時間控制得當,剛好趕在參觀時間結束前把所有畫整個瀏覽完一遍。

「你們要直接回家嗎?我送你們。」範文森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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