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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真命總裁 第5頁

作者︰洪穎

林旭懷閉了閉雙眼,有種無力感。

「我在妳心里的重量,恐怕連只貓都不如!」

「老板,你知道不是這樣的……」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了。反正我幫妳把貓咪順便帶回來了,人跟貓妳都見了,這樣應該可以了吧?妳要走可以走了。

對了,如果妳不把咭娜跟牠的寶寶帶走,我會幫牠們找新的主人。至于妳種的花草,妳沒辦法處理的話,我也會把它們送人。」

「老板……你為什麼突然這樣?」

「為什麼一答案很簡單,就是我醒了。醒了!妳懂不懂?意思是我不會再繼續當個笨蛋,不會再隨便妳高興來就來、高興走就走了!」林旭懷幾乎要大吼了。

他不明白,她怎能擺出一副無辜受害的樣子?!她怎能用這麼委屈的眼神看著他、拉著他的手?要離開的人是她啊!

「老板,這到底是不是分手的意思?」她在做最後的確認,懷抱著最微弱的期望,想听他說不是、想听他說他只是生氣。

「『分手』可以用在我跟妳身上嗎?情人才會說分手,我跟妳不算情人吧?光是听妳喊我,就知道我們不是情人。

我覺得我比較像是旅館老板,妳高興就來我這里住上半個月、一個月,從我這兒賺夠了旅費,妳說走就走。我們這種關系,能算是情人嗎?

我不想再繼續這種關系了,我想結束。」最後一句,林旭懷說得冷漠。

「……我懂了。」白瑞綺低下了頭,心沉了。

她連老板的情人都不是,她只是一個客人、一個雇員。他說了,他想結束。她已經清楚听見了,就該死心。

白瑞綺深呼吸了好幾口氣,再抬頭,凝聚了所有的力氣,才給出一個淺笑,裝出若無其事的模樣,輕快說︰

「老板,既然你不需要我了,我會離開。你放心,我不會糾纏你。咭娜跟寶寶我會帶走,我想把牠們帶回雲林爸爸家。那些花草,我可能沒辦法帶走,如果你真的不相信它們對你身體有幫助,就送人吧!

老板,在離開之前,我最後有個要求,拜托你一定要答應我,好不好?」

他是真的不要她了,所以她想為自己找個「可以繼續呼吸」的理由。這麼多年的盼望,走到這里終于揭曉了答案--他不要她、不……愛她!

她要賭最後一次,賭這段即將無疾而終的愛戀,有個延續,如果眾天神能听見她的祈求……就成全她吧!

「答應妳什麼?」

「今天我們……」

愛情結晶

「爸,我放棄了。」

「他不喜歡妳?」

「我沒有辦法讓他愛上我。」

「開玩笑!追妳的男人排排站的話,都可以繞地球三圈了。」

「老爸,你不要夸張了。地球沒那麼多男人好嗎?」

「妳……真要放棄?努力了那麼多年,妳不後悔?」

「不後悔了。雖然最俊還是失去他,但起碼我得到了一個孩子。」

「孩子?妳懷孕了?未婚懷孕?!」

「爸不喜歡嗎?可是你跟媽還不是……」

「那不一樣好嗎?」

「我不管一不一樣,反正你別想叫我謀殺我的孩子……」

「誰說我要謀殺我的孫子了?!」

「那就好。還有,不準你去找他負責!你要是笨到這種地步,我就逃家。」

「幾個月了?」

「不到半個月。」

「半個月不到怎麼驗得出來?妳確定妳有了?」

「確定。這是我的直覺!」

第三章

又三年。

宴會辦得好不熱鬧,林旭懷的「父親」六十五壽宴,參加的賓客至少百人。以「何家」在商場的地位,這樣的參加人數,算是經過一番過濾了,沒太大交情的,收不到請帖。

林旭懷向來不太參加這類宴會,但礙于是自己甚少開口叫聲「爸」的父親的壽宴,他不來就不夠意思了。雖然這宴會多他一個少他一個,是無所謂的,他還是禮貌性地出席了。

整個何家,就他一個不姓何,雖說他身體里有一半流的是何仲亮的血,但他總覺得自己跟何家是掛不上關系的,他不過是何仲亮不小心在外頭遺落的種子。若不是看在所有何家人對他都好的份上,他才不勉強自己參加這宴會。

