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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許忘記我 第4頁

作者︰伊桔

方司爾的眼眸中透著疑惑,「為什麼?」

「因為我想要多听你的聲音,你知道嗎?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優雅,介于少年的青澀與男人的成熟之間。

睫毛微微眨動著,他胸口竟然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滿足。她……喜歡他的聲音?

「好了,我們先去吃飯吧。」她拉著他,「你今天有開車嗎?」

「有……」他看著她的眼楮,隨即重新說了一遍,「我有車。」至少這次的回答不是一個字了。

她笑了,「那就開車去,我剛才可是在你事務所樓下站了一個小時,腿酸得要命。」

一刻鐘後,坐在餐廳里,方司爾看著狼吞虎咽吃著炒飯的梁可羽。

「為什麼要等那麼久?」他盯著她,開口問道。

「嗄?」她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你完全沒必要等上一個小時,如果我沒有準時下班,或者是我有什麼事提前離開,你不就白等了?」

她咽下口中的食物,抓抓頭,「我倒沒有想那麼多,就是突然很想見你一面。」想看看這個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現在看來,事實果然如此。

「你……很想見我?」他的聲音有些遲疑。

她自嘲的聳聳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為什麼會想要見你,說是為了少年警訊的活動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碼能讓你記住我的名字、我這個人。不過現在看來,我似乎還得再多見你幾次,也許這樣,你就會記住我。」

謗本不用那麼麻煩……他已經記住她了。方司爾凝視著眼前的人,可是,他還想要再次見到她,一次、兩次,甚至是每天……而這,又是為什麼呢?

「不過話說回來,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個你不認識的人在餐廳里用餐。」梁可羽咕噥著,又埋頭吃她的炒飯,「我是例外啦,要是踫上哪個對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對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說著,卻遲遲沒有听到回答,不由得抬頭,「喂,我剛才說的你听見沒……」

對上的是一雙專注的眸子,他正在很專注的看著她,一邊看,一邊像是在思索著什麼。

「唔……怎麼了?」她咀嚼著口中的飯粒。

線條優美的雙唇緩緩開啟,他盯著她,低啞的聲音如是問︰「你可以和我結婚嗎?」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咽下去的飯粒盡數噴出。

事情怎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呢?難道他有見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說什麼?」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著方司爾,懷疑自己的听力剛才是否有了障礙。

「你可以和我結婚嗎?」他重復了一遍。

「結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進一步確認。

「是的。」

「可是我們才見過三次而已。」她覺得自己有必要聲明一下他們認識時間的短暫。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張著嘴巴,半晌才說︰「我們彼此都還不了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認為她剛才說的純屬廢話。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記得我?」她激動了一下。

「我不會和陌生人進餐廳吃飯,我記得你幫我煮過泡面。」

「嗄?泡面?」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對于她的印象,就只有煮泡面嗎?

他的視線直直的盯在她的臉上,她只覺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該怎麼樣去對應他的視線。

求婚……求婚……

一個才見過三次面,甚至對于第一次見面毫無印象的男人,可以這麼輕易的向她求婚嗎?或者說這根本只是一個玩笑?

等等!玩笑?腦中驀地閃過一絲訊息,讓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機,看著上頭的日期顯示。

四月一號,是愚人節。

她松了一口氣,「今天是愚人節,你是在和我開玩笑對不對?」只不過這樣的玩笑,她還是第一次踫見罷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話,卻立刻把她打入谷底,「我從來不開玩笑的。」

也就是說,他從頭到尾,都是說真的?「為什麼你要和我結婚?」她要問清楚原因,她可不認為自己有讓人三見鐘情的本錢。

他揚揚眉,「因為我可以記住你,你是第一個不在公事範圍內,我只見過三次就可以記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總是要結婚的,不如找個我能記住的女人。」

這句話……有點問題,「你難道不能記住別的女人嗎?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範圍內的?」

「可以,不過時間會長點。」

「需要多久的時間?」

方司爾皺眉,「我記住每個女人的時間都不一樣。」

「那好,說一個最快的時間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險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這是什麼怪記憶啊。

「是的。」他肯定的點頭。

梁可羽舌忝舌忝唇,「你花了六年記住的女人是誰?」

「王媽,我外公家的管家。」

與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確算是短暫了,但是也不能因為這種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當兒戲吧?所以她很堅決……堅決的回絕了方司爾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辦得怎麼樣了?」同是公共關系室的同事李明拍著她的肩膀問道。

「馬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應。

「你負責的活動應該是這個星期天就要舉行的吧,你現在還說馬馬虎虎,這話要是讓古SIR听到了,八成會要你寫檢討報告書。」

她也知道時間緊迫,可是……「和學校方面都聯系好了,講座的地點也已選好,只是律師人選還沒搞定而已。」

「听說你打算找方司爾來進行這次的講座?」他說著听來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經找過他了。」

「結果呢?」

梁可羽雙手一攤,「被拒絕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爾是律師界出了名的冷面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麼時候听到他有過別的新聞?照理說他那長相應該挺受女人歡迎的,可是他連一個女朋友都沒有,听說之前有個咖啡廳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卻可以在每次見到那女老板時,都明確表示不認識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說,他做得夠絕吧。」

「也許他是真的記不住那個女老板吧。」對于別人來說,也許是難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爾身上,卻顯得正常,畢竟他連記他家的一個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時間。

「怎麼可能記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癥!」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記錯過法官的名字嗎?有記錯過當事人的名字嗎?又或者他記錯過證人的名字?那麼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來,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對于這一點,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覺的認為方司爾並沒有對她說謊,一個人的眼神,有時候就是最好的證明。不過話說回來—「你倒是滿知道這種八卦消息嘛?」一個大男人,能聊這種八卦聊得如此「興致盎然」,也算是難得了。

「呵呵……」李明干笑兩聲,「我是常听隔壁組的女警們聊方司爾,這才知道的。」

「是嗎?」她懷疑的挑起眉。

「你難道不知道方司爾在警局有多受歡迎?愛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滿幾卡車了。」他湊近她,小聲的說︰「要是哪天方司爾真的找了女朋友,說不定警局還會發生集體暴動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結婚呢?」她很難聯想方司爾和人談戀愛會是怎麼樣的情形,畢竟他的擇偶標準,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記住對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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