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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楓葉輕 第5頁

作者︰針葉

「……」換他發怔。

「溫?」

終于,他唉氣,放開她,看到她胸前鏡頭圓圓的專業相機,「你玩攝影?」

「嗯。」她點頭,檢查相機有無損害。直到確信完好無損後,她抬頭輕笑,「溫,謝謝你教我節油。那天晚上加的油,好像真的多用了幾天。」

「不用謝。」將手插進口袋,他僵硬地拉出笑容。

「你是移民嗎?」

「不,工作,順便游玩。你呢?」

「我是單純地旅行。」她轉了轉大眼,學他將手插進口袋,「我今天打算行走魁北克城,你有沒有興趣?」

她,在邀請?沉思地盯著淺麥色笑臉,胸口萌生起陌生的悸動。這個女人不僅狂傲偏激,也絕對開朗大方——他似乎又多了一項認知。

她會偏激,卻不咄咄逼人,若有心于人融洽相處,沒人抗拒得了,即使她僅是興致所來罷了。至少,他無法抗拒。故而他的回答是︰「有。」

「太好了。」她低頭掃一眼他的腳,又皺眉起來,「你穿著皮鞋,不怕腳磨出泡?」

「只要不是跑步,我沒問題。」踏踏腳底,他聳肩。

她聞言低頭一笑,彈出響指,「OK,我們走吧。」將手插入他的臂彎,她挽起他,笑容大大的。

微訝她突兀的舉止,司馬溫眼中瞬間閃過錯愕,隨即斂下眼底,任她拉著開始徒步魁北克城。

他們相識不久,甚至可以說不熟,她輕率的舉動難免會令人誤會輕浮隨便,可她的一舉一動似乎有著強烈的目的性,此時的動作會造成將來怎樣的結果,只有她自己清楚。何況,她出人意外的行為總能跳月兌他精準的分析,每每令他嘗到的滋味只有懊惱。

她不是個輕浮隨便的女人,那麼,她挽起他,是何目的?

必佑珥是攝影師,一家較為出名的雜志的——攝影師。

哦,別搞錯,出名的是雜志本身,她嘛……大概是不想讓人煩到,同行們听了她的名,皆以為是無名小卒。

《攝色》雜志,亞洲區發行量最大的攝影雜志,在海外十二個國家授予分區版權,甚至西歐和美洲的一些國家也有發行。當然,比起法國的《PHOTO》、美國的《國家地理》,《攝色》相對的名氣小一些,卻無損它發行量高居亞洲排行榜首位的事實。

她沒有神秘地隱瞞職業,在隨意的閑逛中坦然相告。照理,他應該滿意才對。但僅僅是照理,事實上,她細述了關于自己的事,卻對他的來歷毫無興趣,讓他氣結。

照她每年有八十天的休假推算,應該是個很不錯的攝影師,否則公司不可能給她如此長的假期。去年九到十月間,她從哈密爾頓出發,沿著多倫多——奧沙瓦——渥太華的路線,游覽了加拿大東南部的楓景楓情。今年,她則從渥太華出發,以蒙特婁——尼加拉瀑布——魁北克城為線,繼續去年的賞楓之旅。因游玩時間較長,她通過網絡在魁北克城的郊區租了一間小屋,房東瑪娜哈太太是位四十多歲的因紐特人(即愛斯基摩人)——她說。