「林啊,什麼時候帶個女人回來讓爸瞧瞧?」剛切完蛋糕的何仲亮,親自端來一塊大蛋糕給林旭懷。這是他另外兩個兒女都沒有的榮幸。

「我今天帶來的難道不是女人?你別告訴我你沒看到她,我們剛到的時候,一起去跟你請過安的。」林旭懷拿了蛋糕,用叉子切下一塊,吃了。

「那個不是我想看的女人。」那個袒胸露背,正對其他男人笑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他才沒興趣看。

「可不可以請大人明示,你想看哪類女人?我會留意看看,看到的話,一定把她帶回來讓你瞧瞧。」他斜倚在牆上,皮皮地說著。

「你想氣死我啊!」

「並不想。」他三五口解決了蛋糕,「不要因為旭尉、旭薇婚頭了,就把腦筋動到我身上,你的兩兒一女中,已經有一兒一女結婚,該知足了吧?到目前為止,我還沒婚頭的打算。」

「好、好……我不逼你。既然你想單身,那可不可以回來住?我好無聊喔!你搬出去五年了,不想搬回來嗎?」

「無聊?一個孫子還不夠虐待你啊?我知道了,等會兒我去跟旭尉說,要他跟棻棻再接再厲,多生幾個蘿卜頭陪你。」

「你……我都不曉得怎麼說你了。」何仲亮嘆氣。也許五年前,他就不該答應讓他搬出去的。

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一直在家里住得好好的林,五年前的某天回來,突然就說他買了房子,要搬出去住。

當時,他以為他可能是交了女朋友,不想待在家,誰知道,搬出去五年了,女朋友勒?哼!連個影兒也沒。早知如此,就不給他搬出去了。

以前在家,都覺得這孩子跟這個家有隔閡了,現在他表現得更像是跟這個家無關似的。唉!何仲亮憂心地想著,他對這個兒子的虧欠,能彌補得了嗎?

「那就別說了。」林旭懷毫不客氣將空的蛋糕碟子,還給了何仲亮,說︰「剛剛旭尉、旭薇告訴我,他們必須提早離開,我也想提早離開。」

「不行!你是唯一沒家累的,你留下來陪我!」

「你忘了我今天帶了女人?春宵一刻值千金,何況我花了不只千金,才讓Sandy答應陪我一個晚上,我可不想浪費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不行!我開支票給你好了,就算補償你的損失,你留下來!你們都走了,我一個人對著這一屋子人,不無聊到死才怪。」何仲亮拉住林旭懷的手,死也不放的樣子。

何仲亮隱約覺得,這三年來兒子變了很多,卻不曉得是什麼原因讓他改變了。他實在不喜歡現在這個游戲人間的兒子,以前的他絕不會花錢買女人!

林旭懷猶豫地皺了皺眉頭,看一眼遠處的Sandy,她是當紅的廣告明星,拍過的廣告片不下二十部,以一個二十出頭、出道不滿兩年的模特兒,她的成績是極突出亮眼的。

「……支票不用開了,我留下來。」

瞧她甜美的招牌笑容、彷佛吹彈可破的女敕白肌膚,她確實值得男人花上百萬價碼,只不過……他突然失去了興趣。

雖然他不說,但在他心里,父親比起一刻春宵要來得重要,且值錢多了,而且在他父親這麼緊的拉扯下,他根本走不開。

「這才是我的好兒子!來來來,今天跟你介紹一位世伯,說不定他對你的事業有幫助喔。那位白伯伯老家在雲林,做的是木材進出口生意,你們做家具最需要木材的,對吧?兒子啊,你留下陪老爸,老爸一定不會讓你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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