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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撿到高跟鞋 第2頁

作者︰梵朵

「什麼事?」連繽葵順口問著,反正她一向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余,能讓人家開口要她幫忙的事,大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幫我寫情書給嚴棣心!」李綾一鼓作氣說畢。

「喔——」繽葵回了一聲,然後,再用差一點沒被泡面噎死的表情瞪著李綾,「你再說一遍!」

「幫我寫情書給嚴棣心!」李綾說得很慎重其事。

「你神經病。」連繽葵只給了這樣一句。

「你听我說,我知道你有遺傳自你爸爸的文學底子,不像我,作文永遠只有狗屁不通四個字。」李綾的話雖然有點夸張,不過,也有幾分真實性。

「你這話是沒錯啦!」連繽葵這麼一听,還真有點沾沾自喜,要說她哪一點可以比得過李綾的,還就只有拿出文學這兩個字眼。「你聯考的國文好像不到五十分吧?」

「所以羅!這件事得全靠你這位才女了。」李綾一听到連繽葵「舊事重提」,雖然氣得牙癢癢的,不過,為了她將來的幸福著想,她也只得硬是將這口氣咽了下去。

「不行!你想要我寫啊,誰不知道嚴棣心家有錢,就算每天講個十小時的國際長途電話,人家也不眨一眼。」。連繽葵承認,自己迷糊,可還不笨。

「可是,棣心告訴我,他很喜歡寫信,而且,還是要用筆寫的喲!他說,這樣表達情感的是最感情的呢。」

「拜托——他不是學信息的嗎?哪來這麼落伍的閑情?」說歸說,連繽葵頓時也對嚴棣心升起一絲絲的贊許。畢竟,會用傳統書信的人已不多了。

「他學信息是為了將來要繼承他們家的事業,其實,我那棣心可是一個藝術家,有作曲的天份呢!」一談起,李綾的神情瞬間泛著光芒。

就這樣,連繽葵基于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義氣,開始了與嚴棣心一來一往的書信傳遞——

「李綾,你想跟他聊些什麼東西?」開始時,信件內容常是他們倆課余的消遣。

「就說——我很想他,想得人都瘦了好幾公斤……」

「拜托,這用電話說不就行了,一點美感都沒有,難怪你國文老不及格。

這就是連繽葵,只要一加上「非你莫屬」的榮譽,她可是很當回事的來勁兒,身為她好友的李綾自然是模透了她的性子,只不過,唯一要忍受的,就是她那種好不容易「揚眉吐氣」的嘴臉,倒教向來讓人捧在掌心的李綾為之氣結。

不過,李綾的「犧牲」還真有價值,因為,自從與嚴棣心通信以來,李綾總能在電話里听見嚴棣心愈來愈深濃的情感,而他總說︰「綾,等我回來,只有你才是我一生的牽絆……」

「繽葵,這封信又麻煩你了。」其實,李綾不太喜歡這樣子的筆談,她的多此一舉不過是為了留一條線,牽住嚴棣心。

不過,幾次下來,她就不那麼在意了。而連繽葵倒像成了她的秘書,對嚴棣心的來信總是特別真心,一來,或許是想炫耀一下自己的文學底子,二來,她發現嚴棣心的確是個好筆友,在他的信中,除了誠懇之外,還有只能意會的深沈情衷,無可否認的,連繽葵在幾次的筆談中,竟然談出興味了。

「小姐,你也稍微用點心,想想要寫些什麼東西!」連繽葵不明白,為何李綾愈來愈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喂,這寫信不是你的事嗎?我只負責講電話就好了。」李綾總是這麼回答。

「哼!真沒品質的戀愛。」說歸說,然而,連繽葵每次總能不負所托地將信寫得洋洋灑灑,一點都不馬虎。

第1章(1)

