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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心擒爆女 第1頁

作者︰余宛宛

楔子

呵呵呵……

又見面了。

先容我在此向大家鞠個躬,問聲好。

這麼宜人的三月天,大伙兒是該有好心情的!

沙紅羅與楚朝歌的故事,是這個系列的第三本作品。

正常而言,在撰寫系列故事之初,書中數位主角的個性早已稍具雛型。動筆之始,雖說沒有乍寫新人物的欣喜,不過重新開始另一則新故事,重新醞釀出男女、王角之間更多的心情點滴,卻也是件讓人大感痛快的事。

若說「冷漠」及「善良」是前兩本女主角楚冰和範青青所呈現出來的個性,那麼沙紅羅的「易怒」,就該是她的個性中很難忽略的一個特質。

聰明知你,當然知道人的性格不可能只有一面傾向,所以沙紅羅可以易怒、可以冷漠,她自然也可以是溫柔的——只不過她的行動模式,大體容易從「怒」字爆發出來罷了。我希望大家看完故事後,可以發現她的易怒其實是一種保護色,保護自已的心不受任何人傷害,畢竟她處在一個與眾不同的環境中……

不過,話說回來,我——個卻是在寫完了這個故事之後,才發現沙紅羅姑娘「怒氣」的變本加厲與否,倚靠的是我家可接收到的噪音分貝高低。

此話怎說?

提筆之際,吾家門口的巷道開始鋪起了紅磚道(據說是里長爭取來的德政)。我當然不排斥漫步在一處美麗的環境里,我不解的只是,為什麼將道路挖成了滿地泥濘之後,才突然放話說紅磚缺貨(此紅磚乃為舶來品——難道國內生產的磚石不足以采用嗎?疑問……)?然後,吾家門口的道路便崎嶇不平地過了一個農歷年。

我知道重建之前,一定要先有一番破壞。所以,當挖土機的轟隆聲吵得我心浮氣躁之時、當電鑽器的吱吱聲響弄得人神經兮兮時(把牙醫診所的音量放大到讓人掩耳閃躲的音量即可)——

我,都忍了!

不過,書中女主角的火爆脾氣可不必忍!

嘿嘿嘿……

總之,延宕了一個多月,典雅的紅磚工程總算在三月上旬大功告成了。

那,沙紅羅的拗脾氣總算畫下句點了吧?

當然變好了,因為故事總算寫完了嘛!

而開始耳鳴的我,也開始得到了一些時日的寧靜。

不諱言地,這本作品的撰寫時間,比我預期地稍長……長了一些。若是門口的工程再多進行一些時日,我想,女主角沙紅羅的個性是還要再粗暴幾分的——她可能會到京城舉白布條抗議!

寫了這麼多我與女主角的關系,那男主角呢?

男主角當然在書里面嘛!

快打開來看哦。

下一本寫些什麼?嗯,讓我告訴大家——

在重新開始提筆新故事的今日,吾家巷口早上八點「準時」進行下水道挖掘工程……

我——的天!

第一章

老天爺——讓他涼快些吧!楚朝歌停下疲累的腳步,拭去額上的汗,喝了一大口水。

今個兒也夠邪門了!他才批完胭脂,正想回家喝碗清涼的綠豆湯,卻因貪走捷徑而迷失在這處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枯黃草林之間。

楚朝歌揮走包袱上那幾只迷路的蜜蜂花蝶,將袋中那堆脂粉、香丹丸裹緊了些。

「年輕人……」

啊?哪來的嘎叫聲?楚朝歌回頭看看滿山遍野的雜草。這種地方不會有人居住吧?

「……輕人……」

親人?他順手捉了捉發癢的耳朵,確定他沒有產生幻覺。

「有人在嗎?舉個手讓我瞧瞧!」他將雙手拱成圓筒狀,用著大嗓門叫嚷著。

「我……在……」一道飄忽若鬼魅的聲音,飄入他的耳際。

楚朝歌猛跳起身,大驚失色。

不會是什麼千年樹精要認親吧?他搗著胸口,瞄了一眼大前方那棵三人手臂尚不足以合圍的巨樹。

「你到底在哪?再不出聲,我走人了哦!」鎮定心神後,他再度發問。

倒也不是他膽大過人啦,而是頂著一個灼烈的大太陽,怎麼可能幻想出任何鬼魅的出現?

