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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第1頁

作者︰樓雨晴

楔子

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什麼叫故事?就是一點點的真實、一點點讀者想看的、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所組合成的東西。

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述者,上述的幾點,我都沒做到。一直以來,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緒,失去一個客觀的、說故事人的立場。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嚴重的是,寫別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難的。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我很掙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果果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讀者會幻滅吧?

所以在「掙扎」了許久後……(極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剛結束,腦袋還沒完全恢復正常前,一團混亂地下筆了。否則在我恢復理智,或者看到成績單時,我想我會沮喪到無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個你!不要再左顧右盼了,這不是序文,你已經進入故事了,相信我,翻開下一頁吧!

這個故事,要先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開,決定重拾書本開始。

算是一種職業倦怠吧,我強烈覺得,再寫下去,我一定會乏味無趣至死。但是我還年輕,不想這麼早有生命的危險,而老天爺那陣子又剛好在閉目養神,不太有天理地讓我蒙到了一所學校。

什麼?問我考上哪一所學校?對不起,我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問我幾年級?對不起,我還是不打算讓你知道。

什麼什麼什麼?你問我什麼都不講,那還有什麼可以說的?有啊,當然有,我不是說要告訴你這個故事了嗎?

這個故事,開始於我身上某個「魔咒」——關於科學所無法解釋的異象,我通常將它統稱為魔咒。

我很會跌倒。

不曉得為什麼,平平路讓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這不是小說劇情,而是真真確確、血血淋淋的事實,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會「到此一跌,以資紀念」。只不過小說中可愛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時,都有男主角適時出面化解危機,做為一段浪漫邂逅的開始,而我,跌了N次,從沒人成功英雄救美過,唯一的附帶效果,是跑中醫診所像跑自家廚房。

接下來,是不是又有人要問我,魔咒和這個故事有什麼關系?

有,當然有,關系還大得很。這個魔咒,讓我第一次慶幸自己跌得真好,因為,我認識了他……

第一話離歌

如果當初我們不曾相遇

是不是就會

悲傷淡一點

眼淚少一點

快樂……少一些?

之一

「靜雨!」上完今天的最後一堂課,坐在旁邊的室友兼同學順口丟來一句︰「你今天要不要去『喬一喬』?」

我低頭看了看腫成饅頭大的腳,嘆了口氣。「要啊。」

「我也要去,順便載我。」

「你?怎麼了?」

「唉,別提了,都是那個豬頭王,害我扭到手。」

「噢。」豬頭王,她那換帖死黨的代名詞,我听得很習慣了。

連她都受傷,這我就不由得要怨嘆了。一定是風水的問題,不然為什麼同寢室的室友里,三個就有兩個受傷?再擴大延伸,我們樓下學姊那一房,也兩、三個腳扭傷,每次去看診都要兩、三輛機車來載,一行人浩浩蕩蕩活像進香團……

抱著課本起身,我們一起走出教室,在回宿舍的途中,室友瞄了我一眼。「你腳有好一點嗎?」

「你問左腳還是右腳?」我回瞄她。

「啊?」驚奇又佩服的眼神出現。「你又跌啦?」

「又」跌了。真是個美妙的復數用詞啊!

我嘆了口氣。「上個禮拜。」原因是回家前為了趕火車,踩到浴室前那個一點都不防滑的防滑墊。

「啊然後咧?」

「什麼然後?你要分解動作嗎?第一步,右腳踩出來,第二步滑壘,第三步劈腿——姿勢百分百哦!第四步以求婚姿態單膝跪地,注意,要九十度直角才正確,少一度多一度都不行,再然後——」

「喂,沈靜雨,你搞笑哦?」

「我哪有?」是她自己要听實況轉播的耶!

「說實在的,診所里是不是有什麼帥哥,你暗崁著自己享用沒讓我知道?」

「我是那種人嗎?」人格遭受強烈羞辱,這個一定要抗議。

「那不然你干麼那麼勤勞受傷?」

「我也是十二萬分的不願意啊!」好不容易扭傷的右腳快好一半了說……結果又來一個跌傷骨膜加發炎……

「你是半規管神經不全哦?沒見過平衡感比你更差的人,真像我國小時養的那只鳥,怎麼飛都會撞到籠子跌下來。」

「張寧夏!」這什麼朋友啊!

「好啦好啦,不鬧你。那你跌倒時,靖陽在嗎?」

她想問的是,靖陽有沒有笑得很大聲吧?

我翻了翻白眼。「在呀。和男朋友講電話。」

「啊她沒有過來扶你,當作沒看到,繼續和男人打情罵俏哦?」

我無奈,輕點了一下頭。

「媽的咧!死三八、死花痴、死公共廁所……」

雖然對寧夏直來直往的個性很能適應了,現下還是有點小小眼。

「寧夏,你不要這樣啦,她和男朋友講電話又沒錯。」

「男朋友?哼哼,您客氣了,沈小姐。不曉得你指的男朋友是哪一位?」

「……」我答不上來。

「我最瞧不起這種人了,就會裝模作樣,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和不同的男人約會,到要交報告時對男同學ㄋㄞ兩聲就有人幫她做得好好的,她怎麼不乾脆去睡教授比較快?」

「……」說到我們另一個室友哦……唉!我除了三聲無奈還是只有三聲無奈。

雖然我也看不太慣她的作風,但是也沒寧夏罵得那麼狠就是了。

「你不要那麼氣憤,這樣別人會誤會她搶了你的心上人。」

「……」她呆了下。

不會吧?我只是在開玩笑,本意只是要平息她的怒氣,不會剛好歪打正著吧?

尷尬、尷尬、尷尬……

「喂,你發什麼呆?不是要去診所?」

我恍然回神,她已經打開寢室的門。

「噢!」我丟下書,進浴室用水沖了沖臉,將學生證、健保卡丟進包包準備出門。

「就這樣?」她上下打量我。

「啊不然咧?」

「你不換件衣眼哦?」

「不用了啦,反正騎車回來也是滿身的灰塵。」外加頭發被狂風吹成瘋婆子。

鎖上寢室門,等電梯下樓時,她才說︰「平平是人,你和她差真多。她哪天出門不花個一小時以上的時間梳妝打扮,蟑螂就哪天絕種。」

我很清楚那個「她」是誰。寧夏對靖陽的痛恨,僅次於蟑螂而已了。

人家是美女啊,美女有妝扮的權利,我再怎麼妝都漂亮不到哪里去,干麼浪費時間?省掉上粉底、眼影、唇膏的時間,我行銷學、商事法可以多拿幾分你知不知道啊!

以投資報酬奉來算,當然是看書比較劃得來,我每學期砸那麼多學費在這里,不多少挖點獎學金回去,實在對不起自己的荷苞。

來到診所,掛完號,在等看診的空檔,我低下頭,立刻發現失策。

「寧夏、寧夏!我跟你換鞋子好不好?」

「干麼?」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反正你受傷的是手,沒差啦,快點!」

「等一下,我听不懂你的意思,而且,我球鞋從買到現在沒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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