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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狐狸精 第13頁

作者︰茉菲

她根本不如想像中的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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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你在看什麼?"

孟沛淳走進電梯,發現他還盯著剛才那個女人遠去的背影,不知在想些什麼。

她特地將頭探出電梯看了看,沒什麼特別的,樣貌普通、穿著更是老氣。這種女人他也看得兩眼發直?八減是太久沒交女朋友,母豬也能騫貂蟬。

不過,莊玉嵐不是苦追他三年了嗎?他大可以接受呀。

莊玉嵐是她爸爸熟識的一位客戶的女兒,愛慕她三哥已久,雖然他從未開口表示意見,可是雙方家長早已看好他們這一對。

雖然孟沛淳不喜歡莊玉嵐,但她至少比剛才那個女人漂亮。

"喔,沒什麼。"孟顯揚立刻走進電梯,規避孟沛淳的問題。

其實他心里正懷疑著一件事,可是不敢告訴妹妹,怕她罵他沒出息,都過了那麼久,怎麼還惦記著那只狐狸精。

可是剛才那個女人,真的很像胡瀅!雖然她的打扮穿著和從前的胡瀅大不相同,但一個人身上獨特的氣質,是很難去改變的。

罷才只看正面,他還不太敢肯定她的身分,他是看到她離去的背影,才幾乎確定她就是胡瀅;她的背影遠比正面更讓他覺得熟悉。

為什麼?孟顯揚自問。

應該是五年前分手那天留下來的印象吧!

五年來,他不是沒交過其他的女朋友,可是胡瀅傷心離去的背影,卻成為他寤寐間最常看見的影像。她的淚、她的背影,常常在夢中的痛他的心。

即使他極力抗拒這個事實,但不可否認的,胡瀅在他心底的確佔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地位,當他和別的女人交往時,常會不經意的想起她,想起她的笑容和嬌顏。?回到辦公室,孟顯揚第一件事就是打內線電話,要人事課經理進來。

"最近公司可有招考新人?"他劈頭就問。

他進公司接任總經理職務已有好幾年了,卻從來不曾見過她,可見她先前並不在這里工作。

"沒有,總經理為何這樣問?"。人事課經理有些惶恐與困惑。

孟顯揚沒有回答他,又問︰"那麼是否有利用其他管道進來的新人?譬如有人引薦,或是分公司的員工之類的?"

分公司的員工?人事課經理這才想起來,是有這麼一回事。

"有的。上個禮拜高雄分公司調來三位干部,一佰升任副理,兩位升任課長。"

"我要他們的人事資料,馬上替我調過來"

"是。"

長雲企業的辦事效率果然不是蓋的,十分鐘之後,從人事檔案室調出來的資料,已送達孟顯揚手中。

孟顯揚急急翻開手中的資料,找尋他想找的那個人。當他看到胡瀅的名字出現在紙上時,心里的沖擊和震撼,讓他足足愣了好幾分鐘。

胡瀅……真的是她!

她怎麼會在這里?不,或許他應該問,她為什麼會在這里工作呢?風騷狐媚的胡瀅應該是愛慕虛榮的女人,憑她的條件,有太多的工作機會可以選擇,例如酒店小姐、公關公主,再不然當人情婦、讓人包養,也很有賺頭。她何必那麼辛苦,每天奔波勞累的工作呢?人事資料上寫著,她在高雄分公司已經有三年的資歷了,也就是說,她大學一畢業就進入長雲企業了。

她出了什麼問題?還有,她那身難看的裝扮,又是怎麼回事?他記得以前胡瀅挺愛漂亮的,現在為什麼把自己弄成這副德行?還有一件令他覺得挺不舒服的事,就是她居然裝作不認識他!

