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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配不配?! 第25頁

作者︰孟妮

阿芬阿芬幾時辦嫁妝,我等得快發狂

今天今天妳要老實講,我是否有希望

雖然我是個窮光蛋,人也長的不怎麼樣

但是妳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粗暴樣……

拌聲又戲語文深情地演唱著,他的嗓音低沈又富磁性,她又哭又笑諦听著。記得大學里有一年,在一次營火晚會里,在眾人的起哄中,他就拿著吉他對著她唱這首久遠的民歌。那時身邊的人又是笑又是鬧的,在燈光昏暗處,只見他的臉龐有著一種專注,眼里像有一絡小火焰在熊熊地燃燒著,又熾熱又強烈的感情在他眸里閃動。她當時只覺得又窘又氣惱,氣惱至偉明知她臉皮薄,還在眾人面前這樣地戲弄她,她當時扭頭就走。

有好幾封的郵件在這幾年中,就被她漫不經心地忽視掉了。在信中他都透露了信息,一句文一句古老的情話。

她愣愣地發著呆,不知道過了多久,直到一陣電話鈴聲打斷了她。

「凌芬。」電話里傳來曼英興奮的聲音。

她吸了吸鼻子,忍著淚水,但聲音仍帶哽咽。「怎麼了?」

「剛剛振華告訴我一件事,我想我得告訴妳才行。」

「嗯,」她深吸一口氣。「妳說。」

「他說,他最近在看廖至偉所設計過的程序、還有他公司的商標,發現里面都有一句話」她停頓了一下。

「什麼話?」

「振華說應該讓妳自己看,他剛發了一封郵件給妳了,妳自己打開來看吧!」

幣掉了電話後,她懷著上心志不安的情緒。他講的是什麼樣的一句話?是和自己有關系的嗎?她移動著鼠標,點選了最新收到的一封信。

信里面節錄了一段又一段的程序代碼,共長達幾十頁,細細麻麻的看來像是無字天書。但振華細心地把規律的字都圈選出來,然後轉換成字碼,十幾個程序里都寫著這樣的話——我愛宋凌芬。

最後一個是圖檔,公司的商標在水印的處理下,里面所排列的字碼解讀出來後,依然是那句——我愛宋凌芬。

一聲嗚咽從她的嘴里逸出來,眼淚像開闊的水龍頭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來,她緊措住嘴,失聲哭了。

他說了!他說了一遍又一遍,不是用言語,而是用他獨特的方式表達了!她該知道的,她早就該知道的。天啊!好傻、好傻,自己就這樣傻了那麼多年,難怪他總是沒好氣地說她是大笨蛋。

一次又一次,從小到大不論遇到什麼事情,他總是在她身邊,他是她第一個想到的人。在他出國的日子里,她的心里一直覺得若有所失,卻仍然逞強地告訴自己,終于能夠不用再遇到那個家伙了。只是自己根本沒有察覺,其實他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成為她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

這次的心痛讓她自覺!是他,一直是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不只習慣了有他在身邊;他不在的時候,她的目光也不自覺地追逐他。

好想、好想見到他喲!她全身億萬個細胞都在吶喊——見他、見他!是的,我要告訴他,告訴他自己早該和他說的話。

自己真傻,愛情要勇于去爭取,自己所愛的男人,就不要輕易的放手!

*******************************

位于一間高級的餐廳里,這間以可以俯看台北市的夜景聞名的餐廳,向來是情侶們約會的最愛。

在靠窗的桌邊,曼英和王振華兩人有說有笑的,放在餐桌上的手十指交纏著,兩人的目光更是自始至終都沒有離開過彼此。而坐在一旁的凌芬更是顯得落寞。

「曼英要跟你回美國嗎?」凌芬問,心中有著不舍。

「不,他要跟我留在台灣。他和至偉商量,美國的部分就交給別人做。」曼英輕睨了一下振華不安分的手;振華則咧著嘴、傾身親了一下她的臉。

凌芬帶笑地看著他們,他們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兩人之間的吸引力強得分不開,看來曼英已經成功地系住了王振華的心。

