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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愛 第17頁

作者︰樓雨晴

「你想解月兌,卻將我推向萬丈深淵,采寧,你怎麼忍心?」

「沒這麼糟的。沛陽,你答應我,好好對待采馨,至少——看在她是我妹妹的分上,你要真的愛我,就答應我。」

「我……」她真的好殘忍,硬逼他去承諾他根本做不到的事!

「我是說真的,別讓我失望,我……我祝福你們。」她試圖綻開微笑,不受控制的淚卻跌了下來,她伸手拭去,不料卻落得更凶……

紀沛陽見她如此,內心苦不堪言,激動地緊抱住她。「我真的好不甘心……」

放棄壓抑,她任淚奔流,深切地回摟他,失聲泣喊︰「我也是、我也是啊!沛陽……」

「采寧、采寧……」他喃喃喚著她,俯下頭捕捉她帶淚的紅唇,悲狂地吻著她。

采寧緊緊環抱住他,全心全意地奉獻自己。

交纏的身軀,褪去了阻隔的衣衫,絕望地需索彼此的每一寸肌膚,因為他們都知道,再也沒有明天了……

酸楚的纏綿里,他們拋開所有的顧忌,揮灑最後的狂熱與濃情,舞出一段最繞腸揪心,也最痛徹心扉的顛狂歡愛……

第八章

那是他第一回,感覺自己這麼靠近她,仿佛已融入彼此生命,再也不分彼此。

然而,那卻也是最後一次這麼靠近她。

她走了!

明知他會傷心欲絕,卻還是殘忍地不告而別,徹底退出他的生命之中,不論他如何發了狂的尋找,她就像是在空氣中蒸發了般,消失得無影無蹤。

她留下了一封信,乞求他代她好好照顧她的妹妹。

他知道,這是她求他的最後一件事了,為了不使她更傷心、更難過,他罔顧自身的意願,成全了她。

他也知道,她會選擇用這種方式結束,就是鐵了心要成全采馨,不讓兩人之間有任何轉圈的余地。他若不娶采馨,也許這輩子,他到死都不可能再見到她了!

這七年來,他無時無刻不在思念她,想她不知在世界的哪個角落?想她是否過得好?想她有沒有受苦?想她冷了、餓了,有沒有人在身邊照顧她?想她下雨時忘了帶傘,誰來接送她?她太迷糊了,他真的放心不下啊……

日日夜夜,只要想到這些,他的心沒有一刻能安寧。

深刻的思念之情折磨得他沒有片刻的喘息空間,于是,每當想她想得椎心蝕骨、難以承受時,他就拚命地用工作來麻痹自己,將腦子填得滿滿的,直到沒有絲毫空間能容納她,讓自己累到再也無法思考。

他沒想到,七年後的今天,他們會再重逢;他已使君有婦,她也已名花有主,太多的深情綢繆,也只能化諸七個字︰驀然回首心更傷……

放開你的手面對我的愁無力分辨是對是錯……

隱隱約約,腦海又浮起那段歌詞。

難道,這就是他逃不掉的悲哀?

???

不明自己為什麼又會來到這里,明明已打定主意不再去打擾她的平靜,可是走著走著,才發現自己下意識里又來到了她家附近。

一直都是這樣,迷惘淒惶時,他只會想到要來到她身邊。

這一方居住品質優良的住宅區有座小鮑園,紀沛陽靜靜地在秋千架上坐著,遠遠望著心之所系的方向。

不眠的夜太長,想她的心太狂,總在天未亮時,下意識的尋她。

而今,知道她就在離他不遠處,不若以往那般隔著太多不知名的千山萬水,光是這樣,他便已心滿意足。

他用自己的方式陪伴著她——盡避不為人知。

天色蒙蒙,微泛著白光,早起的行人,三三兩兩的在公園晨跑運動,這些都入不了他的眼,他的心,一直都只容得下她,就算——如今她正依偎在另一個男人懷中,好夢方酣。

???

