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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買夫 第2頁

作者︰董妮

「大哥救我!三哥、四哥……」要他成為蛀書蟲、十天蛀完一百零八冊書本,還不如將那些書煮了,直接灌入他口中比較快。「不要啦!我不要讀書,二哥,饒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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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純白喪服,常如楓宛如一枝挺立于風雪中的臘梅,枝節勁傲、風姿絕然。

如果沒有意外,她將是「鴻鵠書齋」第三十六代傳人;但那是指如果,而意外總是在人們不經意間發生。

「開什麼玩笑?憑他們也想掌控書齋,別作夢了。」柳眉倒豎、杏眼圓睜,常如楓怒火沖天的模樣勾住周遭每一道目光。

她並非美人,五官也只是普通,唯有常年侵婬書堆中所染上的書香是她最大的特點;但那卻非男人們鐘愛的嬌媚。

可一旦她的情緒激烈到沖破理性的外表,深埋心底的七彩光華便會順勢迸射而出,襯得她一身光彩,清冷中帶著焰火的絕代風韻便再也掩藏不住地撩動周遭每一顆心。

此時,打小看著常如楓長大的老總管常松便會滿心憂慮,人說「紅顏禍水」可帶災的絕不是紅顏,而是那些著迷于紅顏的魯男子們。

常如楓身為鴻鵠書齋繼承人,身分本就特殊,若再加上一身的傾城風情,那麻煩絕對會如流水般源源不斷涌進來。

「小姐,大伯公他們畢竟是你的長輩,你在大庭廣眾之下講這種話不好吧?有什麼事咱們回房說,好不好?」

「長輩又如何?」她憤憤不平。「爹爹在世時,怎不見他們前來走動?爹爹一死,便一個個冒出來想侵佔常家財產!真當常家沒人了嗎?只要我在,我絕不允許那群家伙毀掉祖先傳下來的基業。」由常家先祖常道子創立的鴻鵠書齋雖僅做些撰史立傳之事,卻中立于三國之外,擁有超然地位,儼然成為第四股龐大勢力。

那些冀望在史書上留名的皇親貴族、高官富紳無不對常家人禮遇有加,平時贈金贈銀也就罷了,逢年過節,那一箱箱稀世珍寶更是拚了命地往常府里送,因此,鴻鵠書齋的營生雖不算大好,但常家卻是天下有名的富豪。

不過常家有個規矩,每代僅設一傳人,不分長幼、不論男女,繼承人地位既定,其余諸親便得自動離去,不得再享有鴻鵠書齋帶給常家人的任何好處。

也因此,書齋的每一代繼承人之位都競爭激烈,且須經過嚴格的能力與品德考驗,方有資格坐上那人人敬仰的寶座。

「但……」常松嘆口氣。「小姐,你畢竟是女兒身,總有一天得出嫁。」而那群豺狼虎豹打的正是快快嫁出常如楓,踢掉最麻煩的擋路石後,便可任意瓜分常家財產的好主意。

「我可以不嫁人啊!」與其成為某個男人的妻子,終其一生以服侍夫君為職志,她寧可選擇走遍天下,成為一名忠實的撰史人。

「小姐難道想招贅?」

毫不掩飾的厭惡浮現在常如楓黝黑如古井深潭的瞳眸中,印象里的贅婿多半無能到令人唾棄,她不知自己是否忍受得了與那樣懦弱的人朝夕相對、甚至同床共枕。

「就算小姐想招贅,表少爺大概也會橫加阻攔吧!」常松再嘆。「他垂涎小姐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再加上名利權勢的誘惑,老奴怕小姐一旦放出欲招贅的消息,表少爺會先下手為強,對小姐……嗯……」不好意思說出口的是「霸王硬上弓」五字。

