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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夫不嚴妻之過 第20頁

作者︰淡霞

到底她要不要去看他?到底她要不要相信他呢?

去吧!就算再當一次傻子又如何?反正都已經當過一次了,何必在乎再多當一次?

就在她決定去看他時,一打開門卻見到中山友惠。

「你找我?」難道是汪德凱的病情加重了?

「我只是想跟你說幾句話。」中山友惠幾番掙扎後,決定要向安安問個明白。「你要出去嗎?如果我打擾了你,那我改天再來。」

「我只是要去……要去買個東西而已,有什麼話你就說吧!」唉!她就是改不了嘴硬這個壞毛病。

「干哥生病了,而且病得很重,他一直念著你、想見你。」

「如果你話說完,那你可以走了。」安安故作冷漠的說。

「不,我還沒說完,我還有件事想問你。」

「有什麼事你快說。」

「你還愛干哥嗎?」中山友惠直視著安安。

「這不干你的事。」

「我希望你可以回答我這個問題。」中山友惠哽咽地說︰「如果你還愛他,請你好好地愛他;如果你不愛他了,就請你把他讓給我。我不怕被你笑,我從小就愛慕著干哥,盼望當他的新娘,可是,他卻娶了你.....」

這話是什麼意思?想示威還是想博取同情?

「天底下男人這麼多,你何必這麼做呢?」她這麼說只是希望斷了中山友惠對汪德凱的情痴,豈知卻引來誤解。

「你的意思是說你不愛干哥了?」中山友惠一副又驚又喜的表情。

啊!那不是按呢?她好像搞錯了,她根本不是那個意思啊!

「我是說--」她原想反駁,但是,在看見轉角的一抹熟悉身影後,到口的話又咽了回去。

說什麼生了重病,根本是再度拿她當猴子耍,還讓中山友惠來試探她。

「我是說,我跟他緣分已盡,我們不可能再在一起,如果你愛他,就放心的去愛,我已經——不、愛、他、了!」

這分明是氣話、謊話。

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騙她,她也要說謊話回敬他一次。

「你真的不愛干哥了?」

「不愛!不愛!不愛了!」

或許是心虛,她的聲音竟忍不住顫抖起來,怕被中山友惠視穿她說的是謊話,她逃回屋里,竟然發現淚水已奪眶而出……

第十章

安安的話就像一把刀刺在汪德凱的心口上,他這麼愛她,她卻如此的無情和冷血,讓他心中充滿了痛苦的怒與怨。

酒一杯一杯的喝著,他已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著,還是醉了……醉吧!最好醉死算了,這樣他的心就不會再痛了。

中山友惠被眼前的景象嚇壞了。

「干哥!」她搶過他手中的酒瓶。「你還在生病,怎麼可以喝這麼多酒?」

「你不必管我!」他伸手去搶酒瓶,在搶不到後,他又打開另一瓶酒,無視于她的勸阻,又一口氣灌下半瓶。

「你為什麼這麼不愛惜自己的身體?」中山友惠又氣又急,忍不住哭了出來。「你知不知道你這樣我很難過?」

「你為什麼會難過?」。

「因為……因為……」她鼓足勇氣,激動地表白,「因為我愛你!」

「你愛我?你真的愛我?」為什麼是她愛他,而不是另一個她?

這是老天爺的惡作劇?還是他和安安的緣分真的已經盡了?

「我愛你,我是真的愛你!」中山友惠哭倒在他寬闊的懷里,哀泣地道︰「我知道你不愛我,但是,我就是克制不了自己去愛你。」

多情總被無情傷。

「那你願不願嫁給我?」

也許這是句負氣話,但是,他告訴自己,既然安安已經不愛他了,那麼他寧願自己痛苦,也不要讓中山友惠痛苦。

「你要娶我?」她感覺不到一絲絲的喜悅,或許這是她夢寐以求的,但是,不該是在這個時候。

「你答不答應?」

「我……我……」她想問他,他會愛她嗎?但卻始終提不起勇氣。

「算了,你不要放在心上,就當我沒說好了。」他一定是醉糊涂了,否則怎會提出這種令她為難的要求

「不,你已經說了,你不可以後悔!」她決定要放手一搏,哪怕她會粉身碎骨,她也要把握這個機會。「我願意嫁給你,不過,我有一個條件,婚禮一定要盡快舉行。」

*****

汪德凱和中山友惠要結婚了!這個消息一直在安安的腦海里嗡嗡作響,她的心跳紛亂,覺得自己就要崩潰、就要死去!

