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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小情人 第14頁

作者︰陳秋繁

「小芬,妳的掛號信!跋快出來拿!」

貝媽媽看著這信封,有點不明白為什麼凌鷹集團要寄掛號信給貝多芬。不,她其實是十分不明白,不過她相信貝多芬能很清楚地替她解答這個疑惑。

貝多芬走到客廳,接過母親手上的信封,拆了信、看了里面的內容後,一時之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

這到底是怎麼搞的?她怎麼可能會被錄取?

「小芬,凌鷹集團怎麼會寄掛號信來給妳?」

「我去這家公司應征當工讀生,他們叫我可以去上班了。」貝多芬輕描淡寫地說。

「真的?妳真的被錄取了?」貝媽媽從以前就听人家說,學生時代到凌鷹集團服務,要是工作期間表現優異,畢業後就可以直接到凌鷹上班了。雖然她不清楚貝多芬到底是什麼時候去參加面試,又怎麼會擊敗眾多對手、雀屏中選,但是女兒被選上可是不爭的事實啊。「那太好了!什麼時候開始上班啊?」嗯,她可要帶小芬去買幾套像樣的衣服才行,要不然到大公司去上班,還穿著球鞋、牛仔褲,像什麼話。

「管它什麼時候,」貝多芬將錄取通知單揉成一團,順手一扔便丟到垃圾桶里。「反正我才不要去那里當工讀生。」

開玩笑,要是她去上班,很有可能再遇上那個讓她寒毛直豎的家伙──聶封雲;而且她要真的去上班,那她的美國自助旅行豈不要泡湯?不、不、不,她絕對不要去!

「小芬,這可是千載難得的機會啊,別人想要進去當小妹都還沒法子呢!」她就說嘛,她的女兒個個是允文允武,才貌雙全!這會兒,貝多芬能從眾多應試者中「得第」,不就是最好的證明。「要是妳的表現讓妳的主管滿意,妳畢業後就能直接到凌鷹上班了。」

雖然貝多芬的私房錢已經比她這個當媽的多不知道幾倍──當然啦,貝多芬也有孝敬一部分私房錢給她──以後的日子就算不工作,也可以過得很愜意,但是人活著就是要有目標、要有工作,要不然豈不就是活著等死?

「我到別的地方工作也可以。」誰說她想要到凌鷹工作去了?別人希罕,那他們去就好了,她可不想要。

「貝、多、芬!」貝媽媽這會兒可生氣了。「我叫妳去,妳就得去,就算得親自押妳去上班,我也會做!」

「我說不去就是不去,」貝多芬才不理會她老媽的威脅。

「好,那我們走著瞧!」貝媽媽撂下這句話後,珍重萬千的從垃圾桶里將剛才貝多芬丟進去的錄取通知單撿起來,帶著它出門炫耀去。

第四章

當貝多芬再度踏進凌鷹時,她想她全身的細胞一定已經死了一半以上。天降橫禍,這絕對是天降橫禍!

「這種事怎麼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貝多芬感嘆地說著︰「這里不是我該來的地方啊!」

和她母親的意志力對抗賽,她終究是輸了,于是,她只好被迫穿著她母親特地上百貨公司新買的黑色裙裝──裙子!天啊,這東西她自從高中畢業後就再也沒穿過了。踩著兩寸高的黑色方頭鞋,來到凌鷹。

「貝學妹,真沒想到妳的身材這麼好!」連國城在看到貝多芬這一身打扮之後,把以前對她的印象整個給推翻掉。「我認識妳這麼久,第一次知道妳居然有一雙美腿!」

丙然是人要衣裝。她也不過換套衣服、露出一截小腿,就吸引了在場半數人的全副注意力。

「謝謝你的恭維!」貝多芬皮笑肉不笑地說,心里想的卻是等到開學後,她一定要讓連國城來當她的對手,讓他瞧瞧她不僅有雙美腿,同時也有雙踢人很痛的腿!