而日子久了,說也奇怪,與嚴棣心的書信往返,頓時成了連繽葵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娛樂,她突然習慣了在萬籟俱寂的夜晚,一個人趴在桌前振筆疾書,對著一個她從來沒見過面的男子說著心事。當然,這心事很含蓄,她沒忘記用著李綾的心情,混著她連繽葵的想法,與他談著理性與感性的事物。

在信件的逐步拼湊里,連繽葵的腦海中早對嚴棣心有某種程度的幻想,她覺得能把信寫得這麼好的男子,一定是個集深情與浪漫于一身的典型,而他說,他熱愛作曲,那件事對他有種似創生命,雖然,他之後將擔負嚴家族的龐大企業,但是,能制作一出音樂劇卻是他畢生最大的夢想之一。

「那什麼是你的夢想之一呢?」連繽葵好奇地問著。

「娶你,好好疼你一輩子!」他在回信時,這麼寫著。

?「繽葵——我……我在不知該如何報答你呀!」在收到信的這一晚,李綾顯得對嚴棣心的掏心挖肺感動得幾乎落淚。

「把追你的男孩子分些給我就成啦!」連繽葵雖然仍是一副嘻皮笑臉的模樣,但不知怎地,她的心卻酸不溜丟。

「說真格的,你到底寫些什麼淒美動人的話?」早在前陣子,李綾就已很少去研究連繽葵寫信的內容了,反正她相信好友有兩把刷子,而她最近要忙的事太多了,無瑕再去字字斟酌。

「哪有?沒你在電話中講得心呢!」連繽葵突然間有點心虛。

「是嗎?」李綾故意神秘地瞄了她一眼。

「至少,我沒HONEY和HONEY短的,說真的,我還真覺得你很有經營電話的潛力呢。」繽葵早做好了逃竄的準備了。

「連繽葵,我撕了你的嘴——」

鬧鬧也好,打打也行,因為這樣,連繽葵才能忘記心中那份無來由的失落感。

畢業考終于結束,而接下來的就是一連串的送舊惜別晚會,當然,身為校花的李綾自然是大家拼命邀約的對象,總想趁著最後時刻,能抱得美人歸。

所以,連繽葵跟李綾說話的時間少了,因為,李綾總是在過了就寢時間才回到住處,而一大早,就又有電話來催促著她出門郊游。

「喂——大小姐,你的白馬王子來信了,你撥個時間看看吧。」連繽葵不忘提醒她。

「哎呀!有你就搞定了,我可要在這最後時刻,抓住當大學生的快樂時光。」說罷,她就甩著一頭長發,一身名牌的牛仔裝,坐上了來接她的機車揚長離開。

「唉!‘校花’跟‘笑話’音很像,待遇差那麼多呀。」連繽葵突然很想這麼寫信告訴他,不過她不能,因為,她是「笑話」,而他的信是寫給「校花」的。

「其實,我長得也不差呀。」在去買早餐的路上,她不服氣地思考這個問題,「眼楮也是明亮有神哪!鼻子也挺挺的,嘴巴更是翹得有型,還有那高貴典雅的文學氣質……其實,不當校花,當系花也綽綽有余呀!」

「連繽葵,你在咕噥個什麼東西呀?」突然間,有人拍了她的肩頭一記。

「啊,是你啊!一大早裝鬼嚇人哪!」是連繽葵的同班同學許磊欽,騎著一輛破機車,露著土里土氣的一張笑臉,牙齒白到都能反射太陽的光線。

「是你心不在焉,還怪我。」許磊欽今天看連繽葵的表情有點不對。

「干嘛這樣看人哪,沒見過美女呀?」連繽葵瞪了他一眼。

「哇 !想不到你原來也這麼有旁FASHON啊!」驀地,他的眼珠子突了出來,出來買早餐,連都沒戴……

「啊?」連繽葵不懂他的話。

「你學人家瑪丹娜內衣外穿喔——」

內衣外穿?連繽葵這才低下頭,審視自己身上的衣著,「啊——」

頓時,她臉色一白,迅速逃離現場。原來,她竟然穿著平常當睡衣的小可愛就出來買早餐,連也沒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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