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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呆小修女 第24頁

作者︰寄秋

此後更是變本加厲,十件有九件禮物被她攔截,厲害得媲美昔日的KGB探員,害他沒臉向好同學說明實情,無奈地一直縱容她的刁蠻。

也不知道報上寫的是真是假,虛虛實實地讓人猜不得準,他們都沒參加過婚禮,怎麼兩人就已經結婚了?!

而小妹身上還穿著修女服,大大的頭版標題就寫著——幸運的執行長夫人,修女新娘。

是該哭還是該笑?認識了二十幾年,竟然不曉得好友是晴天財團的執行長,早知道就跟他借錢不還,看在小妹的份上諒他也不敢討。

「你若不看開只會苦了自己,身為老師不懂得孝順嗎?都二十七歲了還要父母為你急白了發。」簡直不孝。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得損傷。

「爸爸媽媽偏心,他們為什麼不罵小妹下賤,她憑什麼搶我的男人。」她仍然執迷不悟的道。

向山藥生氣了,表情一怒。「玉坦幾時成了你的男人,白日夢作得太夸張了吧!從一開始他就言明只要小妹一人,是自己看不清真相,自以為是地對號入座,你才是可恥得令人心寒。」

「你……你也偏心。」她幽怨地望著窗外,以為已乾的淚水再度滑下。

「是,我偏心,小妹心地光明無私,像塊純淨大地包容你的狹隘自私,是男人都會選她不會選你,誰要娶個心胸狹窄卻當自己是聖人的女人回去供著,你還不夠清高。」他惱了,口不擇言的諷刺著。

「山藥,別再刺激百合了。」像老了五歲的向天時拉拉兒子。

「爸!她不罵不行,老以為自己是太陽,每個人都該繞著她而行,說穿了她不過是借光的月亮,自大得讓人唾棄。」

他心痛呀!

自殺若能扭轉事情,天下人早死了一大半,哪輪得到她惺惺作態地企圖博取同情,又不是搶糖吃的孩子,誰力氣大就搶贏。

也該問問糖果本身要不要被她搶,更何況那是人不是物體,有思想、有意志,並非她想就能得到。

「你……唉!少說一句,她情緒不穩,何必要說些難听的話讓大家都難受。」手心手背都是肉呀!

「她不好過就拉著我們陪她一起痛嗎?自己不懂事還要使性子,真不該救她,讓她一死百了算了。」省得煩心。

「別說氣話了,你和我們一樣舍不得她傷害自己。」百合這孩子就是死心眼。

向山藥無力的抓抓頭發,「我拿她沒轍了,自私自利又自大,根本听不進勸。」

沒見過這麼輸不起的人,瞧人家意築多想得開,既然無法擁有就給予祝福,釋懷的笑容多甜美,只有她死性不改,搶了禮物還要搶人。

「我來和她說說,忙了一夜,你先休息吧。」孩子再大,在他眼中還是孩子,他一樣不忍心。

「不了,我在椅子上躺躺,以免她又做傻事。」一次不成又想死第二次。

「也好。」接著,向天時神情委靡地走到女兒床前,「百合,你要鬧到什麼時候?」

「爸,你叫他回來看我,告訴他,我才是是真正愛他的人。」他一向听爸爸的話,視他為父。

「電話不通聯絡不上,解離和小葵上了台北,應該很快就有消息。你不要那麼鑽牛角尖,你愛他不代表他就得愛你。」小兒女的情事他是插不上手。

原本他也是屬意玉坦和百合湊成一對,奈何他的愛徒只中意虹兒,說來他也倍感意外,怎麼事前一點徵兆也沒有?