「說實在的,我沒想到妳真的會到凌鷹來上班。」

「是啊。」連她自己也沒想到。「不過我媽說得好,到大公司來見識、見識也是人生的另一種體驗。」她絕對不要讓任何人知道,她之所以會來上班,是因為她老媽硬架著她來的。真沒想到,老媽都已經五十來歲了,她的臂力不減反增!

「我爸也是這麼對我說的。」連國城附和地點點頭,然後他又看了貝多芬一眼。「貝學妹,以後我們就算是同事了,妳不介意我叫妳的名字吧?」

「哦,是啊,叫我名字就好了,要不然學長、學妹這樣叫來叫去,挺麻煩的。」再忍耐個兩個月,到時他就得必恭必敬地喊她一聲「教練」。

「那我可不可以像玉苓一樣叫妳小芬就好,妳知道的……如果叫妳‘多芬’,有點像是在替某個沐浴乳廠商打廣告。」

「我無所謂,方便就好。」貝多芬敷衍地回答。

有件事,她覺得非常奇怪。

男人,是不是只憑外表來判斷一個女人的存在價值?好像一個被稱之為美女的人,在男人眼中的評價絕對比一個長相平平的女人高上許多。更可笑的是,即使那女人只是個花瓶也無所謂。

不講別的,就拿連國城對她的態度來說吧。以前,他雖然是很努力的想要請她當跆拳道社的指導教練,但是那時她可不覺得他把她當成「女人」看,了不起就是一個曾經拿過世界冠軍的學妹。可現在她穿了裙子、化了妝、穿了有跟的鞋子,他對她的態度就整個改變了,不但學妹不叫,還學起連玉苓叫她「小芬」!

如果男人都是這麼一個樣,她倒寧願永遠都穿著長褲,別讓人當成「美女」,做一個不需要外人──尤其是男人──評價的真實自我。她的身邊鮮少有「同伴」以外的異性出現,也就是說,出現在她身邊的男人,不是隊員,要不然就是親戚、同學之類的,而他們對她也從沒超出過這三種範疇。

她的兩個姊姊身高雖然沒她那麼高,但是也都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以上,再加上她們善于打扮,身邊的追求者未曾間斷過。反觀同是同一對父母所生的她,二十歲了,到目前為止連個影兒也沒有。

她知道自己不丑,可是也沒美到哪兒去。既不傾城、也不傾國,當然更沒有似水的柔情,再加上自己一身的「本事」,更是乏人問津。

或許是她小說、漫畫、電影看多了還是怎麼的,她總希望如果有一天她的「Mr.Right」出現時,他之所以愛她,就只因為她就是她,而不是因為她穿著漂漂亮亮的衣服,打扮的像是櫥窗里的模特兒,抹著誘人的口紅,散發著人工制造的香味。她希望她的「對先生」喜歡的是原本的她、未經加工的她。

唉,只可惜依照她這二十年來的生活經驗,要遇上這樣的一個男人,難喔!要是哪天她真的想要交個男朋友時,或許她真的得學學班上的某些女同學,做到笑不露齒、立不搖裙這類的淑女,然後每天注意自己穿的衣服是否有搭配到今天的鞋子、這樣的穿法會不會太流于俗套……這麼才能吸引到男人的青睞。但是這樣的自己,讓她覺得太虛假了,根本不是原來的自己。

貝多芬心思愈飄愈遠,完全沒注意到大家投射在她身上不可置信的目光。

連國城注意到她的心不在焉,本著同校的情誼,他輕輕的用手肘推了她幾下。貝多芬注意到這個小動作,回過頭來看看他,小聲地問︰

「什麼事?」怎麼她發呆也有錯嗎?反正上頭的人全都在講些五四三的東西──這些事情,就好像每回有什麼頒獎典禮時,總要邀請一些貴賓上台演講一樣的不必要──她就算不听也無所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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