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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結 第2頁

作者︰樓雨晴

也對啦,這是身為男性的恥辱。

言孟春盯著兒子憤憤不平的表情,設法安撫。「因為她不知道這樣會痛。」

「她還咬我的耳朵!」

「她在和你聯絡感情。」

「她用腳踢我的!」

「……她不小心把腳伸太長了。」挖空腦漿擠出這一句。

「上次做勞作,她故意用蠟燭滴我。」

「……」言孟春嘆氣。「兒子,你到底受了多少性虐待?」

所謂的命運,其實是為了因應老天爺耍賤而延伸出來的名詞,為人在倒霉時,喝涼水都塞牙縫的帶賽遭遇找個合理的解釋。

舉個例子來說。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出門前還晴空萬里,不過才多眨了兩下眼楮,一場大雨就將你淋成落湯雞;好不容易七手八腳找出雨衣穿上,發動機車騎沒幾公尺,又是一片朗朗天晴、花好月圓,路過的人全像看白痴一樣地看著你?

再例如,平時明明走兩步就有一家機車行,讓人懷疑你不開機車行就落伍了,可是莫名其妙被戳破輪胎,真正需要時,卻神奇地在方圓百里找不到半家,只能牽著車逛大街,還要催眠自己,當作是在溜狗……

再再例如,一場台風可以疾風豪雨到連台北捷運都淹水,偏偏就是水庫不下半滴雨,然後看著新聞中家家戶戶淹水淹到膝蓋,掃都來不及,還要高呼「節約用水」……

這個就叫命運!

而,對言洛宇來說,他的「命運」就是遇上丁群英。

真的,如果可以選擇,他寧願去經歷上述幾項,都不要遇到她。

他們的緣分開始于幼兒園小班,也結束于幼兒園小班,升中班時,他就沒再見過她,為此,他痛哭流涕,感激得不知所雲。

但是,什麼叫孽緣你知道嗎?什麼又叫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你知道嗎?就在他過慣安逸日子,完全失去危機意識時,衰神冷不防地又倒打他一靶。

在他國小一年級,新生入學之後,他再度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原因無他,右座芳鄰正是昔日舊識,丁小泵娘是也。

最悲哀的是,他這只小豬頭居然沒能在第一時間認出她來,及時逃命;更豬頭的是,他還犯了相同的錯誤——在開學的第一天,天真無邪地問她︰「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啊?我看不出來耶!」

可以想象他會有什麼下場了吧?新仇加舊恨,她簡直把他欺負得沒日沒夜、沒天沒良!

兩人的座位中間被劃上一條楚河漢界,這個不光是他們,走遍所有低年級的教室桌面都找得到,比較過分的是,她不只命令他不可以越界,每次越界就打他手背,就算沒越界也打——因為規矩是她訂的,她說有就有,不許有異議,而她自己卻可以常常越界……他幾乎每天都是紅著手背回家。

班上打躲避球時,她從頭到尾鎖定他卯起來K,而且勁道十足,有一次還把他K到流鼻血。

打掃工作做完時,她故意把他負責的區域弄髒,再去報告老師說他偷懶沒打掃……

這些也都算了,她還帶頭叫他娘娘腔,說他一點都不像男生,害班上的男同學也跟著唾棄起他來,不敢跟他一起玩,怕被一同歸類在娘娘腔的行列……

他哪里不像男生了?他只是說話輕聲了點、動作秀氣了點、長得比較像媽媽,這樣而已啊,噢,對了,還加上考試分數比她高,然後她就氣得跳腳了!

真的,他也不曉得為什麼啊,而且他表現得愈是無辜,她就欺負得愈帶勁!

偷偷告訴姊姊這件事,姊姊只是涼涼地說︰「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只能說你笨得很夠本,你自求多福吧,我也救不了你了。」

姊姊的落井下石,讓他清楚地見識到什麼叫「手足情深」!

所幸,這樣的日子也沒維持多久,一年級下學期開學時,他就沒再見過她,導師說,她轉學了。

因此,他又偷來幾年安逸時光,世界依然美好,陽光依然燦爛。

直到上國中一年級——

讓他再重復一遍,什麼叫命運?什麼叫孽緣?如果還是不清楚,看看他,相信每個人都會有相當深刻的體悟!

是的,他和丁群英又成為同班同學了!

他的座號,就在她後面一號。

初初看到同學名時,他簡直想申吟了,很明顯的,上帝再次挑上他見證「命運」的公信力。

歲月,讓她改變了許多,以前,她只是名字中性化、外表中性化而已,現在,她連行為舉止都中性化過了頭,這還是客氣的說法,事實上,和男人比豪情氣魄,請叫她第一名,她簡直就和她的名字一樣︰氣蓋群雄,勇冠群英!

就他所知道,校內校外人人都必恭必敬喊她一聲︰「大姊頭!」

他不知道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以前她雖然打壓他,可那也僅止于對他個人的小惡作劇,她對每一個同學都是相當友愛的,上課認真、作業準時交,在師生之間也算是甜美可愛的好學生。

不像現在,她永遠是最後進教室,最快離開的,逃課闖禍、違反校規的事一定有她的分,我行我素得讓全校師長頭疼。

心里,有那麼一點難受。他是第一個把她誤當成男孩子的人,幼兒園時期,她心靈是真的受到創傷了,她今天變成道地的男人婆,和男人比氣魄……總覺得自己也該負上一小部分的責任。

所以對她心血來潮的惡整行為,他始終容忍著,他早有心理準備了,遇上她日子不會太好過。

自取其辱地又跑去問阿姊,她說——

「弟,送你一句話,冤家宜解不宜結,就你這點智能——唉,你斗不過她的。」附贈一聲悲憫嘆息,有模有樣地搖頭走人。

每次跟姊說話,都會讓他嚴重質疑自己的智商,覺得自己笨到這種地步,不自殺謝罪實在對不起天下蒼生。

不過……斗他沒有要跟丁群英斗什麼啊!是姊誤會什麼,還是他說錯什麼了?

雖然,他必須承認,這些年過去,丁群英依然不改其志,以捉弄他為樂。

他忘了誰說的,好象是四叔吧!他說︰「女人是這個世界上最記恨的動物。她會忘記她交過幾個男朋友、會忘記她做過幾次處女膜重整手術、會忘記她欠你錢……但是,她只要恨一個人,海枯石爛都不會忘記詛咒你,所以,要讓一個女人記住你最好的方法,莫過于讓她恨你。」

這些話,在丁群英身上得到了印證。

至少,在她這麼努力地表態之後,她清楚地讓他了解一件事,她很討厭他,非常非常地討厭;而他也清楚地確認了一件事,這輩子,他只要踫上她,就絕對沒什麼好事!

他也認命了,盡可能地有多遠避多遠。

他們的緣分一向來得快,去得更快,國一結束,因為學校的能力分班,成績向來名列前茅的他,自然被分到前段班,與後段班的她雖然同處一個校園,但要踫在一起,機率其實不大。

她現在如何?他並不很清楚,也不會特別去關切。有一回打掃時間,他負責清掃體育器材室,正要推開門時,剛好看見丁群英也在里頭,那時她正好接過同學遞給她的香煙吸了一口,接著——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會抽煙吧?

來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見訓導主任往這里走來,他下意識地,擋在半開的窗戶前大喊了聲︰「訓導主任好!」

里頭的人嚇到了,趕緊熄掉煙蒂由另一個窗口丟出去。

幸好,訓導主任沒聞到煙味,也沒多做停留,點了下頭就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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