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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戀公式 第11頁

作者︰惜之

「听到沒有,我佷女說我比你聰明。」辛穗驕傲得尾巴都要翹起來。

「她還小,不懂事。」意外地,小庭到現在仍安坐在他腿上,沒有滑落跡象——在她批評過他的聰明度指數之後。

低下頭,他從脖子上取下一條水晶項鏈,掛在小庭身上。

「你給我故事書,我給你這個,我們交換。」不習慣對別人好,他硬要用交換這借口來掩飾。

「真大方耶,你從來都沒送過東西給我。不公平!」辛穗哇哇大叫起來。

「你要什麼,說!」他側臉一問,辛穗反而安靜下來。「我想過,你最需要的禮物,是腦漿五百毫升,可是我身邊沒存貨。」

「谷紹鐘,你欺人太甚!」說著,她的手就要掐上他的脖子。

「阿姨,你不要亂欺負人。」小庭伸手抱住他的脖子,不準辛穗動手動腳。接著,她模模身上的水晶,驟下決定說︰「叔叔,等你變聰明,我就嫁給你。」

「小庭變心,你以前說要嫁給白馬王子的。」新世代年輕人變心比變臉快。

「叔叔就是王子啊!」她理所當然回應辛穗的話。

「不行、不行,這個叔叔是我的,你不能和我搶。」辛穗說得似真似假,兩只手也圈上紹鐘的脖子。

一大一小兩個女人擠在他胸前搶老公,搶得他顏面神經麻痹癥病發,拉扯出一個大大笑容。

只不過兩個女人都忙著搶男人,沒人注意到。

「不對,他沒送你東西,他只送我東西。」小庭見色忘「姨」。

辛穗搶不過幼齒的,一手點著他的胸口說︰「快!你告訴這個小表,說你不喜歡老少配,說你的道德不準你摧殘民族幼苗,說你喜歡我這種成熟女人。」

她的動作落入甫自餐廳走出的表嫂眼里。

「阿穗,你怎麼對頭家那麼凶?」她走過來,一手一個,把兩人都從他身上提開。「老板,不好意思,這兩個姨佷就是這樣,成天吵吵鬧鬧。別理她們,我們去吃飯,阿穗她阿姨、姨丈、表哥都在飯廳等我們。」