她從來沒有這麼心痛過,眼淚止不住地拚命往下掉,滑下她的臉頰,落在她的衣服上。

他……他怎麼能這麼對待她?

安安雙腳發抖地倒在床上,渾身無法克制地顫抖。

他怎麼可以不愛她呢?他怎麼可以說變心就變心?

難道他真的相信她不愛他了?他真是個大蠢蛋,他難道不知道她是心口不一嗎?

或許她真的是一語成讖?他們的緣分果真已盡?

懊惱、後悔都來不及了,是嗎?

今天他和中山友惠就要舉行婚禮,過了今天,他跟她真的就成了兩條平行線,再也不會有交集了。

「叮當!叮當!」

她不知道是誰在按門鈴,也不想知道。

此時的她,誰也不想見!

「叮當!叮當!」

門鈴還是不斷地響著,對方似乎不肯善罷干休。

她用手背胡亂抹去臉上的淚水,如果不是怕吵醒了兒子,她真的不想開門。

門一打開,竟是當初為她和汪德凱辦離婚的律師。

「安小姐,對不起,我有件緊急的事要通知你。」律師一副火燒的樣子。

有什麼事這麼緊張?安安讓他進屋里。

律師從公事包里取出一封信放到她面前。

「這是汪先生要給你的。」他很謹慎的的說︰「汪先生決定在他結婚後,爭取兒子的監護權。」

仿佛被人重重擊了一巴掌,血色迅速地從安安的臉上褪去。

「他不是已經放棄監護權了嗎?」這是當初他們離婚時的協議,他怎麼可以出爾反爾?

「這點我也不清楚,不過,他的確有權重新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尤其他現在又結婚了,他獲得監護權的勝算相當大。」

律師的一席話令她幾乎發狂。

「你的意思是說,我可能會失去小俊?」

「也不盡然,可能會變成兩人共同監護。」律師委婉的說。

「不,我不會把小俊的監護權讓給他的!」

「那你最好跟他談談。」律師建議她。

她當然要找他談,而且是馬上就去!

*****

雖然廖玉惠極力反對婚禮辦得如此匆促簡單,但是,為了怕夜長夢多,好面子的她還是妥協了。

中山友惠特別要求在教堂內舉行婚禮,而這間教堂也是當初汪德凱和安安舉行婚禮的地方。

今天中山友惠雖然是新娘子,但她的眉宇間卻有著新娘子不該有的淡淡哀愁,哪怕她的嘴角掛著笑,卻仍掩藏不了她眼神中的憂郁。

汪德凱的情況也比她好不了多少,整個人失魂落魄的,完全不像個要結婚的人,倒像是要上斷頭台的犯人。

「你這孩子老繃著一張臉,別人看了會怎麼想?」廖玉惠不滿的責備道。「這婚事是你自己提的,你可不能反悔。」

「我沒有反悔。」只有懊惱。如果那天他沒有喝醉、沒有意氣用事、不胡言亂語,也不會陷入今天這樣進退兩難的局面。

「沒有反悔最好,我可是先把話挑明了,你婚後一定要好好地對待友惠,兩人要恩恩愛愛地過一輩子,別教我操心知道嗎?」

「干媽,您別再為難干哥哥了。」一旁的中山友惠體貼的說。

「還叫干媽、干哥?該改口了,」廖玉惠笑眯咪的牽著她的手,「你注定是汪家的媳婦,上天安排的好姻緣,始終是不會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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