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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那一天 第12頁

作者︰凱琍

他從背後抱住她。「很多年以後,當你想起我的時候,會是開心還是難過?」

「我會祝福。我希望你遇到更好的人,希望你事業成功、身體健康、生活順利。」她微笑得很滿足。「只要自己喜歡的人能快樂,我放棄得就有價值。」

他是個好人,她也是個好人,兩人都沒有錯,只是不適合,為何要傷心難過?根本就不需要這樣,反而要更激勵彼此,一定要把握自己的人生,打造出一片天。

他更緊緊抱住她,在她黑色的短發中呼吸,就快不能喘氣,就快要心痛到粉碎。

「你很聰明,念書和工作都難不倒你,我只是怕你太任性太霸道,把一些好女生嚇跑了,你笑起來很好看,你該多笑一點,愛上你的人都會想要看到你笑。」

「好、好……我都听你的。」他不允許自己愁眉苦臉,盡避相聚的日子已經不多,為了她這番話,他要盡量笑給她看。

夕陽西下的這一刻。他們在彼此眼中看到最後一抹彩霞,緊接而來的將是無邊無際的黑夜,但那祝福就像夜空星辰,讓人抬頭看了就溫暖一笑,至少還有個願望可寄托,希望那個人過得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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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永潔對哥哥的初戀不再深入研究,她變得很忙碌,因為在出國前,她也談了一場戀愛,對象是她以前畫室的老師。當然這場戀情注定夭折,但無所謂,她也不想要什麼結果。

每天早上,林憶珊都會坐在鋼琴前當模特兒一小時,這是她唯一能放空自己的時候,最近有太多情緒起伏,讓她格外珍惜這平靜時光。

趙永潔畫了十多張,終于有了最後定案,決定用油畫來表現,在她眼中,林憶珊不是美女卻很耐看,有種越陳越香的氣質,難怪哥哥會深深被吸引。

一小時很快就要結束,趙永潔放下畫筆問︰「珊珊,你不會太難過吧?」她對林憶珊的稱呼進化成了珊珊,這樣比較麻吉。

「難過什麼?」林憶珊呆了一下才回答,她在當模特兒的時候通常腦筋轉得比較慢。

「暑假一結束,我們就要分開啦!」時間過得真快,只剩十天了,樂天的她也開始有點傷感。

趟永潔和哥哥已申請好學校,雖然學校和科系都不同,一個念企管、一個念藝術,但日後他們生活的地方就是紐約,就是另一個國度。紐約的豪宅內一樣有管家、司機,廚師和佣人,爸媽也常飛去紐約做生意,對他們來說其實沒有太大變化,只是台灣的一切人事物,以後只能偶爾回來看看了。

「小姐你去念書是好事,我替你高興。」林憶珊也曾幻想過,如果自己是千金小姐,就可以出國深造、可以學琴學畫,但那終究不是她的人生,她還是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吧。

就知道這位模範生不會輕易流露情感,趙永潔內心嘆口氣,拿出筆記本和鋼筆。「珊珊,你的email信箱給我好不好?我以後就可以跟你聯絡,把我的作品寄給你看。」

「好。」林憶珊寫下她的信箱,卻又追加了句。「不過我很少上網,可能很久才會回信。」

「為什麼?」趙永潔以為她很忙,沒空上網。

「我只有去學校才能上網。」

「不會吧?你家沒電腦?」趙永潔實在無法相信,這年頭誰家會沒電腦?在她想象中,每個人都應該有手機、電腦和汽車,台灣錢不是淹腳目嗎?

「沒有。」林憶珊老實回答,這根本說謊不得。

目瞪口呆片刻後,趙永潔合上打開太久的嘴巴,咳嗽幾聲掩飾尷尬。「那……我這台給你好了。」

「不用,謝謝。」

「我們不是朋友嗎?送個小禮物又不會怎樣!」趙永潔心想一台電腦又沒多少錢,她到紐約買一台新款的也不錯。

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頂級電腦都不當一回事,林憶珊苦笑一下。「可是我沒辦法給你什麼回禮,所以還是不用了。」

「你做我的模特兒不就好了?」

「真的不用了。」

「唉……你好固執。」趙永潔不得不放棄,通常都是別人屈服于她,這種經驗可不多。

林憶珊不是固執,只是還有點自尊,無法這麼快就丟棄,就像她對趙永倫一樣,她不願在他出國後痴等他的音訊,直到越來越少、相隔越來越久,才終于無奈地放棄。所以她選擇驕傲的姿態,讓一切終止在最美的時候,或許日後他想起她來,還能有種甜蜜的懷念。

無論如何,趙永潔特別交代︰「答應我,絕對不能跟我斷了連絡,不然我會翻臉的喔!」

「我答應你。」林憶珊鄭重允諾。

「至于你跟我哥,還是會保持聯絡吧?」趙永潔早看出他們的地下戀情,只是口頭上沒說破。

「我想沒那個必要。」

「唉……所謂夏日之戀,只能存在于夏日,到了秋天就要枯萎,我不願親眼看到,干脆瀟灑離開。」趙永潔忽然像個詩人。她原本就才氣洋溢,踫上戀愛更靈感泉涌。

「你說得沒錯。」林憶珊不能同意她更多,年少時的愛情就像彩虹,正因為短暫所以珍貴。

「我們真是難姊難妹,來,Givemefive!」兩人頗有默契的擊個掌,相視一笑。

林憶珊再次感到世事難料,她居然跟大小姐做了朋友,還跟大少爺談了戀愛,多不可思議,她不會忘記十七歲這年,她曾經距離幸福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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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明明就這麼長,戀愛卻是這麼短,夏天還沒結束,陽光依然燦爛,就已走到告別的場景。

最後一夜,趙永倫開車送林憶珊到她家巷子口,手表上指著九點半,所以還有三十分鐘,一切都在倒數,有如沙漏般流去的時光啊。

「我明天就要出國了。」他打破沉默,說出一個彼此都無法改變的事實。

「嗯……」她知道,她什麼都知道,因此她什麼都不能說、也不能做。憑她能留住他嗎?留住了他又能怎樣?不過是痴心妄想,何必,何必。

「這給你。」他準備了一個禮物,看起來體積不小,當她打開一看,竟是他桌上那台筆記型電腦!

「我不能收。」這台電腦一定所費不皆,對他來說更是非常重要的私人物品,她不能收為已有,也不想往後看到電腦就想到他。這種送禮方式太狡猾,他根本就是要她忘不了他。

他早知她會拒絕,但他不肯退讓,至少他要為她做點什麼。「我堅持,你一定要收下,而且在我們下次見面時,希望你能讓我刮目相看。」

他的激將法立刻讓她豎起武裝,抬起頭說︰「我明白了,我收下就是,但我們不能再有聯絡。」

「寫封信也不行嗎?」他無法說斷就斷,難道做不成情人,就連偶爾關心也是打擾?

「我要專心念書,要考上好學校,還要做一番事業讓你刮目相看,我沒時間給你寫信。」

她總是如此理智而冷靜,于是他放心了,她不會哭得像個淚人兒,她會認真生活、專心念書,她的堅強就是這麼讓他心疼。「答應我,你會好好的。」

「這還用說,我會過得很好,甚至比你更好。」她在虛張聲勢,她在自欺欺人,但不這樣的話,難道要她淚眼相送、欲走還留嗎?

他微笑看著她,伸出手抱住她,嗓音已經哽咽。「我相信、我相信……」他怎會不懂她?雖然只有兩個月的相處,卻像過了很久很久,在彼此心中刻下最深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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