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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冤家是偶像 第4頁

作者︰凌淑芬

「來,我扶你下床。」瑞克好心巴結她。

「啊!」地彈跳起來,一個箭步沖向門口的老爹︰「別讓這個人接近我三公尺遠,求求你們,把這串里肌肉掛擺得離我越遠越好。」

瑞克又好氣又好笑。

「嘿,我們起碼要共同生活三個月,你不覺得應該建立和平相處的共識嗎?」他企圖以最無辜的眼神爭取同情票。七年不見,這丫頭居然遠視他如蛇蠍,實在太傷他的心了。

芳菲甚至連正眼也拒絕瞄他一下。

「爸,何謂‘與我們共同生活三個月’?他在開玩笑,對吧?」她問得心驚膽趙爸爸的好好先生胸襟又發作了。「不對,瑞克和他媽媽搬離咱們社區起碼七年,難得今夏回國度假時與咱們重逢,我們當然應該一盡地主之誼呀!好歹你們也算青梅竹馬……」

「你瘋了,誰跟他青梅竹馬!」芳菲打死不認帳。「媽,你還記得吧!算命仙說過我和屬豬的人八字不合,我和他根本無法居處在相同的屋檐下。」

「那個算命仙胡說八道啦!」趙媽媽灑月兌地揮了揮手。「他不也說你這輩子沒什麼驚人藝業嗎?那你跳級讀到大三應該怎麼說?」

「那不一樣呀!你們忘了他小時候最喜歡欺負我?」她控訴道。

「嘿,菲菲,你該不會把那些陳年舊事記牢了足足七年吧?」瑞克撇著嘴巴。千萬不能笑出來,否則一切前功盡棄。

「你──」她甫才吐出一個字,立刻把牙關咬緊。無論如何不能和這痞子說話,如此一來命運之神或許會誤以為他們倆真的很陌生,軌不會議噩運降臨在她的頭上。「媽,爸,不管,反正我誓死反對他搬進來。這家伙年收入起碼上千萬美金。即使連住一個月的凱悅總統套房也沒問題,何必屈就于咱們家里窄小的客房三個月耶!開玩笑,她才不要連續倒楣三個月。而且同學已經發現她和國際巨星瑞克•吉爾柏是舊識,如果再讓他住進家里,接下來趙宅還有寧日嗎?

「賭吧!」家庭的主要仲裁人發言了。

「賭?」「唔?」四雙眼楮對準趙方祺。

「你們倆到地下室賽一局撞球。老姊若贏了,瑞克必須走人︰反之就讓他搬進來住,誰都不準有怨言。」趙方祺一臉天下無難事的安靜神態,彷佛萬事皆難不倒他。

「才不呢!這是我家。我當然有權決定是否要讓外人住進來,干嘛和他賭?」她的腳丫子頓了頓地板,強調自己的主權性。自何時起,主人連選擇客人的權利也喪失了?

「隨便你。不賭者,視同放棄。」趙方祺絲毫不為所動。

芳菲氣得牙癢癢。這個忘恩負義的老小表!

好吧!賭就賭,誰怕誰?雖然她並不了解里肌肉的撞球技術如何,但她的球技可是高桿爸爸一手教出來的,目前為止所向被靡,唯有師父和師弟趙方祺稍微有點拚頭,其他不自量力的挑戰者只有甘拜下風的分。

「里肌肉,你敢不敢……呃,小弟,你問問看里肌肉有沒有膽子下場比一周?」她拒絕直接與他交談,以免引來無可避免的禍事。

「Sure!」瑞克永遠掛著燦爛的笑容。

「好,大伙兒下樓吧!早死早超生。」趙方祺統率著自己人馬,浩浩蕩蕩邁向地下一樓的娛樂間。

這票家人越來越復雜難搞了,看來他這個「一家之主」日後可得多多照看著,省得又起糾紛。

「汪!」阿浩哀怨地跟在小主人後頭,擔任他忠心耿耿的左右護法。它好餓,不曉得還要等多久才有晚餐可吃。

第二章

趙家地下室佔地四十坪,與每一樓的單層表面等長等寬。良好的空調設備將陰森森的濕氣送諸地表,還給主人們一個可資利用的空間。趙家的視听房間、撞球間和雜物室盡皆規劃在地下室內,平時作為家人的休閑娛樂場所。以四口之家住進這地上兩層、地下一層的透天洋房,其實稍嫌空曠了點,但他們一家人崇拜大空間,因此住起來格外痛快。