凌芬也刻意地裝扮過,一頭及肩的頭發結了起來,露出她修長、美好的頸子,幾絲垂下來的發絲襯著她白宮、古典的瓜子臉,看來清麗優雅。她輕點朱唇、淡掃蛾眉,長長的隨毛下是一對黑亮、靈透的眸子,盈盈然吱吱然,掀得人砰然心跳。

她一身貼身的黑色禮服,勾勒出她苗條、美好的身材。

靶到兩道灼人的視線,她回過頭去,看見一側走來的廖至偉。他愣愣地看著她,她淺笑盈盈,一路目迎著看他走過來。兩人的目光怎樣也分不開,振華和曼英看了不禁相視一笑。

「怎麼回事?」至偉是問振華,但他眼楮仍貪婪地看著凌芬。一段時間不見了,她美麗依舊,依然揪得他的心發痛。

「哥兒們,我都已經找到人生伴侶了,也不忍心看你再打光棍了,所以想介紹一個秀外慧中的女孩給你,夠義氣了吧!」

「你們在幫我相親?」

「是,我請振華幫我介紹的。」凌芬仍是含笑地看著他。

「妳?」看來他仍處于震驚狀態,中。凌芬好心情地笑了,平常看他口才便給的樣子,難得看他像現在這樣呆呆的樣子。

「好了,我們這兩個媒婆要識相地退場了,你們兩個年輕人慢慢地談吧!」說完,曼英和振華兩人攜手離開了,留下兩個痴痴相望的人。

此時,在燈光朦朧中,凌芬看著這個她認識了一輩子的男人。他一身西裝筆挺,不同于平常的隨便穿著,看來成熟、挺拔而有魅力。在燈光中,她臉上漾著一個笑容。

「為什麼要和我相親?」他疑惑地問。

看來再聰明、專業能力再強的人,面對愛情,還是反應遲鈍,凌芬又好笑又好氣地想。

「因為我想。」她仍是一臉的笑靨。

許久後,他的臉上才慢慢地浮起了一個笑容,然後他的嘴越咧越大、整張臉都發亮了。他擠到她身邊的沙發上,手摟著她的肩,她輕嘆了一聲靠著他。

「妳過的好不好?」他依戀地聞著她身上的氣味。

「很好呀!一個人過得自在多了,省得多個人,連轉身都沒有地方。」她斜瞄了他一眼,故意如此說。

「那真可惜,我倒喜歡兩個人吵嘴的日子。」

她噗哧一笑。

「我上個月薪水是一百一十六萬五千塊,還有其它的收入大概是幾十萬吧!每個月的薪水不大固定,年終股利分紅的錢也不三疋,我需要有人來幫我管帳。」

「什麼?」

「我告訴過妳,只有我未來的妻子才能知道我每個月的薪水。所以宋小姐,妳可以嫁給我嗎?」

「什麼,你你」她的臉馬上燒熱了起來,一路紅到了耳朵。「哪哪有哪有那麼快的!」

「好吧!」他一副忍痛的樣子。「那我們先訂婚好了。」

「啊」她訥訥地說。「這太快了吧!」

「不然妳要我不明不白地跟著妳嗎?妳總得給我一個名分吧!」看他一副義憤填膺的樣子,她不禁噗哧一笑。

「我想念妳的狗窩、想念妳泡的咖啡、想念我們一起上下班、想念妳的一切一切。」他深情地說。

「那你為什麼要搬走?」

「我當時氣瘋了,生氣的人都沒有理智,事後我越想越後悔。」他一攏眉。

「那你怎麼兩個多禮拜都不聯絡?」

「只有我為妳相思不公平,我要給妳一點時間,讓妳也想想我。」

她心里涌起各種情緒,低頭看著他愛憐地著她的手。他的手又大又有力,就是這一雙手,陪著她走了十幾年,他將臉埋在她的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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