真要出來,他也不反對,陰風陣陣也好過烈日當空的酷熱難當吧!

嗯……沒人?楚朝歌腳步向前一跨。

「啊!」他尖叫出聲,一根樹枝不,是一只被曬成人乾的手臂忽地扯住了他的腿。

楚朝歌瞪著那條從枯黃草叢中伸出的手臂,真被嚇出了一身冷汗。

垂下視線,好不容易才在乾涸的雜草間尋得一個趴在地上的身影。

是個老人——奄奄一息的老人。

「老伯,喝點水吧。」他好心地掏出水囊,把水遞到老人手中。

無怪乎他一時片刻找不著人。

老人家穿了件與黃土同色的衫褲,曬了一身和樹枝同顏的褐膚,蛇蠍行走於其上都不見得能辨認出此一軀殼為人,何況他楚朝歌乃一介眼拙凡夫是也。

老人家動了子,在啜了一口水之後,終於抬起了頭——

天老爺!這個人究竟幾歲了?

震驚過度的楚朝歌,嘴巴呆呆地張大了好半晌。

他這輩子還沒瞧見哪個人的皮膚像這個老人一樣層層折疊地似腌泡菜般,皺得看不出五官與年齡、皺得甚至分辨不出那雙眼楮是張開抑或是緊閉。

「你……你是我的有緣人……」老人喘噓噓的話,听來只像一陣嗡嗚——那喉嚨活像被石子刮過一樣。

楚朝歌抓著耳朵,好半天才弄清楚他的意思。

「您說啥有緣?」楚朝歌實在是不解其意。老先生這時候不是應該顫抖地伸出手對他說︰救救我,我已經三天沒吃飯了……

「有緣人。」老人家的聲音宏亮了些,不過神智在楚朝歌看來仍是不大清醒。

「是啊!是啊!呵呵!」楚朝歌敷衍地乾笑兩聲。

真要說什麼有緣,每回都向他買上十盒水粉的郭府千金,和他比較有緣。

楚朝歌好心地把水又送到老人唇邊。心下考慮著要不要把水潑到老人家瞼上,讓他清涼些?

「你看這個——」老人家眼瞼上的層層皺折,連他看了都嫌重。

而他正努力地想撐開那層眼珠之上的重物。

幫人幫到底!楚朝歌一坐到地上,好心地用手替他掀開眼皮——家有二老,出外時總會對老人家多擔待些。

「老伯,你想讓我看什麼?」楚朝歌問。老人家的眼球已渾濁,毫無生氣。

「這個……」老人顫巍巍地從草叢間拉出一個形似青銅器具的東西。

器具在陽光下反射出一種燦亮無比的光芒,刺得楚朝歌張不開眼。

他眼花了吧?否則怎麼會以為那個東西冒出一陣紅光?

「真漂亮。」楚朝歌眯著眼楮瞄著那個器具,贊美已經先行出口——走賣生涯養成他隨口贊美的好習慣。

眨了兩下眼,楚朝歌此時才真正看清楚這座器具的真正型態——

是一座鼎!

這該不會就是「她」要找的那座鼎吧?應該不是,她說鼎應該在京城之內,想來也不會落在野林中一名衣衫襤褸的垂垂老者之手……

「這鼎真的不錯!」這一句可就是楚朝歌真心的贊美了。他賞識過眾多珠王簪車的慧眼,怎麼可能有錯!

楚朝歌傾身向前,眯著眼看清楚上頭浮雕的奇花異草。挺有趣,鼎上所雕刻的花卉全是冒煙、噴火的姿態呢!

擅長「烈火掌」的沙紅羅一定會喜歡這座鼎。

紅色,向來是屬於她的顏色。面容如火明艷,脾氣更是爆烈似火。

在她不告而別之後,他對穿紅衣的姑娘,總是多留心幾分,卻忘了自己這雙俊俏的眼會引來多少誤解,徒然扯來一堆不必要的糾纏。

楚朝歌情不自禁地想伸手踫觸鼎上饒富古老趣味的雕刻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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