趙家所在的社區系由六年前的「空間社區」改建而成。當時社區內的住戶與建築公司合資,將眷村形態的舊式社區翻修成現代化的都會公寓,兩棟十二層高的電梯華廈替社區增添了鮮明的文明氣息,而其他自資翻建的住戶則選擇以較為人性化的透天厝洋房做為定居的地所。趙家老爸老媽便是獨間獨棟的愛護者之一。

當新興的「空間社區」整合完畢,居民們有鑒于新屋就該有新氣象,因此會同了算筆劃、合風水的大仙,偕力為社區選定一個融合了吉祥、好轉、好記、平安、團結、愛國、遵守交通規則、小孩回家幫忙洗碗……諸多優點,同時既「新潮」又「流行」的好名字──「光明新村」!

阿拉保佑,簡直挫斃了。她寧可換回原來的「空間社區」也好過現在的「光明新村」。

沖著這個笨名字她姊弟倆差點就要求老爸老媽遷離大本營。

但,事過境遷也好,起碼新鮮景物可以讓她月兌離童年的夢魘!,那個最喜歡欺負她的里肌肉。

昔日的里肌肉原名叫做「余瑞克」,小名「Ricky」,直譯為「李奇」或「里肌肉」,不過當然只有她使用後面的譯名。余媽媽具有二分之一的法國血統,兩瑞克的生父則是純種的美國人,因此他體內具備的東方血統只剩四分之一,在外觀上除了眼珠的顏色稍深之外,金發、白膚、身材高的他看起來就像個百分之百的外國仔。母子倆是空間社區的資深住戶。

芳菲永遠記得這個長她七歲的洋鬼子曾經如何對待自己。

從她五歲開始,十二歲的瑞克就展現他邪惡的本質,比如說︰在牛女乃里泡進半包鹽巴騙她喝,還恐嚇她如果沒有全喝完,雷公會打出閃電劈死浪費食物的小孩︰或者抓一堆蜘蛛、蟑螂嚇得她口吐白沫︰直到她年紀稍長進入小學就讀,這個念高中的痞子更變本加厲地虐待她,若非蓄意扯痛她的辮子,就是把她辛辛苦苦寫好的生字本撕下來摺紙飛機。

若是大伙兒以為里肌肉盡避自己愛欺負她,卻不許其他小毛頭找她麻煩,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偶爾他心情煩、沒空理睬她時,居然還會指定幾名小表們代為完成「每日一捉弄」的神聖惡行,整得她嗤哇亂叫。

她印象最深的一次是,里肌肉假意求和,把她騙到社區內繪聲繪影的鬼屋,並且將她反鎖在里面。三個小時後,當大人們找到她時,小女生已經嚇得神智不清,足足在醫院里住了三天才穩定下來,事後又歷經了一個多月的收驚伏妖,而這痞子裝模作樣的,事發當時還眼巴巴跟著大人們一起搜尋她,其後又呼天搶地的,直罵自己該死、行事太過粗心,才會「誤」將小妹妹忘置在廢屋里。大人們發覺他的」誠心」可憫,當然不好再苛責他大多!

表屋意外帶給芳菲一項終生影響──她再也不敢單獨待在屋舍里,即使自己家宅也一樣。

總而言之,區區「惡作劇」,三個字已不足以形容里肌肉的劣行劣跡,里肌肉就是天生的壞胚子,她簡直憎恨他入骨!

悲慘的童年,在小弟滿二歲那年才有改善,當時趙方祺學會了拿起小竹棒追打欺負姊姊的壞蛋,從此她的人生才開始增添一點色彩,並且將趙方祺視為英雄偶像,至死崇拜到底。

她十二歲那年,余媽媽終于和遠在美國的丈夫復和,決定帶著兒子飛過去一家團圓,當時芳菲差點激動得哭出來。每家大人都以為她舍不得里肌肉,畢竟他們倆從小「玩」到大,感情親密得不得了。只有她才曉得自己是如釋重負,生命終于出現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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