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鴛鴦情書 第1頁

作者︰寄秋

裝瘋賣傻篇寄秋

什麼是序?

餅年前正忙還要寫序,未免有失厚道了,人家過年有年假和年終獎金,我們什麼也沒有,為什麼還要辛辛苦苦的寫序?

多少給我們點甜頭嘗嘗嘛!寫越多書的人獎勵越多,年底清算,這樣寫起序來也比較甘願,不會呼天搶地的叫阿娘。

寫了一百多本書真的擠不出序來,那個狠心的阿絹絹竟然叫秋仔寫陽台的花。

嗚!什麼陽台,只剩下窗戶而已,阿秋仔搬家了,原先的陽台棄而不用,只有一棵不知是橘子還是柳丁的樹還在,其余死的死、丟的丟,早就駕鶴與王母娘娘同居去了。

其實秋家的新家也有陽台,二、三、四樓都有,而秋仔住在三樓,為了貪寬敞把窗戶往外移,陽台成了臥室的一部份,除了外面鐵窗能擺兩、三盆火龍果外,已經沒有陽台了。

不過下一次也許能寫火龍果續集,只要它順利的成長、開花、結果,秋仔一定吃火龍果給大家看。

對了,秋仔的臥室十來坪大,但確實多大秋仔也不清楚,大家一看都說有十來坪,所以就這麼將就了。

而我是個貪心的人,三面牆有兩面半釘了書櫃,另外一面是衣櫃,書櫃是高到頂到天花板那種,筆直落地可裝不少書,可秋仔仍嫌不夠用,另外買了六層書櫃放在房門口,可見秋仔的小說、漫畫書有多泛濫了吧!

再來要說什麼呢,秋仔新買的蘭花嗎?

好像太多了,有點膩。

那個X絹,秋仔真的沒在序中毒人喔!妳不要擔心啦!秋仔絕對不會告訴別人妳是一口氣催三篇序的狠心小編,秋仔會守口如瓶的,人家一定猜不到妳就是那有失厚道的人,秋仔對妳很夠義氣吧!

那篇序記得要幫我寫呀!秋仔我手酸了,不想再寫序,你們就恭禧發財吧!傍秋仔一個小小的紅包過年。

靶激不盡,秋仔要去摘萵苣煮湯了,自家栽的喔!雖然有點營養不良。

楔子

情是流水,

流穿海洋。

愛是烈火,

焚燒碧空。

我心如妳,

牽掛一生。

第一章

「修女女乃女乃,什麼是鴛鴦情書?」鴛鴦可以寫書嗎?好奇怪喔!

