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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遇 第8頁

作者︰金萱

「你說得對,人鬼殊途,在一切都還來得及前,我該懸崖勒馬。」

「我必須說,我真的很高興听你這麼說。」

沉默了一會兒,言筆深吸口氣,猶如終于放下肩膀上的重擔一樣。

「好了,我該走了。」

「你要走去哪兒?」

「回家睡覺吧。」

為了這事,他已經連續幾天都沒睡好。

「回家睡覺?回家睡覺?」

言墨以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重復他的話,緩緩地從座椅上站了起來,不懷好意的走向他。

言筆心中警鈴倏然大作,他二話不說轉身就走,但來不及了,言墨已快他一步的來到他面前,同時擋住他的去路。

「老大,不好意思,我發現我的耳朵好像出了點問題,你剛剛說要回家做什麼,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遍?」言墨皮笑肉不笑的問。

為了家里和自己的公司,近來他猶如兩頭燒的蠟燭差點沒忙死,身為言家老大的他不管事也就罷了,竟然還敢這樣大搖大擺的在他這個已經將近連續一個月,每天只睡三小時不到的人面前說要回家睡覺!

他倒要看看,他有膽說一次,有沒有膽子說第二次?

扁看他臉上咬牙切齒的表情,言筆便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麼。

「嘿嘿。」

他先是傻笑兩聲,繼而突然出腿攻向言墨的下盤,企圖將他絆倒再月兌逃,但言墨又豈是省油的燈,以一個跳躍便輕巧的避開他首波的攻擊,同時反擊。

頓時,兩兄弟的拳頭你來我往,誰也不讓誰,誰也沒留情的使盡渾身解數,只想將對方撂倒。

可惜的是,從小打到大,而且又從小便勢均力敵的兩人,通常一對上手,除非兩人一起累倒喊不行之外,通常沒有第二種結局。

所以到最後,兩人都如願的睡了一場,只不過是癱在言墨辦公室的地板上睡。

第四章

言筆之所以能在同期生中出類拔萃的成為有史以來,在最短任期中便升到組長的警官,除了他在工作表現上彪炳輝煌之外,果斷、勇往直前的性格也替他加分不少。

所以當他決定了一件事之後,便絕不會再為它浪費一丁點時間,而雍小歡之事則再度證明了這一點。

日子在他每天上班辦案,下班睡覺中又過了幾天。

這一天,在他下班前十分鐘接到命令,說在林森北路上的一家KTV內傳出槍響,要他前去了解詳情。

「走吧。」柯森同情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兩人一起趕到事發現場。

KTV外圍了一大群好奇的民眾,言筆和柯森穿過封鎖線,走過KTV大廳。廳內除了幾名正在做筆錄的員警和工作人員外,還有幾個與案情有關前來消費的顧客,而言筆一眼就看見了她,雍小歡。因為一見他出現她半透明的身形便迫不及待的朝他飄來。他也看見了雍沁歡。

「言大哥……」

「老柯,你到那邊看看,我去那邊。」言筆對伙伴柯森說,不等他回答已率先邁步走開。雍小歡飄浮的身形緊跟著他。

「你們倆怎麼也在場?」遠離所有人耳目,言筆轉身開口問。

「沁歡跟朋友來唱歌。」

「然後呢?不巧遇見槍擊案件,還是她根本就在這場槍擊案件之中?」

雍小歡張口欲言,卻被他伸手打斷。

「你先別說,讓我來猜一猜。」一頓,他連思考一秒的時間也沒,即道︰「她也在這件槍擊案件中?」

「開槍的是沁歡朋友的朋友,她根本就不知道他們身上有槍……」

言筆伸手要她暫停一下。「整件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一開始那幾個男的就覺得帶我們進包廂的服務小姐很漂亮,他們以點餐、點酒的方式不斷將服務小姐叫進來,以給小費的方式吃人家豆腐。我看得出那服務小姐不喜歡他們的舉動,所以在一次他們過分的逗弄她,擋在門前不讓她出去後,前來服務的人員就變成了男生。」

