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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生的日記 第5頁

作者︰肖復興

我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心里忽然高興起來。回避我,正說明他喜歡我。這象是數學課講的反證法。

12月22日

今天偶然翻過去的日記本,發現里面夾著一張紙條。那真是一張可笑的紙條。不過,它勾起我往事的回憶。雖然可笑,卻畢竟是我自己親身的經歷。如果說我也曾經有過戀愛,那應該算是我的第一次嗎?初戀?真好玩!現在,在日記本里可以寫上這兩個字了。真的,人不能沒有往事的回憶。一件又一件的往事加起來,就是人生。哪怕這些往事有的並不那麼光采,有的並不那麼美妙,有的十分荒唐可笑。

這張紙條勾引起我許多回憶。哪天,我把這張紙條給郭輝看看,他一定會哈哈大笑。不!他從不那樣大笑的。那麼,他會說什麼呢?……

哎呀,我這是怎麼搞的?我怎麼腦子里總想他?

我不能再接著記了,我得立刻去溫書。

[作者附記]

這張紙條是路天琳初三時寫的。那天上英語課,她信手寫在英語作業本上,寫完之後撕下來夾在日記里——

罷上初二,IfirstmeetChang,soIlikehim.Once,hispenishiddenbysomeclassmates.Ican'thelptellinghim,but,wouldn'tsaytothem.AtthattimeIwasshy.Then,IaskedChangnottotellthemthatItoldhimwherewasthepen.Ilikehimmoreandmore.Wewerelikesisterandbrother.

Ingradetwo,IknowChanglikemetoo,andhelikeme,longlongago.

這張紙條里的英文有許多錯誤,大概意思是這樣的——

罷上初二,第一次見到Chang,(這個Chang就是前面日記中提到的常鳴。)我就喜歡上了他。有一歡,他的鋼筆被一些同學藏了起來。起初,我沒敢告訴他,那時候,我還害羞。後來,我告訴了他鋼筆藏在哪兒,並讓他不要告訴同學們是我告訴他的。我越來越喜歡他。我們象兄妹。

第二學期,我知道常鳴也喜歡我,並且是在很久以前就喜歡我了。

路天琳究竟因為什麼喜歡上常鳴,最初的起因就是這樣簡單︰為了小小的一支鋼筆。用她自己的話說︰「挺好玩的!」而常鳴卻是「longlongago」就喜歡上了她,並且緊追不舍。為什麼?用常鳴自己的話,同她說的一樣,也是「挺好玩的!」因此,這不能算做天琳的頭一次戀愛,充其量不過是她剛剛進入青春萌動期一次小小靶情的騷動,對異性一種朦朧的、似是而非的追求而已。它注定只能是曇花一現。

升入高一,他們倆人沒有分在一個班。這種分離引起天琳許多惆悵。在她的日記里,好幾次這樣寫道︰「只有三個原初中同學分在一個班,原來的那些同學呢?我從來沒有感到這樣孤獨!」就在這時候,常鳴給她寫來了信。那信寫得很富有感情︰「昨天,我夢見和你一起郊游,我竟然那樣喜歡你!原以為上了高中,不在一個班,思念會漸漸淡了,誰知想忘也忘不了。每當要忘掉你時,你便越強烈地出現在我為腦海里。假如我現在不是男生,而是女生該多好!我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假如我現在不是十五,而是。十五,我也就能夠天天和你在一起……」天琳從來沒有接到過男同學的信,而且是這樣感情彌深的信。這信打動了她。她以為這便是愛情。其實。她太幼稚了。當然,這不能怪她。誰讓她才十五歲呢!她以為有了一番讓人心動的詞句便是愛,而且很容易把愛同愛惜這兩個內涵並不一樣的詞混淆起來。只是愛不一定就是愛情。當然,她這種年齡更難以區分。她需要時間。——

幸好,這時間並不為長。高一的第二學期,他們倆人出現了磨擦。原因很簡單。夏天到了,天琳要穿裙子,常鳴不讓穿。常鳴說︰「你身材這麼好,穿上裙子更招人,那幫男同學要追你的!」這話讓天琳倒吸一口氣。怎麼?穿裙子你也要管?難道我是你的私有財產怎麼著?天琳覺得他太狹窄,而且太封建。他偏偏穿上裙子。她開始重新認識他一番,從心里問自己;他究竟因為什麼喜歡我?我又究竟因為什麼喜歡他?僅僅因為一支鋼筆,一封情書?她忽然覺得自己對他的認識幾乎是一張白紙。

他們倆人關系逐漸變壞,是高一期末。起因上很簡單;數學考試時,常鳴抄別的同學的卷子,被老師當場抓住,沒收了卷子,給了他一個警告處分。學習不努力,最後竟墮落為抄襲,這是路天琳難以容忍的。

她在那天日記里這樣寫道︰「听說常鳴考試抄同桌席娜的卷子,真沒出息!上高中了,馬上就要考大學了,還要抄卷子︰?我真沒有想到常鳴是這樣一個人。上了高中了,為什麼學習倒不努力呢?我恨自己瞎了眼。我應該重新衡量初中的一切。我最恨沒志氣的人。那個席娜也太可恨了。我也討厭她,平常說話就醋勁勁的。為什麼你讓常鳴抄你的卷子?……

裂痕就是這樣拉大了。最後破裂是高二,也就是去年。這時候,路天琳明白了常鳴為什麼上高中以後學習不努力了。那是因為他受了家里的影響。他媽媽擺了一個小攤,專門賣一些時髦的服裝,賺了不少錢。他開始曠課幫助他媽媽去兌貨。起初,偶爾一個下午不來上課,後來,索性一連幾天不來,跑到福建石獅、廣東深圳去兌來成箱成箱的衣服。他又挨了一個嚴重警告的處分。

路天琳將以前常喝送給自己的鋼筆、圓珠筆、以及筆記本之類的東西還給他,意味著以前教事的結束。有一則這樣的日記很有意思,需要在這里摘錄——

1984年10月7日

下午放學,我剛走出學校大門,拐到胡同口時,見到常鳴。他手里提著一把唱戲用的寶劍,好象在這里等我許久了。我看他手中的寶劍,心里有些怕,便問他︰「你要干嘛?」

他說.「不干嘛!我問你,你為什麼不跟我好了?」

我沒講話。心想︰為什麼?你心里還不清楚?

他又說︰「是不是因為我賺了錢?那我可以把錢都扔了!」

我還是沒回答。

他接著說︰「是因為我學習不好?怕什麼?我又不想考大學!」

他見我一直不言語,便把寶劍伸給我,說︰「既然不行了,你把劍從劍鞘里抽出來,把它們分開!」

我不抽︰「當初我們也沒有合在一起,現在也談不上分開!」

他見我不抽,「 當」一聲,自己把劍抽了出來,嚇得我轉頭就跑。他卻哈哈大笑︰「怕什麼?我又不殺你!買賣不成仁義還在呢!不成就不成唄,你跑哪家子呀?」

我還是跑掉了。我真沒想到常鳴會變成這樣一個人。初中時老實而可愛的常鳴哪兒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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