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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不散 第4頁

作者︰樓雨晴

也就是說,若沒在情人節與她相遇,他們可能……就這樣結束了,斬斷最後一絲線索,她甚至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不需要——賭這麼大吧?」這太宿命了,他不會答應如此荒謬的事!「你有沒有想過,我不一定能找到你。」

淡水說大不大,說小可也不小,何況情人節那天,人潮必然不少,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又談何容易?

緣分?听起來就是很不負責任的說法,一點科學根據都沒有!

她低頭靜默了一下。「過去三次,沒有任何的預期,我們還是相遇了,那是當朋友的緣分;但這一次,我想賭的是當情人的緣分。」在那個情人注定該相遇的日子。

如果,真的過不上,那也許是他們在感情路上沒有交集,她會笑笑釋懷,只當是認識了一個不錯的朋友,以及人生中一段不錯的記憶;但若遇上了,她決定要不顧一切,認認真真地愛他一回,體驗人生第一段愛情滋味。

仰眸——「你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我的,對不對?」

迎視她清亮的眸光,答案電光石火閃過腦海,他瞬間領悟了什麼。「好,我答應你。」

「嗯。」她舒了口氣,揚起招牌燦笑。「一定要來哦!」

「我保證。但是你也要答應我一個條件。」

「你說說看。」

「不可以走開,無論如何,一定要等到對方,不見不散。」

她笑了,瀟灑允諾︰「不見不散!」

她知道,她一定可以等到他。

第二章

七月的最後一天,正好是今年的七夕情人節。

楚迎曦上完最後一天班,正式與相處了五年的工作伙伴道別。

本來,他們提議今晚要為她餞別的。總是笑臉迎人的樂天性格,替她累積了好人緣,連平日送貨混熟的幾個男孩子都嚷著要參與,被她一概婉拒了。

店長將這個月的薪水袋交給她後,笑著調侃。「今天一整天魂不守舍,拒絕大家替你送別,又頻頻看時間,該不會約了男生過情人節吧?」

「是啊!」她大方承認。

「什麼時候的事?怎麼沒听說過你交男朋友?」

唇畔揚起一朵甜甜笑花。「今晚。」要真能遇見他,她要告訴他,她真的很喜歡他,請他答應與她交往。

「原來是要去找暗戀的人告白啊!那你去吧,我們識相點就不為難你了,祝你告白順利啊!」

「謝啦!」拎了背包走出櫃台,店長急忙又叫住她——

「等等啦,小曦,你手機又忘記拿了。」

「啊?」她敲敲頭,不好意思地笑笑,還真是忘了。

「你唷,迷糊蟲!手機要換幾次才學得乖呀?」上個月才掉了手機呢,居然還學不會謹慎。

「人家又不是故意的。」

「對了,我一直忘了問你,這支手機好用嗎?我看它不錯,也想去買一樣的。」這支手機,正是她陪迎曦去辦的,那時就很心動了。

楚迎曦聳聳肩。「手機本身是沒什麼問題啦,就是常有人打錯電話。」因為舊門號的號碼超難記,換新手機時,被那個搭配門號的優惠方案吸引,也就順道連號碼都換了。

「不太可能吧?店員不是說那是新門號,沒人用過的嗎?」

「哈哈!銷售員的話要是能听,手機都能吞了。」這是她幾次夜里,被搭錯線的鈴聲驚醒,所換來的慘痛覺悟。

看了看時間,她驚跳起來。「不哈啦了,人家時間快來不及了,先走嘍,掰!」

「猴急什麼啊?心上人又不會跑掉……」

她哈哈笑了兩聲,揮揮雙手,沒有回頭地推開玻璃門。

她知道,跨出這一步後,邁入的將會是她不曾體驗過的另一個人生階段。

二十三歲這一年,她,想談戀愛了。

深吸一口氣,她離開待了五年的地方,迎向全然不同的人生轉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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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家洗了澡,難得慎重地化了妝,換上第一次見面時身上所穿的衣服,放掉平日束起的馬尾,撈到胸前結了辮,再以白色發帶束起,少了稚氣,多了幾分婉約氣質。

糟糕,快來不及了!