「說下去。」

「他們很不高興,叫那男生去把服務小姐叫來,那男生沒理他們……」

「所以他們就拿槍對準他?」

雍小歡點頭。

「該死!」言筆忍不住的詛咒。

「他們喝太多酒了,直到響亮的槍聲響起,才驀然驚覺自己做了什麼。他們一個個爭先恐後的奪門而去,只剩下醉醺醺的沁歡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的繼續喝她的酒。

「她真是個麻煩的家伙!」

「言大哥,怎麼辦?如果爸爸知道沁歡這次竟然卷進了殺人案里,一定會很生氣、很生氣的。」她不知所措的盯著他。

「換做是我,我大概會被氣死。」言筆毫無同情心的說。

「不,不是的,你不知道……」

「你這邊有沒有查到什麼?」柯森倏然出現在雍小歡身後朝言筆問。

她立刻噤口。

「沒有,你那邊的情況呢?」言筆瞄了她一眼後,對他說。

「剛剛醫院傳來被害者已不治,確定身亡的消息。」

「該死!」言筆詛咒出聲,深吸一口氣。「現場搜證呢?」

「搜證工作都已經做完了,現在只要回局里把錄影帶里那群在逃嫌犯找出來,再捉拿到案,一個個對證,就可以知道凶手是誰了。只不過……」柯森突然欲言又止。

「只不過怎樣?」言筆問。

「嫌犯中有一個不怎麼好辦的人物。」柯森嘆口氣。

「雍沁歡。」言筆將她的名字說出。

「沁歡不是凶手,人不是她殺的,這件事跟她一點關系都沒有,真的。」雍小歡忍不住在一旁替姐姐申辯。「言大哥……」

「這件事我會處理。」言筆打斷她道。

「你要辦這件案子?」柯森愕然的看著他,上一件案子的報告他們今天早上才交出去耶,就不能休個一兩天嗎?」我可不可以拒絕這件差事?」他苦著一張臉。

「可以。」言筆面無表情的回答。

「我開玩笑的啦。」想也知道不可能。「不過丑話先說在前頭,你可以叫我去追緝嫌犯,也可以叫我寫那煩死人的報告,但是千萬不要叫我去面對那個姓雍的立委,否則我可會跟你翻臉喔。」

「我會親自應付他。」

「那最好,你知道那種人最會拿頭頂上的帽于壓人,我已經不是很高了,被他一壓不死也半條命,所以……」他聳了聳肩,一切盡在不言中。

「走吧,我們回警局。」

***

雍正英五十歲,身材高壯,頭發花白。身處政治圈多年的立委眉宇之間有著深刻的皺紋,不怒自威。此刻的他表情嚴厲,雙唇緊抿成一直線。

「你說不能放人是什麼意思?」

「令媛不只在命案現場,和其余在逃嫌犯還是朋友,所以在真正的殺人凶手找到之前,警方不能放人。」

「你們有證據證明人是小女殺的嗎?」

「沒有。」

「那你們憑什麼逮捕她?又憑什麼不讓她交保?難道警政單位一向都是這樣在辦事,沒有任何證據就憑‘懷疑’便隨便捉人、關人?如果真是這樣……」

「如果令媛有吸毒呢,警方是不是可以以違反煙毒條例法將她拘禁?」言筆打斷他道。

雍正英愕然的瞪著他,接著瞼色一沉,怒然低吼,「你們局長呢?我要見你們局長。」

「這件案子的負責人是我。」

「我說,我要見你們局長!」

言筆突然全身放松的靠向椅背,玩著手中的原子筆,一副氣定神閑、見多識廣的樣子,完全沒準備起身去叫人。

「雍先生,我想你有點搞錯了,這里是警察局不是立法院。」

雍正英頸上青筋乍現,言筆不為所動的看著他。

「你叫什麼名字?」

「如果你想請我吃飯,我可能會告訴你我很忙,沒空。」言筆面不改色的說,不讓他有機會開口,便又繼續道︰「雍先生貴為立法委員,我想你應該听過一句話,齊家,治國,平天下。在你忙于治國的同時,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令媛進警察局猶如進自家廚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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