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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再見 第16頁

作者︰樓雨晴

今天的他,至少比較像個人。

「梓修,你為什麼從來不在下床之後吻我?」

「這是你的要求?」他轉身,被她拉住。「我剛抽過煙——」

不等他說完,縴臂攀住他的肩,仰首吻住他。

這就是關梓修,永遠記得完美的禮儀,但是有哪個伴侶在接吻前,還會想到要先刷牙漱口之類的事?

包早之前,他們甚至只上床,他吻遍全身也從不吻她的唇,她開口問,于是之後,他吻她,只在歡愛時。

女伴的要求,他會做,完美得無懈可擊。

有時候她會覺得,他像是將情緒牢牢深鎖,所有的一切,都是制式化、完美地執行,卻空洞得缺乏情緒,她抱得了火熱身軀,卻抱不到他冰冷的心。

而今天,像是深鎖的那個地方,被敲出一個洞,情緒泄出,她感覺到,他隱隱波動的暗潮,盡避,他掩飾得那麼好,不露一絲痕跡。

她不相信他從一開始就是這個樣子。每個人,一生總有過一、兩回的年少輕狂,牽掛著一個人,熱烈愛著,想擁抱她、為她燃燒,不是每次的表現都是最完美的,也不會記得什麼刷牙或禮節的事,有時會很沖動、很失控,情不自禁,但那才是最真實的他。

那個「舊識」很不簡單,輕易便做到了兩年來她一直辦不到的事。

良久,她拉開距離,靜默凝視他,什麼也不說。

「她是我的前女友。」好半晌,他緩慢地吐出幾個字。瞞不了,他知道他瞞不了她,她太聰慧,心思太細膩,即使不說,她也猜得到。

大家都說他難懂,一旦有心要藏,誰也看不透,就連他曾傾盡一切去愛的那個女人,都不曾真正懂過,但是她懂,即使刻意去掩藏,她還是能察覺,連他也不懂為什麼。

「後來怎麼會分手?」

他又靜默了一陣。「不愛了。」

不愛了,是他?還是她?答案似乎很明顯。

「但是當初那道傷,你至今仍隱隱作痛。」

又是一陣沈窒——「靜芸,你為什麼會這麼懂我?」

「我年紀不小,家里在催了,父母要我考慮一下。」她突然冒出這一句,風馬牛不相及。

「考慮」什麼,他們都心知肚明。

「有對象?」

「有。吃過幾次飯,還不錯。家里說,我如果沒其他想法,就這樣了。」

「是嗎?」他點頭。「那恭喜你。」他伸手,與她交握。

這兩年間,他們的往來其實是極私密的,從沒想過要對外界公開,即使八卦雜志寫得風風雨雨,他們都心知不是這麼回事。

第一次見面,是她主動攀談,第二次見面,她開口約他吃飯,第三次見面,他們上床。

她是聰慧果決的女性,做事從不拖泥帶水。

一開始,只是長夜相陪,後來,則是可以談得來的朋友。

郎才女貌是他們在說,那並不構成愛情的條件。有時他覺得,她與他各方面都太像,他們欣賞對方,相知相惜,也就這樣了,不涉及其他,一旦她有更好的對象,他會笑著說再見,並且祝福她。

雖然沒有那方面的承諾與牽絆,但這兩年間,她一直是他唯一的伴,這是對彼此的尊重,相信她也是,那是不需言說的默契。

被八卦雜志追逐,原非他所預料,他們的關系被渲染放大,他家里那方面在問,相信她也差不了多少,但是他們都清楚,彼此不是那種關系,他們都是堅定自主的人,不會受外界影響。

她輕聲道謝,抽回手,轉身穿回衣服。他禮貌地背過身,不是那樣的關系,就該把持分際,盡避前一刻,他們仍在那張床上親密交纏。

「你問我,為什麼那樣懂你,現在我可以回答了。」

他回眸,她已穿妥衣物,靜靜站在他身後,雙掌平貼俊容,猝不及防地拂掠一吻。「因為我愛你,我用真心,在感覺你的每一寸呼吸與脈動。」

他愕然。「什麼時候的事?」他竟從未察覺……

「在一起的半年後。」

也就是說,這一年半以來,她都在用她的方式愛他。

「你該早點讓我知道的。」他聲音微啞。一直以為,只是成年男女間,一種必然的需求,他與她身邊都沒有人,彼此合得來,于是成為固定伴,從不知道,她對待他的方式,不僅止如此……

「有差別嗎?」她反問,說了,並不會因此而有所不同,最多,就是提前說再見,她太了解他。

他默然。

「所以我選在今天說出來,我在賭。其實你知道嗎?我父母並不反對我們在一起的,他們問我有沒有其他的想法,你可以開口要求或是爭取的,但你沒有,你第一反應,是笑著說恭喜。

「很明白了不是嗎?你不在乎的,說當朋友,你就是真的當成朋友,沒有其他想法,真正讓你痛、讓你有感覺的,還是多年前的那道舊傷,它一直沒有痊愈過。」

「很抱歉,我是個商人,不做沒有投資報酬率的事,努力一年半也夠了,我選擇退開,另起爐灶。」

是啊,這就是她,提得起,放得下,不會把自己困鎖在沒有出路的死胡同里。

「你一直都是聰明人。」他張臂,給了她最後的擁抱。「謝謝你給的愛情,還有陪伴。曾經為你所愛,是我的榮幸。」

臨去前,她回眸,深深看了他一眼。「如果我是聰明人,那你就是世上最笨的男人。」

他微愕。

「你是醫生,用不著我多說,哪里有傷,就該往哪里治。我不知道你現在的感覺是愛、是恨,還是其他,但是假裝它不存在,再過多少年,依然會痛徹心肺。如果你不能坦然面對它,真正地放下與釋懷,那麼你這輩子,永遠不可能重新開始,更愛不了任何人。」說完,不等他回應,她拉開門把,靜靜離去,沒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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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相遇,是在一個禮拜後。

他上超市補給一些日常用品,不知是天意還是命中注定該受血光災,這里離他的住處有一段距離,基本上完全不可能踫上的,但就是讓他遇上了。

住這里的其實是他家的小表。有時候覺得笨蛋梓勤和某個人很像,好說話、心腸軟、不擅于拒絕,下場就是弄得自己山窮水盡——畢竟這年頭會把生活費借給別人,然後搞到自己三餐不繼的天兵也不多了!

叫他搬去一起住,偏偏小表這時又很有志氣,堅決自力更生,他要不偶爾來晃晃順便收尸,真怕笨小表哪天把自己給餓死了。

看吧!每次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替那個彈盡糧絕的家伙補充生活所需和可儲放的糧食。

米?他太懶了,不會煮。

泡面?不營養,防腐劑吃那麼多,又不是預備擺進故宮。

想了想,他只好多補充些女乃粉、麥片以及簡易的食品料理。

踏進超市後的五分鐘,他就發現她了,但她比他更專心,他刻意避開,沒上前去。

他不是笨蛋,兩回相遇,可以感覺到她明顯的閃躲,甚至慌亂到撞翻醫療用品,如果看見他是那麼困擾為難的事,他又何必再去自討沒趣?

不一會兒,她前往櫃台結帳。可他忘了一件事,這個人不知是天生帶衰還是怎樣,老是與麻煩畫上等號,以前幫她收的爛攤子不計其數,現在沒有關系了,還是會讓他踫上——

從來只在電視及報紙上看見的社會事件,正寫實地在他面前上演。原來真的有天兵可以戴了安全帽、手持水果刀就單槍匹馬來搶劫,而她什麼時候不結帳,好死不死挑那個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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