她穿好鞋,沖出大門時,熟悉的手機鈴聲響起。是她的,她又遺忘在桌上了。

听著響個不停的鈴聲,再看看己鎖好門的鑰匙,只掙扎一秒便決定將鑰匙丟入隨身包包,不予理會。

在趕往捷運站的途中,計程車的行進速度愈來愈慢,似乎是前頭發生車禍,造成交通堵塞。

她頻頻看表,問道︰「有辦法改走別條路嗎?繞遠一點沒關系,只要夠快就好,我趕時間。」

司機大哥了然地笑了笑。「趕情人節約會啊?」

「對呀,這是我第一次談戀愛,第一次約男生過情人節呢,司機大哥幫幫忙,我人生中的第一場戰役就靠你了。」

「那有什麼問題,看我的!」想當初,他也年輕過的。運將大哥豪氣地拍著胸脯打包票,會讓她和男友有個甜蜜美好的約會。

方向盤一轉,車身鑽進另一條巷子,在羊腸小徑里東鑽西繞,繞得她眼都花了,等車一停,赫然已在捷運站前。

「真是太感謝你了,司機大哥!」付了車資,急急跳下車,還不忘感恩地行個九十度的鞠躬禮。

司機大笑。「快去、快去吧,別讓情人等太久了。」

「哦,對厚!」她如夢初醒,轉身拔腿就往捷運站沖。

來到淡水時,已經過八點了。

糟糕,有點晚,不知他還在不在?

等了半個小時,終于等到渡輪坐往情人橋。

這里她不常來,不知是淡水和她天生犯沖還是怎地,每次來十之八九都剛好下雨,冷得半死,久而久之就不愛來了,尤其是晚上。

以前只在照片上看過,夜晚的情人橋在燈光點綴下,美得多教人醉心,真正親眼瞧見,雖沒照片上那般教人眩目,但在節慶的點綴烘托下,竟也有那麼幾分迷離浪漫的美感。

秦以雍料對了,今晚人潮會非常多。她不敢多耽擱一秒,由橋頭奔向橋尾。

沒看見。

長長的白人橋人來人往,情侶雙雙由她身邊走過,卻沒有一張臉,是她所期盼的那個。

是他忘了?還是來了又走?或者、或者,他料錯了,在另一個地方等她?!

還有什麼地方呢?快想,楚迎曦,你快想啊,還有什麼地方,是情人相約的經典目標?

她其實耍了心機,賭的不是什麼緣分或心有靈犀,而是在猜測,他可能會挑選的任何地點。

她心里明白,若是她可以安于現狀,那他們也許可以當一輩子的知心朋友,在他心中佔有一席之地,他會重視她,卻永遠不能成為情人。

那雙眼,看盡了天下絕色,歷經太多的風花雪月,她堪堪只能算是清秀的姿容,根本不可能入得了他的眼、動得了他的心,一旦定位于解語紅顏,這輩子更是永無翻身之日了。

他還沒愛上她,說穿了,她只是運用了一些小技巧,硬是扭轉兩人原本要發展的方向,幾乎是半強迫地,要他接受這樣的關系。

等他冷靜下來,他或許會想通這一點。

如果他只是舍不得朋友的緣分,那麼他今天就不會來、也不該來,一旦他來了,見到了她,那麼她要的,就是全新的關系。

她可不要打著什麼紅顏知己的名號,看著千嬌百媚在他身邊來來去去,戀愛一段談過一段,卻永遠沒有她的分,只能暗自捧著心,在角落郁卒到死!

她寧願,拿當朋友的機會,去賭成為情人的可能性。

盡避,機率小之又小。

盡避,成功了也只是拿一輩子的朋友緣分,去換也許僅僅數月的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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