「小旭啊!你好了沒?要上學了哦!」

「噢——」童朝旭應了聲,背起書包,撥了撥他自認為帥得超級無敵、世界霹靂、所向披靡的頭發,順道送上一記迷人的笑。「媽媽早安。」

「早安。」隨便瞟了一眼,又繼續將手中的三明治完成。

哇!今天是鮪魚三明治耶,他最愛吃的……咦,不對!有志氣的男生是不會被食物收買的,他沒忘記母親的「藐視」。

「媽媽,你沒有覺得很開心、很榮幸嗎?」

「開心什麼?榮幸在哪里?」

童朝旭氣呼呼的道︰「因為你生了個很帥、很迷人的兒子!」

「噗!」差點被入口的豆漿嗆死,然後用看智障兒童的眼神望去。「童朝旭,你今天吃錯藥了是不是?」

什麼態度啊!「媽媽真不識貨!人家我們班的女生都很喜歡我,我已經收到好多封情書了哦!」

原來如此啊!真是人小表大!

「少自戀了,童朝旭。你爸爸比你帥上N倍,我會稀罕你的小小‘姿色’?」紀沛陽在她心中,永遠是最美好的,連兒子都休想掠美。

董朝旭小小的呆了一下。這是媽媽第一次這麼自然地談起爸爸的事哦!

「吹牛人人都會。」

「哼,年幼無知的小表,不和你計較。」

「我也不想和很難養的女生說話。」

我雄心萬丈,不打算加入孔老夫子論定的難養之列……

沛陽也說過類似的話,對吧?父子就是父子,這小小俊顏的神采、口氣,多像當時的他啊!

她會心地笑了。「小表!你得爭氣點,別丟了你爸爸的臉。」

如果可以,他還真希望有爸爸的臉可丟呢,問題是,他連爸爸是誰都不知道。

偷偷藏起渴求,他揚起笑。「我上學了。」

「咦?時間還早嘛!」

童朝旭跳下椅子。「我慢慢散步。」

「等等!」童采寧匆匆將兩個三明治和鮮女乃放進塑膠袋中口「這個帶去學校吃。」

「噢。」童朝旭乖乖地接過,出門去了。

看著手中的袋子,他覺得有些好笑。這個媽媽老是忘了她養的是兒子,拿他當豬來養。

一開始是些慘到不能入口的食物,再來「品質」上有改善了,卻開始企圖撐死他,所以有的時候他會覺得他和媽媽能活到現在,老天爺真是太善待他們母子了。

走啊走的,經過小鮑園,瞥見一個熟悉的人影,他停住步伐,為了證實不是他眼花,還用力眨了兩下眼楮,確定沒看錯後,他興奮地喊出聲來,開心地奔了過去。「叔叔、叔叔!你怎麼會在這里?」

紀沛陽幽幽回神,看向眼前的小俊容。「你——」他訝然。「你住這附近?」

「對呀!」童朝旭猛點頭。「我很想叔叔哦!」

他輕扯唇角。「想染指我的女兒多一點吧?」

童朝旭笑笑,沒否認,自動自發地在他旁邊坐下。

「我禮物送出去了哦,媽媽好開心呢,還給我親親哦!那叔叔呢?」

他神情一黯,垂下眼瞼。「沒有。」

「為什麼?」

「送不出去。以前,是不曉得她在哪里,現在,知道了她的消息,卻沒資格,也沒勇氣送了。」

「好復雜哦!」大人的事,果然不是小孩能理解的。「她不喜歡你了嗎?」

「也許吧!她是我最喜歡,也最重視的女生,可是現在,她已經找到更喜歡的男生了,雖然,那並不代表不再喜歡我,可是卻不能像以前那樣了,你懂嗎?」

「就是說……她現在喜歡別人比喜歡你多一點點,所以你禮物就不敢送了?」

「也可以這麼說吧!」他也不曉得自己為什麼要對一個孩子講這麼多,也許,是他下意識里知道,這孩子能懂他的心情,也或許,他們有緣吧!

「可是你還是像以前一樣喜歡她呀!那就把她搶回來嘛!反正她以前很喜歡、很喜歡你,現在要再像以前那樣,喜歡你比那個人多也不是不可能,干什麼一個人在這里傷心?她又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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