以前常听他說喜歡虹兒可沒當真,沒想到他說了十幾年竟然是真心的,一家人忽聞他們結婚的消息時確有措手不及的愕然,現在回想起來是他們疏忽了。

「我愛他愛了好久好久,他怎麼可以不愛我?」她不能接受他不愛她的事實。

他拍拍女兒的手,「同理可證,他也愛虹兒好久好久了,她怎能不被他的痴心感動而愛上他呢!」

「你偏心,虹兒還小哪懂得感情,她有大把青春可以去等待別人。」她才是更正懂感情的人。

「虹兒是小,但玉坦並不小了,他用他的真心去教會她懂感情,而他也等到了他想要的女孩長大,你要他和你一樣等待落空,然後失魂落魄地以自殺了卻殘生嗎?百合。」

「不,我……」她不要他死,她只要他愛她。

「將心比心呀!如果他愛的是你,我無話可說地幫你罵他,可是他自始至終都沒向你表達過一絲愛意,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強求造成他多大的負擔?」很多事不說,不代表看不出來。

仔細一想,玉坦只有看到虹兒才會眼楮發亮、精神抖擻,其他時間像在忍耐,笑得不真切地敷衍大家的問話,有一句沒一句的搭著。

大家都認為他天生不愛多話,溫柔謙雅的微笑是本性,可是一見到報上的照片才知道他是有脾氣的,而且顯然是他們所不認識的那一面,狂暴而陰狠。

現在他倒是憂心起小女兒的處境,不曉得她知不知道玉坦的本性?

「愛情的立足點是雙向交流而非一意孤行,想想你一味的要求人家愛你是否正確,你到底在愛人還是在強索愛,愛應該是成全呀!」

「為什麼他們不成全我,我才是……」懂愛的人。

難得動怒的向天時受不了她的固執,語氣嚴厲起來,「你才是什麼?人家是兩情相悅而你是不死心的第三者,老以為自己是悲劇女主角,全世界都虧欠了你。

「百合,爸爸問你一句,你口口聲聲說愛,這十幾年來你曾為他做過什麼嗎?像燒過一頓飯或是送過一件小禮物,甚至天寒時為他添件冬衣?」

「虹兒她還不是一樣,什麼都沒做。」她的被動是在給他機會。

「因為玉坦愛她,而他不愛你,你才是不懂愛的人,挾愛為名進行勒索。」在情理而言,她是罪犯。

「我……」向百合的臉上出現一絲情感上的掙扎。「我要他親口告訴我,他不愛我。」

「何苦呢!自找難堪而已,他們都結婚了。」講這麼多,她再想不開他也沒辦法了。

「報上寫的我不相信,沒理由他們結婚而我們完全不知情。」她堅決認為那是錯誤報導。

向天時面上一虛,「呃,我……我知道。」

「你知道?!」她激動的一喊。

「他們公證結婚後的第三天,玉坦有打電話知會我一聲。」只是他以為是權宜之計,不讓虹兒真去當了修女。

有了夫妻之名便可行使監護權,畢竟她未滿二十歲,他必須有合法的身份才能從修道院帶回她。

「爸,你為什麼沒告訴我?」情緒大為波動的向百合捶打著床鋪。

一旁休息的向山藥一驚連忙跳起來壓住她的手,她上了藥的手腕又開始滲出血絲。「又不是你結婚干麼要通知你去破壞,玉坦對你的痴纏已痛恨到極點,所以先斬後奏免得看你丑惡的嘴臉。」

「你說他……討厭我……」她無法接受那個「恨」字,她是這麼的愛他。

「如果有一只老是趕不走的母狗咬住他褲管,你想他會不會踹一腳好擺月兌它?」而她比母狗還無自覺。

「老二,你話是不是說重了,哪有說自己妹妹是……」母狗,那他們一家不全是狗。

哭笑不得是向天時此刻的表情。

「不說重話她不會清醒,人家為何不肯光明正大的迎娶小妹,就是怕她輸不起地要死要活,一副被人拋棄的死人相觸霉頭。」

「二哥,你瞧不起我對感情的認真是不是?」愛一個人何錯之有?

「哪里是認真,根本是無理取鬧,我敢用中醫師執照和你打賭,就算你今天死成了,他也不會為你掉一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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