這幾年來他的改變並不大,只要她有看到他,絕對認得出來,可是剛才她竟然假裝不認識他。

他的心頭倏地閃過一絲念頭,壞心眼的猜想,她是不是早知道他是長雲企業的三少東,所以故意應征進長雲企業工作,只為了伺機接近他?可是看她剛才驚慌失措的模樣,用"落荒而逃"四個字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那種慌亂的神情,實在不象偽裝出來的,她是真的沒想到會在這里與他重逢。

再說如果她真有心接近他,剛才就不會裝出不認識他的樣子,投懷送抱都來不及了,不是嗎?

她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女孩?

五年前,他曾以為對她非常了解,可是到現在他才發現,他根本就不了解她,他對她一無所知!

胡瀅像個難解的謎團,深深誘惑孟顯揚去解開。他想剝除她神秘的外衣,看看潛藏在她心底的,到底是虛榮放蕩,還是純真率直的靈魂?

他決定要親自尋求這個問題的解答。

第六章

接下來的日子,胡瀅鎮日戰戰兢兢,唯恐孟顯揚突然發現她的存在,跑來興師問罪。再加上和同事閑聊時才知道,他竟是董事長的三公子,目前是長雲企業的總經理,她辭職的念頭就更強烈了。

她曾想過要逃,逃回南投、逃回高雄,逃到任何一個可以遠離他的地方,可是……她不甘心呀!

辛苦經營三年的事業,因為他而毀于一旦,實在太不償失了。再說,自從那天之後,她再也沒有見過孟顯揚,雖然他是她的頂頭上司,可是只要井水不犯河水,管他是頂頭還是臭頭?打定主意之後,胡瀅照樣每天專注地工作,相信只要她表現良好,即使他們以前有嫌隙,他也沒有理由炒她魷魚。

雖然她有這種認知,但未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上班時間她盡可能避開與他不期而遇的機會,下班時間一到,立刻收拾東西離開。

她壓根不知道,孟顯揚不僅認出她,而且還默默觀察她一段時間,她的一舉一動,全沒逃過他那雙雷達般的銳利雙眼。

轉眼間,一個月過去了。

這天下午,天空飄下幾絲雨點,沾濕了摩天大樓的玻璃窗。台北的天空,常常是這樣陰陰濕濕的。

下班後,胡瀅走出辦公大樓,撐開粉藍色的傘走入雨中,小心地避開路上的積水,一路往公車站牌走去。

幸好令早出門時,她看見天色不對,順手抓了一把傘,否則現在她只能等著當落湯雞了。

自從回到台北,她又從開車族變回公車族,台北的交通實在太混亂了,她不忍再為可憐的馬路制造更多的混亂。

雨愈下愈大,豆大的雨點滴落在傘面上,發出"滴答、滴答"的聲響。路上的行人有的像她一樣,撐著傘在雨中走著,倒還顯得優閑。有的忘記帶傘出門,只好像橄欖球隊的前烽衛一樣,在人行道上橫沖直撞,四處尋覓避爾的場所。

在那些奔跑的身影中,有一個老邁的身影行動特別緩慢,她不理會偌大的雨勢,逕自拖著手上重重的袋子,緩緩的向前走。胡瀅一眼就注意到她——那位拾荒的老婦人。

以她的年紀,早該在家讓兒孫侍奉、、享清福了,可是她不但得拖著孱弱的身體出來撿拾空瓶鋁罐,就連下雨也沒有一把傘可撐。她的背後必定有個令人鼻酸的故事。胡瀅不由得為她感到心疼。

她毫不猶豫的走向老婦人,將手中的傘傍遞她,微笑著說︰"這把傘送給你,要小心收好喔,最近的天氣變化比較大,出門的時候要記得帶傘,才不會淋濕衣服。"

那位老婦人愣了一下,隨即露出缺了兩顆門牙的笑容,感激的說︰"謝謝你,小姐。不過你還是留著好了,你的衣服那麼好,淋濕了可惜,我的衣服只是用破布裁成的,淋濕了也不要緊。"

"別這麼說!如果你淋濕了衣服,生病著涼;那麼倚靠你的家人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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