此刻,他們正在地下城,氣溫比地面高,高領毛衣已讓人吃不消了。他拉拉領口,感到身上一陣燥熱。

「我請你吃冰激凌。」她突然跳了一步,像只小藍鴨。

未等他開口,淺藍的頭巾早劃出一道弧線,擠到小冰店去。兩分鐘後,一人一只冰激凌,邊走邊舌忝,不亦樂乎。

「嗯——在地下城吃冰真是舒服。」粉舌舌忝了一圈,猶不滿足地在唇邊劃過一圈,她閉眼享受著冰涼,開心不已。

盯著手中舌忝了一半的冰激凌,再看看她只剩空殼的手,司馬溫突然羨慕起冰激凌起來。他居然很邪惡地希望能像巴巴爸爸一樣,把自己變成冰激凌,放在她手中讓她舌忝。

啊,太邪惡了,他以前可沒這種變態傾向的。太邪惡……太邪惡了……

「溫?」

他回神。

「你在發呆。」她陳述。

收回邪惡的心神,他不自然地咳了聲,打岔問︰「因紐特人不是應該穿著厚重在皮毛,坐在狗拉的雪橇上嗎?」

「你說的是生活在北極附近的因紐特人,瑪娜哈太太是因紐特人的後裔,她爺爺那個時代就移民到加拿大了。啊,她有個兒子卓安,很可愛。」她吃完冰激凌的脆皮,開始眼饞他手中舌忝到一半的東西。

他吃得……真慢,這可是她最喜歡的楓糖巧克力味,他干嗎像吃中藥一樣?不理他,勾著他的胳膊沖到烤肉店前,五分鐘後,她的手中多了五串鮭魚卷。

「要不要?」大方地遞給他三串,也早塞了一串進自己的嘴里。兩人相遇時已經十一點多,當時都沒興趣吃午餐,拖到現在三點,是時候享受下午茶了。

司馬溫盯著香噴噴的鮭魚,再看看吃到一半的冰激凌,正遲疑著,她卻突然搶過他吃到一半的冰筒,三下五除二塞進嘴里,再把夾在指縫中的鮭魚串塞給他。

「快吃。」

眼中閃過愕然,他飛快掩飾下。

她……知道自己的動作意味著什麼嗎?

她的舉動總讓他模不著頭腦。

到目前為止,他們只逛了魁北克的上城區,待會用過餐,她應該會去下城。她的游玩很率性,沒有目的,想到哪兒去哪兒。先拉著他在濱海廣場上的都伏林步道(Dufferin

Terrace)享受日光浴,順便欣賞聖勞倫斯河的景色和芳堤娜古堡酒店,因為本來就住在酒店里,他對景色沒什麼興趣,倒是覺得金色楓葉下那張淺麥色笑臉的吸引比較大。

听說他要為家人買禮物,她轉而將他拉到兵器廣場一帶,七彎八拐地拐到滿是工藝品的小巷子里。原以為她會幫忙殺價,盡一盡朋友之誼,誰知她把他往小巷里一推,說了句「自己搞定,我等你」後,拿著相機拍照去了,真的讓他孤零零一人挑禮物。

一路走下來,她欣賞得多,而真正讓她駐足拍照的卻少之又少。而且,她對食物的品位……不高。完全不挑剔。

「溫,你肚子不餓?還是不喜歡這種小吃?」見他發愣,她輕輕拉扯他的衣袖,眼中流露出「一點也不介意為他吃掉鮭魚」的信號。

粉紅的小舌,饞意十足的小臉……哈!司馬溫驀然失笑。差點忘了,她是個偏激的美人兒,有什麼奇怪的舉動應該算正常吧?

是了是了,很正常。

咬了口鮭魚串,看到她突然泄氣的神情,心頭不覺一悸,「我只要一串就夠。」將沒咬過的兩串塞回她手中,見到滿足的笑臉,他不由得也高興起來,盡避……他嚼不出口中的鮭魚是什麼味道。

欣然接受,她以笑為謝,毫不客氣解決掉。

「喜歡吃,為什麼不多買幾串?」他很奇怪,小店前排隊的人不多。

她搖頭,「多了會膩。」

咬下最後一塊魚肉,將細棒扔進垃圾筒,她重新挽起他在地下城閑逛,同時計劃著去哪家餐館解決五髒廟。逛啊……逛……

「你會在這兒停留多久?」他突然開口。

「兩個月。」

「兩個月之後呢?」

「當然是回去工作,不然會被那位色迷迷的編輯追殺到天涯海角的。」

是嗎?他笑了笑,為她的逗趣。側首凝她,才發現她正直直地望著自己,那麼狂妄,那麼地……評估?他更好奇了,「看什麼?」

抿起紅唇,她側頭,「溫,你覺得我們現在……算什麼?」她比了比兩人親密的距離。

「你認為算什麼?」他凝眉。

「玩伴?同鄉?我想我不需要。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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