常如楓當然也了解,憑己身薄弱的力量想要抵擋江彬的進逼,無異于以卵擊石;但她若輕易認輸,別說名聞天下的鴻鵠書齋不保,怕她這一生的幸福也要跟著毀了。

「總會有辦法的。」只要她動動腦筋,自然會想到好辦法的。死去的爹爹就常贊她聰敏過人,不僅能修文撰史、編譯古籍,更有辦法應付來自各地、企圖以金錢或武力威逼鴻鵠書齋竄改史實以掩其罪行的惡徒。

她的文靜只在外表,內心里卻是潑辣如火,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激烈性子。「這幾年,為了讓鴻鵠書齋的立場包加公正無私,我拒絕所有捐贈,僅以修文賣書所得投資商場,起初雖為眾人所不滿,但最後不也讓我賺回了數倍于捐贈所得的金錢?我不會輸的,他們以為我一個女人好欺負,大伙兒走著瞧。」

急沖沖的腳步往外追,老管家常松安靜地跟在她身後,不敢輕觸其鋒,怕搗了馬蜂窩的下場是被叮得滿頭包,癱在床上三天三夜起不來。

腦海里轉著各式主意,常如楓走得飛快,直出了常府大門,听見街道上熱鬧喧嘩的聲音,紊亂的心情才逐漸平靜。

常人思考時多愛寧靜,偏常如楓不同,身為撰史人,她最喜歡做的事便是觀察人群。

歷史乃由人所構成;不同的人、做出各式各樣的事、造成千奇百怪的下場,經由撰史人翔實地記錄、流傳後世,便成歷史。

常如楓十分以自己的工作為榮。打小在爹爹的教導下,養成她不受威脅利誘的剛正性子,不管旁人如何逼迫,她始終堅持眼看真實、筆錄事實,絕不扭曲。

如今,居然有人想要毀滅她這份榮譽,不允許,她絕不允許這等虛偽情事在鴻鵠書齋里發生。

但……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伯父的詭計呢?她最大的弱點就在于她是名獨身女子,因此親戚們才會欺她柔弱無依,只要能消除這項弱點,她便有獲勝的把握。

常如楓審視的視線緩緩移動著,仔細將街上的一景一物納入眼底。

「啊!」片刻後,某幕景象閃過眼簾、流進心底,觸動了腦海里一點靈光。「常叔,我想我找到解決之道了。」她的目光一瞬也不瞬地定在對街兩道人影上。

常松順著她的視線往前望。「乞丐?」

常如楓的解決之道會在一群乞丐身上?這又是哪門子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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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拿著一根竹竿、一手端著破碗、身穿百結衣、肩背爛草席……這幾乎是每個乞丐的標準裝扮。

但蹲踞在朝陽大街邊的兩名乞丐,卻硬是將那身制式服裝穿出了與眾不同的味道。

年輕男子年約二五,魁梧身形半點不似落拓乞兒,反倒有幾分游俠的味道,飛揚兔月兌、滿月復精明盡藏眼底。

老乞丐一頭白發,根根銀亮如絲,一眼望去似八旬老翁,然而若湊近細瞧,卻會發現他一身細皮女敕肉,粉白的童顏像抹著香粉。

這兩個怪乞丐不是別人,正是西荻國的五皇子匡雲中和自幼服侍他長大的老太監,順公公。

「殿下,我們還要在這里蹲多久?」順公公吐著舌,習慣了山上涼爽的天氣,實在受不了山下的酷熱。

「直到我想出如何混進常家的辦法為止。」匡雲中皺眉。都怪匡雲南不好,非要他讀完一百零八本書冊,否則不肯放行;害他日也讀夜也讀,直讀得兩眼昏花,才在一個月後哈完那堆書;但沒想到下了山,卻發現鴻鵠書齋的當家已在三日前去世,他來晚了一步。

行前擬定的計劃全不管用了,該如何入常家、探出「上古異志」缺漏的部分、再將它們找出、偷回「西荻國」去,這一切計劃都得重新想起。

「唉,好煩吶!」比起動腦筋,他還寧可打架去,起碼不必這樣勞心又勞力。

「殿下、殿下……」順公公突然拚命扯著匡雲中的衣袖。

「說了幾百次啦!不是殿下,要叫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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