一點頭,他適應不來鄉下人的純樸熱情,臉又僵回原位。

「走吧!老公。」辛穗對著佷女一挑眉,勾起他的左臂,小庭也不示弱的回瞪阿姨一眼,牽起他的右手。「老公,這里是我家,不是她家,我帶你去吃飯。」

就這樣,他一左一右讓兩個「嬌妻』踫到飯桌上。

餐桌上大魚大肉,青菜全是自己前院的時鮮菜,下鍋兩三下,不用肉絲不用豬油,光吃新鮮滋味就值回票價。

「頭家,你這次來,要不要多住幾天,讓我們好好招待。」表哥出聲招呼。

他沒答,辛穗搶著幫他回話。「他要住七八天,和我一起回台北。」

「這幾天叫阿穩帶你四處走走,你們都市空氣環境,不比我們鄉下,住上幾天,你會上癮。阿穗,招呼頭家吃東西,不要客氣哦!都是自己家生產的東西。」

辛穗夾一筷子的萊,放到他碗里。「很好吃哦!試試看。」

「這是……」他猶豫地看著碗里那幾團橢圓形物。

「這是雞蘭佛,我不是早就告訴過你,麥片、九層塔加麻油,大火炒過味道一級棒。」在他們初相識時,那天他的惡劣沒欺倒她,今天到底有了機會教她欺侮。

「公雞去勢後,會長得又肥又大,所以,小雞買來養幾天,就會先幫它們閹割。老板,試試看,你會欲罷不能的。」

瞄瞄坐在他左手邊的小庭,她惡作劇地湊近他耳邊說︰「吃蛋補蛋,吃丸補X丸,你不多吃點,將來怎麼應付你的『少年妻』?」

瞪她一眼,谷紹鐘不示弱地吃進一口,瞬地,麻油和九層塔的香味充斥在口中。

好吃!他連連吃了好幾個。

「老板,你吃掉了一群母雞的幸福。」辛穗再度對他耳語。

他不說話,桌腳下,他的腿壓在她腿上,教她動彈不得。

「不可以生氣哦!我們說好的。」她低聲警告。

誰管你?他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眼。

「恁厝有所在困嗎?阿程、阿靖、阿勤不是攏返來厝里,要叫伊來住阮兜否?」姨丈用台語問辛穗。

「免啦!伊同阮住一間就好啊。」辛穩回答得順口,沒想起不安處,直到阿姨怪叫一聲。

「你講啥米?你是還未嫁罔的查某團仔,耐可行和查甫人困一間房?」阿姨筷子月兌手,一臉鐵青,這年頭年輕人……唉……「阿姨,我是特別護士,伊是阮的病人,半眠我擱要起來照顧伊。你放心啦!我房間門不會關,而且伊是病人,沒法度黑白來啦!」尷尬一笑,她感激起他不會說台語。

「對啦!阿穗是護士,那想這恁多,工作攏免做啊。」表嫂出言幫襯。

「是哦!」阿姨點點頭,算是認同媳婦的說法。

「你們在說什麼話,火星語嗎?」他終于發作,在明知道自己正被一群人討論,卻又不知道別人說啥話的情況下。

「是啊!我們在講火星話,我來教你幾句——我是憨大戰。」辛穗一說完,眾人哄堂大笑。從沒被人當小丑耍過,谷紹鐘再忍不住,臉色難堪地站起身︰「謝謝招待,你們請慢用。」接著抓起辛穗的腰,一把將她抱出大門。

「依我看,依兩人喜事近啊!」兩人消失在大家眼中後,姨丈發表他的看法。

「是啊!我就知這個頭家是阿穗的男朋友,那否卡會兩個查甫查某要住同間。」阿姨完全同意老公的看法。

「到時,卡叫小庭做花重。」表嫂也插一腳,在場人全同意這說法。

「不要不要,我要當叔叔的新娘,不要做花重。」小庭一口否決。說完,又低下頭扒她的飯,一顆顆又香又軟的雞蘭佛全入她的碗中。

躺在高高迭起的稻草堆上,草的氣息從被切開的斷睫上散發出來,軟軟的草堆不時扎著人肉,不是太痛,多躺一會兒就會習慣。

幾只尚未找到新窩的小蟲子,在他們身下鳴鳴,卿卿聲唱來初秋涼意,偶爾,蟲子跳上臂間,帶來些微麻癢,手揮過,沒多久它們又來騷擾。還是沒關系,習慣就好了。

人類能夠在這種復雜的環境中存活,最重要的本能就是「習慣」。

有了習慣,再苦的日子,過到最後不用咬牙就能撐下去,有了習慣。很多原本不必要的東西卻佔住了生活的最重要。

而且,習慣最可怕之處就在于它的不知不覺,一天侵入一點點,到最後,人們只好對習慣處處牽就。

就谷紹鐘來講,辛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習慣,她一天入侵他的生活一些,弄到最後,她已經在他的心、他的頭腦子進駐,他卻仍然無所覺。

「笨笨……」兩個字之後,他沒把話接續。

「想告訴我什麼?」辛穗挪挪位置靠近他,入秋了,寒氣漸重。

「你的生活環境很有意思。」

「是嗎?我並不覺得,大概是你第一次接觸,而我已經習以為常。」又是一個習慣定論。「你喜歡我爸媽和弟弟嗎?」

「說說你的家人。」

「我爸爸是慈父、我媽是慈母,雖然他們不嚴格,但是孩子們並沒因此變壞。我的弟弟個個上進,至少比起我這個姐姐,都要好上很多。」

「你和他們差距很多。」他的評論中肯。

「差距?你指哪方面,身高嗎?當然!我是早產兒,先天不良,後天怎麼補都救不回來。听媽媽說,我剛生下來的時候,肚皮很薄。連腸子蠕動都看得清楚,那時以為養不活了,可是爸爸堅持要我長大,因為我是我們家的第一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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