望著一張困惑的小臉,眼神變得若有所思的瑪莉薩修女遙望無雲的天空,像在懷念某人似地露出大悲大喜後的慈祥面容。

「那是一個好人寫給修女女乃女乃的信,我們叫它鴛鴦情書。」好久沒听人提起這封書信,大概有五十年了。

「是情人才對,不然怎麼會叫做情書呢?」小女孩的思路十分敏捷,像個小大人。

「呵呵……妳說得對,是修女女乃女乃的情人,不過他也是一個好人。」好得讓她一輩子也忘不了。

「不,他是壞人,很壞很壞的壞人。」修女女乃女乃被騙了。

「咦,小蜜糖為什麼這麼說呢?」她微訝地撫著十歲女孩的發,為她話中的氣憤感到不解。

「我不是小蜜糖,我是沒人要的小甭兒。」她的叔叔伯伯、姑姑阿姨只要錢,他們說她是災星,害死自己的爸爸媽媽。

瑪莉薩修女心疼的擁著她,為她的被迫早熟不忍。「妳不是沒人要,妳是上帝的孩子,我和院里的老師們都很愛妳。」

可憐的孩子呀!小小年紀就要面臨失去雙親的痛苦,還被至親的親人送到育幼院不聞不問,她的心里肯定不好受。

慈惠育幼院是由一群善心社會人士集資興蓋而成,每年固定捐一筆款項救助被社會遺棄的孩子,讓他們得以在天主的懷抱中健康成長。

院長是快七十高齡的瑪莉薩修女,還有幾名年輕的老師幫忙照顧院里的孩童,目前大約有二十來個孩子,平均年齡九歲、十歲左右。

「修女女乃女乃會愛我很久很久嗎?一直到我很老很老的時候。」她不認識上帝,她只知道修女女乃女乃對她很好,會說故事給她听。

「當然會嘍!妳是修女女乃女乃的心肝寶貝,我會陪著妳長大。」每一個小孩都是愛的小孩,他們是天使的化身。

只是她年歲漸漸大了,體力一日不如一日,又有心髒方面的毛病,怕無法實現她小小的心願。

「真的嗎?」她不安地緊捉著她的手,生怕有一天她會消失不見。

「當然是真的,修女女乃女乃不會說謊。」主呀!請賜給我力量,讓我能多陪著這些孩子幾年。

「騙人,妳剛才就說了謊話。」小女孩一臉固執的說道。

她好笑地幫她將長發綁成馬尾,「有嗎?」

「有,妳說妳的情人是好人,可是他明明是壞人一個,妳被他騙了。」修女女乃女乃太笨了。

「怎麼說他是壞人呢?妳又沒見過他。」她不解的反問。

小女孩很生氣的將手扠腰,「因為他沒有陪妳很久很久,還讓妳當了修女女乃女乃,一個人孤零零的想他。」

她知道修女是不能結婚的,一輩子要跟天主在一起。

「這……」她早熟的話語讓瑪莉薩修女有點感傷。

滿頭銀發的她來自荷蘭,隨著父母遠渡重洋離鄉背井到陌生的中國來行商和傳道,當時的她既興奮又惶恐,對一切新鮮的事物都感到好奇。

沒多久她遇上一個學雕玉的小學徒,兩人就算語言不通也交起朋友,比手畫腳的,各用各的方式讓對方明白自己的意思。

那一段時光真的很快樂,他們由雞同鴨講變成一對無所不談的好朋友,融合不同的文化漸漸產生情愫,愛意漸深的無法遏止。

當年中國人思想還十分傳統,對于東西方結合的婚姻相當排斥,他的父母不贊成他和外國人來往,甚至另外為他安排一門婚事逼使他們分開。

可是他們的感情彌堅,不願迫于現實壓力而分手,因此約定在黃浦江頭相會,準備前往香港,也就是所謂的私奔。

沒想到戰爭爆發,他們在港口被蜂擁的人群沖散,從此天涯海角人各兩方,失去了聯絡。

多年以後,她經由紅十字會組織打听到他後來加入軍隊抗日,接著又跟著部隊退守台灣,因此她不辭千里的輾轉來到有他的地方。

可惜命運是喜歡捉弄人的,當她找了十年後終于找到他,她面對的是一座紀念碑,國軍殉難者紀念碑,八二三炮戰發生時他正在大二膽島戍守,一顆炮彈落在他所站的位置。

而他的遺物中只有寄不出去的情書,由他的同僚代為保管,直到那日才交到她手中,遲了將近二十年。

「修女女乃女乃妳不要難過,我會一直一直陪著妳,不像妳的情人那麼壞不要妳。」她們要永遠在一起,等她長大了她要照顧修女女乃女乃。

「傻孩子,他不是不要修女女乃女乃,而是他跟妳的爸爸媽媽一樣到了天堂,他們在天上看著我們,並沒有離開我們。」

死亡是愛情的升華,叫人永遠懷念。

「他也死了?」一想到爸媽冷冰冰的身體,她的表情變冷了。

「人難免一死,不管是誰到最後都會回到天主的懷抱,成為神的子女,這是神對人子的慈悲。」她還小,不懂死亡的意義。

但她錯了。

小女孩是很敏銳的,因為她剛走過父母的雙亡,目睹他們前一刻還笑著跟她揮手,一輛急駛而來的貨車煞車不及,當著她面撞上他們,彈高兩道驚叫的身影。

血像山泉水冒出,迅速染紅柏油路,他們一句遺言也沒留下就這麼走了。

「我才不要當神的孩子,祂會把修女女乃女乃也帶走,留下我一個人,我討厭祂。」倔強的小臉有著強忍的淚水,小手握成拳抗議神的殘忍。

「小痹乖,妳……」唉!她要怎麼解釋人生必經的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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