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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風中 第1頁

作者︰林如是

第一章

曼哈頓多風。

走在街頭,大樓與大樓間空氣深處時而會吹起一道道急躁的風,催得人慌搖,一不留神,就被推亂了步調,人好像在風里飄,形色的廣場,也多吹著一股蕭瑟,充滿季節感,加深一些飄蕩的氣味。灰白的天、高聳人雲的樓牆、陰暗元陽的街道,多少的青春在風里放逐流浪。

「紐約啊……」江曼光喃喃的,接近自言自語。看看手中的字條,再抬頭回望找尋街道的標志。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了哪里。兩天下來,她從中城走到上城,再從上城到下城,然後又由西村到東村,走走停停,起碼走了一百多條街︰雖是初來乍逢,對這個城市卻已有了相識的感覺。

西赫斯頓街。路口有個標志。

她回頭看看,隨便找個地方就坐下來,對照手中的地圖。這個習慣她是在維多利亞城時學來的,那時走在維多利亞城中的街道,每每可以看見三三兩兩的年輕老少自在又懶散地坐在街旁,沒有人會大驚小敝。她先是看得大奇,不知不覺就學了那種懶散。想想,她性格里,也許天生就存在那種沒紀律性。而在這個紐約城,即使她躺在地上,她想,更是沒人會注意。

她喜歡這種感覺。仿佛無政府。阡陌交通,雞犬相聞,而老死不相往來。她攤開地圖。西赫斯頓街……找到了,離她剛離開的華盛頓廣場不遠。穿過百老匯大道,沿著東赫斯頓街一直往前走,再左轉第四大道,叉人三大道,就可以到她要去的東六街。

看起來好復雜。她吸口氣,收起地圖,站起來。幾乎所有各式介紹紐約的旅游書都會善意地勸告只身到這紐約城的旅客,要提高警覺,全副武裝,一副不好惹的悍樣,千萬別露出一臉觀光客的蠢相,免得被欺生了。像她這樣當街翻地圖就不足取,可她倒覺得無所謂。不管在哪里,提高警覺都是必要的,但總還是要先搞清楚自己身在什麼地方吧。

她走得很快,多少有些急。還好,隨身的行李只有一個背包,不算太大的負擔。這兩天她都是步行的,還沒搭過紐約最著名,或者說最惡名昭彰的地下鐵,好幾次,她都走到一半了,可望著那黑壓壓的人口,仿佛無底的黑洞,她實在沒勇氣嘗試。

才幾條街道的距離,地圖上看起來很近,走起來卻很遠。大概是一種意識倦怠。這兩天她走走找找,不知看過了多少公寓,始終找不到合意的;不是太貴,就是太糟糕。她原是屬意蘇荷,但蘇荷這些年的房價經過炒作,早已不是尋常的窮百姓住得起。遠一點的,皇後、布魯克林區她又不考慮。至于中城、翠貝卡、西村的房租,她看得上眼的也不便宜;上東區那些高級住宅更是不用想了。

「啊!」教人煩透了,她開始覺得很煩躁,她怎麼會這麼沖動、這樣毫無計劃、臨時起意就跑來紐約,如果不是那幀照片……要不然,她現在早就安安分分,舒舒服服地待在東京了。

她不免想起楊耀,想起他那副氣急敗壞的表情。

現在回想起來,那本讓她做了這輩子最莽撞的一次決定的雜志,她連書名都記不清了。只記得雜志內頁那幀跨頁的曼哈頓夜景實在漂亮。那當時的她,就好像被下蠱的教民,內心有一股澎湃,一瞬間什麼都無法思考,眼里只看得到曼哈頓那幢幢輝燦的燈火,仿佛天光。她突然覺得,說不出道理的,想到遠遠的地方,遙迢的紐約,那縹緲遼遠的燈光,就那樣對她召喚。

車六街,XX號。滿是涂邪的暗舊公寓,雜亂的街道。踏上階梯時,她和一個理了一個雞冠頭,中間一撮頭發染成綠色,兩邊耳朵起碼打了十個洞的龐克族擦身而過;她倒沒什麼感覺,只是對五六步開外,坐在破汽車蓋上,那兩三個穿著黑皮衣、斜眼打量她的阿飛頭有些不放心。

要出租的房間在四樓。她走了幾步,攤開雙手打量。

橫寬只有兩條手臂外加一條腿那麼大,縱深則只有五大步長︰窄窄的一間房,一個月要價七百美金。她決定回頭租剛剛在華盛頓廣場敖近看的那間房間。

差不多的價錢,房間不僅大多了,采光也比較好。就這麼決定了。她吁口氣,決定了。

☆☆☆

曼哈頓上空,今天又刮著強勁的風。

似乎不是個適宜搬家的黃道吉日。江曼光提了提裝了幾件簿衣物的背包,仰頭望望還是銀灰色的天空。曼哈頓似乎沒有藍天。

鮑寓前台階上參差地坐了幾個東方面孔的男孩,人手一罐啤酒,歪坐斜躺,懶懶地曬著灰樸的太陽,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說的是日本話,有一種旁若無人的放肆。

「對不起。」江曼光站在台階前,客套地望著他們,請他們挪出一些通路。說的是英語,語氣很理所當然。

坐在最下方的男孩收起他的短腿,改口用英語說︰「新來的?」多少有一絲好奇,出于生物性的自然反應。

江曼光隨口嗯了一聲,從他們讓出的狹窄空間一步一步踩了上去。到了最上頭,被一條裹著破牛仔褲的長腿擋住了去路。

「借過。」她望望長腿的主人,不是紐約街頭慣見的那種怒發沖冠紅藍自綠都有、衣不驚人死不休的前沖龐克。頭發是很正常的東方黑,耳朵和鼻子上也沒有洞,一張臉有菱有角,說不上俊秀,幾乎顯示是那種不慣听從別人命令的一匹狼性格氣質。

他掀掀眼皮,沒有動。江曼光也懶得再溝通,可也不想找麻煩,又說聲失札,便從他身上大步跨過去,用頂開外層的大門,再推開里層的門走進公寓。

罷上了二樓,很不巧便踫上一對由屋里出來的褐發老外。左邊那個灰眼珠的,看見她,立刻堆起笑容,友善地打招呼說︰「晦!以前沒見過你,剛搬來的嗎?」

江曼光應付地點個頭,沒有笑。目光掃過右邊郊個褐眼珠,相對于灰眼珠的友善,褐眼珠顯得酷酷的,不說話。「喔,歡迎!歡迎!」灰眼珠近乎夸張的嘟起一張性感的大嘴,笑眯了眼,熱情又主動他說︰「我叫比爾,這是我的Lover大衛。」轉頭注視他身旁那個褐色眼珠,深情款款且合情脈脈,看著看著竟互相一啄,親吻起來。

他們既然那麼大方,江曼光也不大驚小敝,連眼皮都不眨一下。在維多利亞城時,她早已看慣了情侶當街親吻擁抱,男男愛也沒什麼差別。

「我叫江曼光,住三樓。」她還是沒笑,跟心情無關,就只是不想而已。從到了紐約後至現在,她還沒有扯嘴笑過,不是快不快樂的問題︰她其實沒想過,她覺得這種感覺很好,隨心所欲,不必為了討好誰或顧及任何人的情緒勉強自己堆出一張笑臉,自己就是自己,完完全全是自由的,不跟任何人發生關連,情緒可以獨立,不影響別人,也不會被影響深深有一種解放。

「曼……」比爾很熱情,試著念出她的名字,念了半天,就是發不出那個「光」字的音來,差點咬到了舌頭。他聳個肩,索性自己替她取名字,說︰「你不介意我叫你‘曼’吧。你好,曼,很高興認識你。」

真是熱情,笑容不夠,還加上渾然有勁的握手。大概是因為她平常的態度吧,讓他們對她產生好感。多半的人對同還是有成見,嘴巴說能理解,心里還是有隔閡。江曼光冷眼看待他們的親密,就像她在維多利亞城時冷眼看待那些當從親吻的情侶一般,態度沒什麼差別。她是連「理解」都懶,有誰會需要去「理解」男女愛?同樣基礎的男男愛同樣的天經地義,又為何需要去「理解」?她看男男愛,就像她看男女愛,冷眼的是愛情本身。就因為她這份「冷眼」,神經早被社會環境的異同眼光訓練得敏感的比爾,對她微妙的親近,雖然她並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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